剛剛看到的媒體消息說堅持「不變態」的范徐麗泰要「變態」了,筆者感到錯愕:「她怎麼想變態了?」她不是一直覺得戴著中共的醜臉很好看嗎?「變態」了!那還是中共的著名丑角范徐麗泰嗎?
自從9月22日,香港民眾發起抵制假普選運動以來,中共與港府一直堅持獨角戲角色,范徐麗泰也一直代表中共與港府發表堅持不與民眾對話的獨裁「不變態」做法。為了鎮壓民意,中共操縱港府當局於9月28日第一次大規模使用暴力清場,導致許多和平民眾受傷,但民眾沒有退縮,民眾以撐開雨傘抵制警棍、催淚彈、胡椒噴霧施加的邪惡暴力,這是中共使用暴力強行給這場民眾抵制假普選運動打上了「雨傘運動」的標記。在後來的形勢發展中,中共與港府「不變態」的獨角戲做法演出了林林種種的百般醜態,到11月26日再上演「不變態」的暴力清場醜劇,港區的大部分人大代表幾乎都向范徐麗泰一樣沒有提出讓中共「變態」的異議。
然而,當人們普遍看到的「11、26暴力清場」畫面中,仍然是警方全副武裝、高舉警棍、使用更先進的催淚槍向和平民眾暴力進攻時,人們看到了被打傷的民眾更多、被非法抓捕的民眾更多、現場工作的民意代表和記者都成了被暴力攻擊的對象。這種「不變態」的瘋狂與「變態」的醜惡,再一次讓國際社會和世人看到了中共當局的邪惡本質,這個事實證明中國大陸不僅沒有政治,更加沒有法治!范徐麗泰卻突然表示要「變態」?
范徐麗泰為什麼要「變態」?旺角的暴力清場不是「很成功」嗎?交通已經恢復秩序了,申請禁制令的原告也對暴力結果感恩戴德,反佔中者都覺得演「不變態」的丑角很瘋狂,有必要「變態」嗎?
人類社會是人的生存環境,人的正常生活才是人類文明的主角,政治是社會的天,法治是社會的地,這天與地之間才是人的正常生活環境。你中共邪黨沒有政治、沒有法治,你那個無法無天的東西能被人類社會所接受嗎?
中共邪黨迫害中國大陸民眾六十五年,迫害法輪功十五年,這所有的過程都不是政治,更不符合法治,完全是反人類的犯罪行為。剛剛還在兩個國際會議上發誓「堅持和平發展」,回頭就對香港的和平民眾大打出手,這個陰陽臉演的多麼符合丑角演技啊!這個丑角的戲碼都演完了,贏得了全世界的倒好,也應該下台了,卻還要賴在台上不走,聲稱要「變態」,它還要再陷眼?人類的舞台怎麼還能給你機會呢?
范徐麗泰代表中共說要「變態」!誰還願意看哪?誰都知道它越變態越丑,不會變好看的。港人還願意看嗎?國際社會還願意看嗎?但是,它們知道「不變態」的戲碼確實演完了,該下台了,整個國際社會的觀眾已經起鬨了。它們將毫無辦法的看到:政治是正常生活,而不是暴力、不是口號。它們必須退場!
雨傘運動的洪大場面已經登台了,港人舉著黃雨傘出行、穿著黃服飾上街、佩戴精美的黃絲帶將成為生活中的常態,今後香港的每一條街道都是今天的金鐘、旺角、銅鑼灣,千人萬人上街閑逛,天天如此、刻刻不變,「抵制假普選,我要真普選」將寫滿香港人的生活,寫到世界各地,香港夜晚的燈光可能都是黃色的,航拍下的鏡頭是香港黃了,吉尼斯世界紀錄也將把這一頁永載史冊。
香港黃了!你中共邪黨「變態、不變態」都沒有用,沒有人會和魔鬼對話的,你那個涉港「白皮書」下台了、人大的涉港決定下台了、梁振英下台了,一干罪犯被繩之以法,就不用對話了。黃傘驅紅魔的結果什麼樣?熟悉三原色的畫家們都知道那個結果一定是綠色,這才是大地擁有生機的色彩。藍色只能在天上,藍絲帶不代表天,它卻要把天拉到地上,想得太「黑」了!
宇宙中有無數的眼睛都看到了,十七歲的少年黃之峰是被警方採用非常暴力的方法抓走的,人們看到的畫面中,身材弱小的黃之峰是被好幾個身材高大而粗壯的警察推到抓走的。黃之鋒被控兩項罪: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刑事藐視法庭,人們卻沒有看到黃之峰有什麼肢體暴力去妨礙公職人員和執行主任工作,他一直是在用語言提出交涉和異議。依照正常的執法程序,公務人員有責任向當事人告知事實與法律原則的關係,黃之峰當時提出異議當然沒有錯。警方如果認為黃之峰的行為有過,也應當依法讓其到警局配合調查,讓他有尊嚴的和你們走也行,為什麼一定要打他、推到他、抓他走呢?
