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6個字說明河北卞曉暉案的荒謬

2015年04月18日法輪功人權
備受加拿大政府關注的河北唐山女大學生卞曉暉案,4月15日媒體從該案代理律師蔣援民處獲悉了判決結果。兩名被告非但未能迎來無罪判決,而且雙雙遭到重判。23歲的卞曉暉被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同案的浙江法輪功學員陳英華被判4年有期徒刑。

此前報導,卞曉暉的父親卞麗潮因修煉法輪功而於2012年被判刑12年,自此卞曉暉與母親兩人逐月前往探監卻遭獄方百般刁難與阻擋。無奈之下,2014年3月4日起,卞曉暉在監獄門口連續幾天晝夜舉橫幅「我要見父親」。之後卞曉暉被警方突然抓捕,4月17日被石家莊橋東檢察院正式批捕。8月21日,其案在橋東法院開庭受審,12月12日再次開庭。

目前案件已經作出判決,卞曉暉為見獄中父親自己也入獄,至此一家三口連同聲援卞曉暉母女探監權的陳英華女士全部繫獄。

從報導中得知,卞曉暉案兩次開庭都是變相不公開審理。不過在蔣援民律師2014年12月12日的辯護狀詞中,提供了一些令人瞠目的內幕。

例如,卞曉暉與陳英華的親屬為兩人共委託了四位律師,除蔣援民之外,還有鄭建偉、蘭志學、王全璋,但法庭卻未通知上述三位律師參加庭審。

又如,在法庭旁聽席上坐的都是石家莊政法委和其他機關單位的人員,沒有一名被告人的親屬,因為他們都被擋在門外。儘管在開庭前,陳英華父母委託的加拿大駐華使館的兩名工作人員,以及卞曉暉的表姨申請旁聽,均取得了審判長的同意。

橋東法院不但非法剝奪了被告人親屬的旁聽權,也非法剝奪了三位律師的辯護權,以及兩名被告人依法享有的這三位律師為其辯護權,所以此案的開庭審理程式已經嚴重違法在先。

再者,此案如同任何一起法輪功案件一樣,法庭中的檢察官,經常變身為一台錄放音機,在公訴人的席位上,重複著固定的那句話:「利用X教破壞法律實施罪」。然而公訴人出示的所有證據,均沒有顯示卞曉暉參加了任何邪教組織,也沒有能夠證明她破壞了任何一部法律或任何一個行政法規的實施。

於是法庭上,最荒謬的一句話出現了:「破壞法律整體」。公訴人在法庭上辯稱,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並不是具體破壞哪一部法律或行政法規,而是破壞了「法律整體」。

只見蔣援民律師辯護詞這樣寫著:「我國的法律包括憲法、刑法、民商法、行政法、訴訟法等內容,按照公訴人的邏輯,卞曉暉的行為難道還破壞了我國的法律整體,難道卞曉暉的行為還破壞了我國航太航空法律、房地產法律、金融法律和其他民商事法律?」

公訴人根本講不出卞曉暉的行為到底破壞了中國哪一部法律或哪一個行政法規的實施,真正原因在此。

那就是從以前到現在,是凡法輪功案件都會出現一致的類似辯護意見:「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法輪功為X教,到目前為止我國政府和有關部門均沒有作出取締法輪功的決定」。

事實上,明顯違法、破壞法律的是河北公檢法。警察對卞曉暉、陳英華暴力動粗,而且還把卞曉暉發給民眾的申冤紙條,誣陷成是法輪功傳單。檢察官不查,還無視於警察捏照證據,跟著羅織罪名陷害無辜。法官對於舉無實證的案件,違法審理程式的祕密開庭,居然還對公訴人「破壞法律整體」的謬論故作依法的判決。

經過此案,「破壞法律整體」可以被寫成判決理由,這讓國際社會再度見識河北公檢法的顢頇與荒謬。目前蔣援民律師已代為表示說,卞曉暉、陳英華肯定要上訴,也請各界密切關注二審進度。

文章來源: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