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連四天違法庭審法輪功學員

2015年02月17日法輪功人權
(新唐人記者熊斌採訪報導) 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自2月13日起連續4天對法輪功學員關日安、張玉堂一案開庭審理。法院內外佈滿警車、警察和便衣,盤查周圍群眾;兩名辯護律師無數次指出庭審程序違法情形下,審判長季明仍然瘋狂推進,不允許兩名當事人發言,還指控當事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報警處理,以身分登記、做筆錄為由,控制旁聽人員和律師的行動自由。

辯護律師襲祥棟表示,整個庭審進行到第四天,辯護律師、當事人的發言被無數次的打斷,當事人無數次被帶離法庭訓誡,律師遭到法庭不當的警告。今天上午庭審基本上沒有進行,審判長不允許兩名當事人發言,有三、四次,並宣布他們“擾亂法庭秩序”,要先辦此罪,就休庭了。

辯護律師襲祥棟:「兩名當事人情緒激動,先是五、六名法警上去就是按住掐住脖子,再是被帶離法庭訓誡,我們律師就到法院紀檢部門控告,合議庭成員審判長季明(該院副院長)和兩位審判員姜冰冰和楊光,姓劉的主任給我們做了筆錄,我們把介入這個案件後,所有法院違法的情形進行陳述,我們認為這個法庭出現如此嚴重違法的情形,我們要求新的合議庭,對這案件重新審理,劉主任口頭說調查後回覆,讓我們繼續參加庭審,仍然出現前兩次的情況,兩名當事人又被帶出法庭,已經是中午過了12點了,審判長宣布兩名當事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已經涉及犯罪,報警處理,警察來了就扣下旁聽人員和律師進行身分登記、做筆錄。」

17號庭審,只讓每個當事人一名家屬旁聽,其他都是公檢法司等和辦案單位人員;法警從庭外傳紙條給審判長季明;剝奪當事人要求陪審員參審的權利;當庭毆打驅趕當事人家屬;檢查機關指派公訴人仍然為原違法一審的公訴人,當事人和律師提出回避,審判長違法駁回;查抄當事人的物品清單上,沒有辦案人、當事人和家屬簽字,清單上的物品很多不是當事人物品;證人說的當事人也不是張、關二人;司法鑒定資料竟是警方辦案部門自己鑒定,鑒定上的物證使用時間是尚未購買所鑒定物品時間,和已被警方查抄後的時間;法庭對警方以上違法偵查證據不予排除,並對律師的每個質證,審判長季明都說有什麼事去二審反應,立刻就進行下一項。濫用他對法庭的指揮權,對律師和當事人的申請、控告不但不依法答覆,反而數次警告訓誡律師、當事人。

唐吉田律師:「愛民法院違反法律程序,強行將非法庭審進行到底,受到來自律師和當事人以及家屬的抵制,他們可能是惱羞成怒,在國保的指揮下,扣了家屬和律師,讓律師配合做筆錄,律師拒絕後把家屬控制在法庭裡面,揚言要好好收拾他們,公然跑到法庭去控制人,中國的法院還能公正客觀審案子嗎?」

江天勇律師表示,兩名被告人身體完全不適宜審判的情況下,他們強行往前推,而且有很多違法的情況,包括不斷的有法警給合議庭成員三個法官遞條子,不管兩個律師說什麼,當事人和律師一再被訓誡。

江天勇律師:「季明審判長都說終審階段你再說,覺得很荒謬,一審你不及時查明,有什麼違法的情況你不及時的糾正,那要你一審法官幹什麼? 季明審判長、法官姜冰冰和楊光,這都合議庭審判成員,他們可以說整個過程都在踐踏法律、破壞法律實施,但是現在反而說被告和旁聽人員是“擾亂法庭秩序” ,完全的顛倒黑白。」

據海外《明慧網》報導,張玉堂和關日安在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同時被牡丹江市公安局綁架並非法抄家。長期關押迫害,造成六十二歲的張玉堂出現嚴重的腦梗症狀,數次昏迷不醒,看守所開始並不給張玉堂救治,經律師一再要求下,才把張玉堂送到公安醫院救治。就這樣一個病情嚴重的人,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竟然毫無人性的開庭審理。

關日安因不放棄信仰,二零零零年在牡丹江四道勞教所被迫害,導致胃部切除三分之一。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長期的關押迫害,關日安胃部劇烈疼痛,危急之下,看守所將關日安送公安醫院,一直到一月二十日情況稍有好轉,又被公安醫院送回看守所。看守所、法院還多次對家屬委託的代理律師刁難,致使家屬不得不更換律師。








張玉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