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姚貝娜眼角膜醫生 網路曾實名舉報涉活摘

【新唐人2015年1月18日訊】(新唐人記者唐迪綜合報導)知名歌手姚貝娜不幸病亡後,眼科醫生姚曉明在摘除姚貝娜眼角膜用來做移植手術時,三名記者偽裝成姚的助手進入太平間內拍攝姚貝娜遺體事件,在大陸網路上持續發酵。就在外界聲討醫生與記者不尊重死者及其家屬意願的同時,關於姚曉明過去被人舉報在不告知家屬的情況下,對眼角膜捐獻者進行死前活體摘除,並多次詐騙、騙捐,治瞎病人眼睛的醜聞再次在大陸社交平台上流傳,並引起網民的圍觀與熱議。

姚貝娜遺體被偷拍 引出執刀醫生涉曾活摘的醜聞

據陸媒報導,2015年01月16日下午,青年歌手,姚貝娜因癌症去世。在她臨死前,她的父親代表女兒做出捐獻眼角膜的決定,並代她簽署了器官捐獻志願書。姚貝娜去世後,眼科醫生姚曉明為其做了眼角膜摘除手術。

隨後,三名記者在未經姚貝娜親屬同意的情況下,偽裝成姚曉明醫生的助手,進入太平間內拍攝姚貝娜遺體的醜聞爆發。

就在外界紛紛譴責涉事醫生與記者的「不人道」的時候,大陸網路微博上一篇舉報姚曉明過去曾在不告知家屬的情況下,對眼角膜捐獻者進行死前活體摘除,並多次詐騙、騙捐,治瞎病人眼睛的公開信再次熱傳,並由此引發網民對活體摘取器官現象的高度關注與譴責。

1月17日,網名為 「娛樂圈揭祕」的網友發微博稱:「卧槽!!!早在2013年1月11日,就有受害人在天涯發文舉報深圳某醫生在不告知家屬的情況下,殘忍地對眼角膜捐獻者進行死前活體摘除,並多次詐騙、騙捐,治瞎病人眼睛。這個人,正是勾結深圳晚報三名記者進入太平間拍攝姚貝娜遺體的深圳政協委員、北大深圳醫院醫生,姚曉明。」

該微博同時上傳了一份當年崔從政公開舉報姚曉明的帖文截圖。引起眾多網友的熱議。

「卡茲脆」說:「這醫生本就有罪,挖出他以前的惡跡只是為了讓大眾更看清真面目從而藉此嚴懲此人,另三位記者也是錯,但是是醫生與記者交易,醫生才是罪魁禍首!別什麼都拿匹諾曹說事,就事論事ok?」

作家崔成浩驚嘆道:「水真深!」

「蕊兒0323」表示非常吃驚:活體移植!?

「右岸的黃昏」表示:「對活體進行摘除,已經構成故意傷害!」

「袁宇2012」感慨道:「只知道姚曉明借姚貝娜出名,絕非良善之人,但沒想到他會活摘人眼球,太可怕了。世風不古,人心險惡!做公益的暗藏私利,沽名釣譽,對公益事業的打擊最大,一定要讓他儘早曝光,涉及犯罪的一定要承擔罪責,以慰人心。」

姚曉明疑涉活摘移植曾被提告

2013年1月11日自稱為「香港捐獻器官志願者協會會長」的崔從政在大陸社交平台「凱迪社區-貓眼看人」上發布了一篇題為《從近日深圳晚報新聞來看深圳市政協委員光環醫生姚曉明的真面目》的長文。

該文稱,由於自己於2003年「就姚曉明醫生不如實告知並殘忍地摘取了活體捐獻眼角膜志願者楊萍女士的眼球的個人的違法違規的惡意行為開始了網路論壇批評」,而被姚曉明反訴名譽侵權,遭深圳市羅湖區法院「不當判決」的前因後果。

文章稱姚曉明是「假借器官捐獻移植幹壞事的醫院醫生典型案例」。並披露,2011年4月起,還有不少病人站出來投訴姚曉明欺詐騙捐並治瞎病人眼睛的問題並追求賠償。而身為深圳市政協委員的姚曉明竟然嚇唬病人:「我叫公安滅掉你!」

據稱,深圳市眼科醫院給病人的材料中顯示從2007年到2010年底,姚曉明醫生給526位病人做了角膜移植,病人被迫捐給深圳市紅十字會有15萬多元。該文還質疑姚曉明「有沒有自行收取『捐款』?有沒有打個『募捐』順風車,要病人給他摘取、搬運角膜承擔費用?有病人指姚曉明醫生有這樣的行為。最為嚴重的是在2007年以前八、九年間,姚曉明醫生是怎麼樣詐捐的?捐款到哪裡去了?有人指出有一個『高醫生賬戶』,對此怎麼辦?」

據稱,許多病人及其親屬都指責姚曉明經常對他們兇狠地放話:「你要給紅十字會捐款,你不捐,我就不給你治,我還要把你搞進黑名單,你在全國都沒人給你治!」甚至有不少病人是被姚忽悠後不懂得怎麼辦就慘遭實施了角膜移植,「結果是還可以看到親人和世界的眼睛給弄瞎了!」

