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留學生紀欣然遇害 嫌犯稱因華人有錢

2015年01月16日新唐人記者報導
【新唐人2015年01月16日訊】洛杉磯南加大(USC)中國留學生紀欣然被害案初審(preliminary hearing)於1月15日結束。洛杉磯縣最高法院法官裁定四名嫌犯中的三人將就謀殺罪面臨審判。洛杉磯警方表示,被告決定搶劫紀欣然,是認為他是華人,肯定有錢,最終導致悲劇的發生。

三位被控謀殺的嫌犯將在1月29日再次過堂(arraignment),他們分別是19歲的喬納森•德•卡門(Jonathan Del Carmen),17歲的阿爾貝託‧奧喬亞(Alberto Ochoa)和16歲的少女亞歷杭•格雷羅(Alejandra Guerrero)。

另外一名嫌犯19歲的安德魯•加西亞(Andrew Garcia)因申請精神評估將被分開訴訟。

洛杉磯警局偵探夏侯德(Paul Shearhold)做證,這組打劫紀欣然的青少年當時在南加大附近遊蕩,伺機找目標進行「群搶」(flock)。他們看到紀欣然獨自行走,決定朝他下手,「因為他是華人,他一定有錢」。

洛杉磯縣驗屍官辦公室法醫路易斯•佩納(Louis Pena)做證,紀欣然的頭部至少遭到六次鈍器打擊,任何一次都是致命的,即便送進醫院也搶救不過來。

法庭上出示的紀欣然的驗屍照片慘不忍睹,連女被告都不敢直視。

負責此案的檢察官麥肯尼(John McKinney)說,德•卡門是三名經過初審的被告中唯一的成年人,證據顯示他是團夥中的司機,未下車直接參與毆打紀欣然。另外兩人因未成年,將不會面臨死刑。

據紀欣然家屬委任律師蔡玟慧分析,加西亞和其他三人的初審分開進行對加西亞的辯護是有利的,原因辯方可以提前知道檢控方的策略和證人的證詞,讓辯護律師有充分機會做準備。
紀欣然的父母和親屬在去年8月赴美參加完葬禮後已然回國,沒有出席初審。

新唐人記者劉菲、楊陽洛杉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