事實上,大批民眾站在街頭風餐露宿兩個月就是為了與政府對話,政府卻沒有拿出一分鐘時間面見民眾,始終處於玩忽職守的違法狀態,這種公開的軟暴力已經是犯罪了,民眾卻仍然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寬容對待。這是政府與民眾之間的事,是政治問題,又是非常和平的表達,根本就沒有執法部門應該作為的事。
導致民眾站街兩個月確實影響了某些自私者的方便,但是大家的目地卻是為了公益、是為了全體港人的共同利益做出巨大的付出,導致某些人不方便是正常的,他們也是港人,在法律義務上看,他們也應該為香港的公益付出。可是,那個申請禁制令的原告方不僅不履行法定義務,還想方設法配合違法犯罪者破壞這種公益行動。
更可笑的是:香港司法當局對梁振英當局違法犯罪行為罔顧不見,高等法院還發出所謂的禁制令破壞民眾維護香港基本法的公益行動,難道你們不知道是納稅人在養活你們嗎,你們為誰執法?你們如果承認自己是梁振英的家奴、是中共邪黨的走狗,你們就應該脫去那個法袍別裝相了。這滿街的訴求不就是告梁振英搞假普選的訴狀嗎?這不就是在指控它們涉嫌違法犯罪的真相嗎?民眾方就是原告,梁振英當局就是被告,法庭立案的要素已經俱全,你們為何不作為?梁振英當局違法犯罪,你們不作為,大陸當局破壞基本法原則,你們不作為,街頭民眾被暴力傷害,你們還不作為?你們還有什麼資格執法呢?香港的法制在你們手上已經蕩然無存。
據新唐人媒體2014年11月28日訊:「香港中共人大常委范徐麗泰11月27日『轉變』態度,表示考慮安排學聯會見北京領導人,但前提是學聯放棄佔領,提出合理訴求。」筆者問你:你有什麼資格向民眾提出你要「變態」的前提條件?你做為港區的人民代表卻不站在香港人民的角度說話、反而打官腔,你還是人民代表嗎?我看所有不為香港民眾爭取真普選發聲的港區人大代表都應該被罷免了,你們已經沒有資格代表香港人民了。
蒼天見證:港府不與民眾對話是無政治,假借「禁制令」實施清場是無法制,這個無政治、無法制的香港真是應該黃了。「抵制假普選,我要真普選。」的黃絲帶運動將成為香港最美的風景,無論時日長短、無論付出多少,香港民眾的反迫害行動必然成功,誰都阻擋不了。
我勸:那些「變態、不變態」的范徐麗泰們還是明知點吧!做回人樣,拋棄中共邪黨,主動向香港民眾謝罪,你們也許才有美好未來。
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
自從9月22日,香港民眾發起抵制假普選運動以來,中共與港府一直堅持獨角戲角色,范徐麗泰也一直代表中共與港府發表堅持不與民眾對話的獨裁「不變態」做法。為了鎮壓民意,中共操縱港府當局於9月28日第一次大規模使用暴力清場,導致許多和平民眾受傷,但民眾沒有退縮,民眾以撐開雨傘抵制警棍、催淚彈、胡椒噴霧施加的邪惡暴力,這是中共使用暴力強行給這場民眾抵制假普選運動打上了「雨傘運動」的標記。在後來的形勢發展中,中共與港府「不變態」的獨角戲做法演出了林林種種的百般醜態,到11月26日再上演「不變態」的暴力清場醜劇,港區的大部分人大代表幾乎都向范徐麗泰一樣沒有提出讓中共「變態」的異議。
然而,當人們普遍看到的「11、26暴力清場」畫面中,仍然是警方全副武裝、高舉警棍、使用更先進的催淚槍向和平民眾暴力進攻時,人們看到了被打傷的民眾更多、被非法抓捕的民眾更多、現場工作的民意代表和記者都成了被暴力攻擊的對象。這種「不變態」的瘋狂與「變態」的醜惡,再一次讓國際社會和世人看到了中共當局的邪惡本質,這個事實證明中國大陸不僅沒有政治,更加沒有法治!范徐麗泰卻突然表示要「變態」?
范徐麗泰為什麼要「變態」?旺角的暴力清場不是「很成功」嗎?交通已經恢復秩序了,申請禁制令的原告也對暴力結果感恩戴德,反佔中者都覺得演「不變態」的丑角很瘋狂,有必要「變態」嗎?
人類社會是人的生存環境,人的正常生活才是人類文明的主角,政治是社會的天,法治是社會的地,這天與地之間才是人的正常生活環境。你中共邪黨沒有政治、沒有法治,你那個無法無天的東西能被人類社會所接受嗎?
中共邪黨迫害中國大陸民眾六十五年,迫害法輪功十五年,這所有的過程都不是政治,更不符合法治,完全是反人類的犯罪行為。剛剛還在兩個國際會議上發誓「堅持和平發展」,回頭就對香港的和平民眾大打出手,這個陰陽臉演的多麼符合丑角演技啊!這個丑角的戲碼都演完了,贏得了全世界的倒好,也應該下台了,卻還要賴在台上不走,聲稱要「變態」,它還要再陷眼?人類的舞台怎麼還能給你機會呢?
