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珀政府擬立法:一級謀殺不得假釋

2015年03月05日新唐人記者報導
今天,總理哈珀與司法部長麥凱在世嘉堡中華文化中心宣布新立法,犯下滔天罪行的刑期為終身監禁,不得申請假釋。來看報道。

Susan Ashely的妹妹在1978年被罪犯Donald Armstrong綁架強奸後被謀殺,隨後他被判終身監禁,入獄25年後又申請假釋。Susan表示,這過程讓她非常恐懼罪犯會被放出來。

Susan Ashely:像我的情況,Donald Armstrong之後申請聆訊,又延遲,他們就是在玩這種游戲,這已經是我的第30或40年了,我永遠也習慣不了這個過程。我希望政府可以做他們應做的,保護我們,這些犯了滔天罪行的罪犯應該被終身監禁,沒有必有冒險讓這些殺人犯出來。

今天,總理哈珀宣布新的立法,犯下滔天罪行的刑期為終身監禁。
總理 哈珀: 下周,我們政府將會推出立法,確保罪惡滔天,恐怖的罪行在加拿大是無期徒刑就是終身監禁。

屬於滔天罪行的包括: 預謀綁架或強制隔離,性侵導致死亡,恐怖主義,殺害警察或執法人員 以及使用任何殘酷手段的一級謀殺罪。這些罪行將面臨終身監禁,不得申請假釋。

總理 哈珀:讓我說清楚一些,這不是假釋,和假釋不同,決定將不會由指定的委員會來做出,而是由聯邦內閣,為其他公民還有受害者家屬負責的男性及女性。

此立法將允許罪犯在服刑35年後向公共安全部申請特殊釋放,聯邦內閣將做出決定,並且保証受害者家屬可以參與任何決定過程。

新唐人記者張紫薇多倫多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