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4月28日訊】(新唐人記者任浩綜合報導)4月28日,韓國一家法院宣布導致304人死亡的世越號船難的船長李俊錫,蓄意殺人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以懲罰他在船難發生時,置旅客不顧,率先逃跑的罪行。
BBC報導,28日上午在韓國光州召開的審判,有很多遇難者家屬旁聽,也有家屬做為原告。在一審中以遺棄致死罪等為由,獲刑36年的船長李俊錫,這一次被法官宣判:「船長和船員們在脫船前,還廣播要求乘客留守待命。並可看出,李船長未做出要求離船的指示,沒有採取任何要求脫船的措施,離開事發海域後,也未親自公開身分。」所以改判為「蓄意殺人罪」。
不過這次量刑中,對其他世越號的船員,量刑比一審輕,引起遇難者家屬的不滿,表示要上訴到大法院。在一審中,包括機關長與一、二等航船員被判15到30年徒刑,這次減少為7到12年;一般船員則從之前的5年改判到1年6個月至3年不等。
報導介紹,韓國規定,只有量刑超過10年者,大法院才可能再度開庭審理,所以即使遇難者家屬上訴,世越號的一般船員刑期將不會改變。
2014年4月16日,當韓國世越號(Sewol)渡輪,滿載476人,其中大部分是檀園高中的學生,從仁川港駛向濟州島途徑屏風島附近海域時,突然翻覆沈沒,只有172人獲救,其餘304人遇難。
4月28日,韓國世越號船長李俊錫被判處無期徒刑。(Ahn Young-Joon - Pool/Getty Images)
BBC報導,28日上午在韓國光州召開的審判,有很多遇難者家屬旁聽,也有家屬做為原告。在一審中以遺棄致死罪等為由,獲刑36年的船長李俊錫,這一次被法官宣判:「船長和船員們在脫船前,還廣播要求乘客留守待命。並可看出,李船長未做出要求離船的指示,沒有採取任何要求脫船的措施,離開事發海域後,也未親自公開身分。」所以改判為「蓄意殺人罪」。
不過這次量刑中,對其他世越號的船員,量刑比一審輕,引起遇難者家屬的不滿,表示要上訴到大法院。在一審中,包括機關長與一、二等航船員被判15到30年徒刑,這次減少為7到12年;一般船員則從之前的5年改判到1年6個月至3年不等。
報導介紹,韓國規定,只有量刑超過10年者,大法院才可能再度開庭審理,所以即使遇難者家屬上訴,世越號的一般船員刑期將不會改變。
2014年4月16日,當韓國世越號(Sewol)渡輪,滿載476人,其中大部分是檀園高中的學生,從仁川港駛向濟州島途徑屏風島附近海域時,突然翻覆沈沒,只有172人獲救,其餘304人遇難。
4月28日,韓國世越號船長李俊錫被判處無期徒刑。(Ahn Young-Joon - Pool/Getty 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