范徐麗泰代表中共說要「變態」!誰還願意看哪?誰都知道它越變態越丑,不會變好看的。港人還願意看嗎?國際社會還願意看嗎?但是,它們知道「不變態」的戲碼確實演完了,該下台了,整個國際社會的觀眾已經起鬨了。它們將毫無辦法的看到:政治是正常生活,而不是暴力、不是口號。它們必須退場!
雨傘運動的洪大場面已經登台了,港人舉著黃雨傘出行、穿著黃服飾上街、佩戴精美的黃絲帶將成為生活中的常態,今後香港的每一條街道都是今天的金鐘、旺角、銅鑼灣,千人萬人上街閑逛,天天如此、刻刻不變,「抵制假普選,我要真普選」將寫滿香港人的生活,寫到世界各地,香港夜晚的燈光可能都是黃色的,航拍下的鏡頭是香港黃了,吉尼斯世界紀錄也將把這一頁永載史冊。
香港黃了!你中共邪黨「變態、不變態」都沒有用,沒有人會和魔鬼對話的,你那個涉港「白皮書」下台了、人大的涉港決定下台了、梁振英下台了,一干罪犯被繩之以法,就不用對話了。黃傘驅紅魔的結果什麼樣?熟悉三原色的畫家們都知道那個結果一定是綠色,這才是大地擁有生機的色彩。藍色只能在天上,藍絲帶不代表天,它卻要把天拉到地上,想得太「黑」了!
宇宙中有無數的眼睛都看到了,十七歲的少年黃之峰是被警方採用非常暴力的方法抓走的,人們看到的畫面中,身材弱小的黃之峰是被好幾個身材高大而粗壯的警察推到抓走的。黃之鋒被控兩項罪: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刑事藐視法庭,人們卻沒有看到黃之峰有什麼肢體暴力去妨礙公職人員和執行主任工作,他一直是在用語言提出交涉和異議。依照正常的執法程序,公務人員有責任向當事人告知事實與法律原則的關係,黃之峰當時提出異議當然沒有錯。警方如果認為黃之峰的行為有過,也應當依法讓其到警局配合調查,讓他有尊嚴的和你們走也行,為什麼一定要打他、推到他、抓他走呢?
事實上,大批民眾站在街頭風餐露宿兩個月就是為了與政府對話,政府卻沒有拿出一分鐘時間面見民眾,始終處於玩忽職守的違法狀態,這種公開的軟暴力已經是犯罪了,民眾卻仍然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寬容對待。這是政府與民眾之間的事,是政治問題,又是非常和平的表達,根本就沒有執法部門應該作為的事。
導致民眾站街兩個月確實影響了某些自私者的方便,但是大家的目地卻是為了公益、是為了全體港人的共同利益做出巨大的付出,導致某些人不方便是正常的,他們也是港人,在法律義務上看,他們也應該為香港的公益付出。可是,那個申請禁制令的原告方不僅不履行法定義務,還想方設法配合違法犯罪者破壞這種公益行動。
更可笑的是:香港司法當局對梁振英當局違法犯罪行為罔顧不見,高等法院還發出所謂的禁制令破壞民眾維護香港基本法的公益行動,難道你們不知道是納稅人在養活你們嗎,你們為誰執法?你們如果承認自己是梁振英的家奴、是中共邪黨的走狗,你們就應該脫去那個法袍別裝相了。這滿街的訴求不就是告梁振英搞假普選的訴狀嗎?這不就是在指控它們涉嫌違法犯罪的真相嗎?民眾方就是原告,梁振英當局就是被告,法庭立案的要素已經俱全,你們為何不作為?梁振英當局違法犯罪,你們不作為,大陸當局破壞基本法原則,你們不作為,街頭民眾被暴力傷害,你們還不作為?你們還有什麼資格執法呢?香港的法制在你們手上已經蕩然無存。
據新唐人媒體2014年11月28日訊:「香港中共人大常委范徐麗泰11月27日『轉變』態度,表示考慮安排學聯會見北京領導人,但前提是學聯放棄佔領,提出合理訴求。」筆者問你:你有什麼資格向民眾提出你要「變態」的前提條件?你做為港區的人民代表卻不站在香港人民的角度說話、反而打官腔,你還是人民代表嗎?我看所有不為香港民眾爭取真普選發聲的港區人大代表都應該被罷免了,你們已經沒有資格代表香港人民了。
蒼天見證:港府不與民眾對話是無政治,假借「禁制令」實施清場是無法制,這個無政治、無法制的香港真是應該黃了。「抵制假普選,我要真普選。」的黃絲帶運動將成為香港最美的風景,無論時日長短、無論付出多少,香港民眾的反迫害行動必然成功,誰都阻擋不了。
我勸:那些「變態、不變態」的范徐麗泰們還是明知點吧!做回人樣,拋棄中共邪黨,主動向香港民眾謝罪,你們也許才有美好未來。
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