崔從政舉出兩個例子:一、2003年8月21日,姚曉明在向全國全世界播放的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新聞會客廳」的節目當中,在回答主持人白岩松關於怎麼看某地一位博士未經遺屬同意而摘取死者眼角膜一事時立刻接上話說:「假如是我(取角膜)就不會讓人知道。」

二、2003年12月,志願活體捐獻角膜的楊萍狀告姚曉明和深圳市眼科醫院不如實告知造成捐獻眼角膜後人體受到傷害,這是中國第一例捐獻器官志願者狀告醫院醫生違反規定造成捐獻後人體受到傷害的案例。

據公開的資訊,2004年6月3日晚18:30時,深圳市羅湖區法院曾開庭審理中國第一例狀告醫院醫生不如實告知捐獻器官志願者造成捐獻眼角膜後受到傷害的案件。當時有大陸媒體記者出庭旁聽,次日,部分媒體對此案進行了報導。

附:楊萍狀告姚曉明和深圳市眼科醫院的「民事訴狀」

原告:楊萍女38歲高中文化深圳特區圖書貿易中心電話:25943229

原告代理人:崔從政男45歲大學文化深圳市紅十字會捐獻器官志願者會會長深圳市筍崗東路寶安廣場B座225室電話:0755-82177639

原告代理人:王東男42歲大專文化深圳市電信設計院電話:26211513

被告:姚曉明深圳市眼科醫院副主任醫師深圳市迎春路15號電話:82222939

被告:深圳市眼科醫院法定院長黃麗娜深圳市迎春路15號電話:82222939

訴訟請求:請求人民法院根據被告不如實告知原告造成捐獻眼角膜後受到傷害的事實,依法判決被告承擔醫療責任,判令被告向原告賠償醫療、誤工、交通、整容費用4萬元,賠償精神損害人民幣5萬元。

事實和理由:

一,原告自願捐獻已失明的眼角膜,幫助有需要的人士重見光明。但是,被告沒有履行醫院醫生的明確告知的職責,並草率地催促原告捐獻眼角膜,造成原告捐獻眼角膜後出現過去從來沒有過的不適及面部變形的狀況。

原告小時不慎摔傷左眼失明,作為醫生的母親一直為此感到愧疚。1997年,鄧小平逝世後捐獻眼角膜,遺體解剖供醫學研究的壯舉令人感動。原告看到1999年6月,身患癌症的向春梅在去世前堅定地要求捐獻眼角膜和1999年11月我國活體捐獻角膜第一人段國生的事跡報道後,我想自己的左眼看不到東西,如果能捐獻出來讓眼盲患者重見光明,同時又不傷害到自己也是好事。原告便與被告聯繫,被告姚曉明醫生十分贊同,並表現出十分的熱情,多次給原告打電話勸導,把「段國生左眼已經裝上義眼,將來它隨健眼一同轉動,可達到『亂真』的程度」(附件一)的報道拿給我看,反覆多次說:「你捐獻後,我一定會還你一個更加美麗的眼睛!」但是,被告卻始終沒有告知捐獻眼角膜後可能會出現的不良後果及眼球摘除加義眼植入手術的嚴重性,沒有讓原告冷靜思考,作出適當的選擇。當原告提出希望作為醫生的母親來深後再商量一下,被告姚曉明醫生卻說:「你不要去接你母親了!萬一你母親不同意怎麼辦?記者都來了!」最後,原告背著母親於1999年12月16日做了捐獻眼角膜的手術,原告還自己支付了1438。34元和醫保金2523。4元醫療費(附件二、三)。術後,原告一方面為重見光明的年青人而感到高興,另一方面卻為自己的眼部不適遭受困擾。

二,被告姚曉明醫生面對不如實告知的手術不良後果一直沒有告訴原告,直到2003年初,原告才知道被告姚曉明醫生說「醫院派去學習的醫生回來後就可為你治愈」的話竟是謊言,不負責任,深感自己,特別是一位女性受到了嚴重的身心傷害,並給家人帶來痛苦和不安。

對於術後眼流分泌物等不適,原告多次找被告姚曉明醫生治療,花費不少醫療費和交通費。被告常以借口推脫。2001年3月,被告姚曉明醫生提起市紅十字會醫院,原告去看了醫生,並交了6000元,可是,被告姚曉明醫生又說不要去那裡看,而且不知什麼原因醫生主動退回6000元?被告又介紹見了別的外地醫生。最後在2002年下半年,原告眼面部凹入變形,被告姚曉明醫生說:「醫院派醫生出去學習了,回來後就可為你治愈。」學習回來的醫生根本就不是去學相關醫術的!原告問過多家醫院,都說目前無法改善遭到的傷害。

三,被告深圳市眼科醫院一直清楚在醫院發生的事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四,醫院醫生一定要善待捐獻器官,救死扶傷志願者,如實告知可能發生的後果,確保捐獻器官和器官移植公正公平。為此,原告懷著沉痛的心情起訴被告。

請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訴訟,公正判決。

具狀人: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