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5月11日訊】(明慧網河北電)35歲已經評為副教授的河北女博士李惠雲,才華橫溢,業務過硬,卻被中共當局屢屢投入牢獄中折磨、侮辱,硬生生將一名頭腦清晰,反應敏捷的文化人折磨成精神失常病患。儘管如此,當局仍不放手,再度把她關進監獄。
河北科技大學的李惠雲博士,曾經是業務過硬的精英人才,十幾年來卻在中共迫害下受盡折磨,精神失常,二零一三年二月又被枉判四年,目前還在監獄遭受迫害。精神傷害如何能恢復?其狀態令人堪憂。
李惠雲多次遭迫害 精神失常
李惠雲女士,一九六四年出生,博士學歷,原是河北科技大學機械電子工程學院副教授。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她工作能力很強,敬業肯幹,多次獲國內、外學術獎。
一九九九年邪黨迫害法輪功後,因堅持信仰,屢遭迫害。兩次被單位送到河北省洗腦班強制放棄信仰。二零零四年五月在洗腦班遭到長時間不讓睡覺、晝夜捆綁、暴力毆打、不讓上廁所、人格侮辱等達一個多月之久,致使李惠雲出現嚴重精神分裂症狀。同年九月又被直接送到石家莊勞教所勞教兩年,繼續遭強制洗腦、毒打,兩次被送到石家莊市第五醫院精衛科(後改名為「河北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強制關押治療,卻不通知家人。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李惠雲在勞教期間即被河北科技大學除名。二零零六年二月回到家中。出來後,單位不解決工作,加上方方面面壓力很大,精神狀態時好時壞,一直沒有完全恢復。
公安局、檢察院聯合構陷 精神病狀態下再遭長期關押欺辱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李惠雲獨自一人到石家莊軍械學院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舉報。石家莊新華區寧安路派出所綁架了她,晚上到她家抄家,還綁架了她的丈夫宋洪水和來串門的朋友。然後,把他們雙雙投到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監禁。
在長達二十九個月的拘禁中,李惠雲不僅未得到精神病人應得到的照顧和治療,還一直遭受虐待,被長期銬在「架子」上受折磨,晚上睡覺時兩隻胳膊只能上舉平躺,不能翻身、不能洗澡、不能換洗上衣;甚至大小便及女性生理期也必須依靠他人幫助。在被關押迫害中,她經常自語、思維混亂,說不著邊際的話。不讓放風、曬太陽,經常被關小號,遭牢頭隨意打罵,不給吃喝。一次,有個牢頭讓她說一句「ⅩⅩ黨好」,她不說,就不讓她吃飯;後來讓她唱了一句「走進新時代」,就給一個饅頭吃。看此情景犯人都感到憤慨,就連看守所的幹警都覺的李惠雲應該辦理「保外」。石家莊寧安路派出所雖對李惠雲做了屬於「限制責任能力」的精神病「司法鑑定」,但還是根據「指示」對李惠雲羅織所謂「罪證」,把李惠雲提起訴訟。新華區檢察院更是順水推舟,助惡為虐。
肆意踐踏「憲法」 依信仰起訴
依據「憲法第三十六條」,法輪功學員信仰、宣傳法輪功屬於法律允許範疇。講真相沒有傷害任何人。公安部(2005)39號文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明確的7種邪教組織和公安部認定的7種邪教組織均沒有法輪功。對法輪功的迫害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但中共的各級執法部門卻以「思想認識」來判刑法輪功學員。
李惠雲的丈夫宋洪水在警察抄家時說了幾句話,就被寧安路派出所一塊綁架。新華區檢察院可能也覺的無理由起訴,就讓宋洪水寫一個認識,並對宋洪水說「(寫了)自然有人看到,但不和政府一致就不必寫了」。
新華區檢察院的人還說:「這個案子是市局辦的,他們只是跑腿。案子到了檢察院,如果要不予起訴,必須要本人寫一份放棄信仰的悔過書。」
宋洪水是個在單位兢兢業業、在家裡要照顧妻兒的善良人,他沒寫與「政府一致」的認識,他們就找了個往明慧發個人嚴正聲明的構陷材料,同時起訴他。
新華區法院惡意庭審 幕後黑手市「六一零」
在非法關押期間,二零一二年四月月二十日,新華區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在法庭上,李惠雲思想錯亂,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在軍械學院的經歷。法官也明知道她屬於精神病的「限制責任能力」,卻把李惠雲精神亢奮狀態下的慷慨陳詞當作迫害證據。當宋洪水提出這樣的證言是否有法律效力的異議時,審判長解巍崗說「我們有辦法控制她。」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新華區法院再次開庭。為了達到判刑李惠雲夫婦的目的,新華區法院又找來「證據」:一份石家莊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證明,把從李惠雲家中搜出的「兒童勵志」和「神傳漢字」內容的光盤,也算作法輪功宣傳品,硬往證據上湊數。辯護律師當庭指問當次開庭的法律依據,沒有得到任何回應及說明。
石家莊市中院黑箱操作 程序違法
對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區法院都是依據上級指示辦理。律師詢問案情結果,新華區法院審判長解巍崗的答覆是:「法庭沒權獨立審判和判決,須請示區委六一零。」又詢問時又說:「案子已經封卷,正在報市中級法院批,然後還得報市六一零批。」
直到二零一三年年二月,新華區法院才把上級醞釀好的判決書送到李惠雲夫婦手中,他們把宋洪水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將患有精神病的李惠雲非法判刑四年十個月。
宋洪水上訴到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其實石家莊中級法院早已越級判案),中院法官邵彩然、王婷對案情根本沒有做出任何作為和權力,裝模作樣的問了問,然後依據「指示」維持原判決。
目前,李惠雲博士仍在河北女子監獄十一監區(精神病監區)遭受迫害,長期的監禁使她頭髮花白,蒼老遲鈍,精神恍惚,意識錯亂,連親人都不認識。誰看到都無不潸然落淚。
呼籲正義人士營救李惠雲
明慧網曾報導,三十四歲的清華學子柳志梅,因修煉法輪功,被判十二年重刑。飽經中共當局的摧殘迫害,酷刑折磨,一度精神失常數年。臨出獄前在山東女子監獄被打了毒針,出獄後三天即精神錯亂、失去記憶,在二零一五年二月含冤離世。可以看到,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殘酷。
那些被中共馴服的公檢法、六一零官員,為利益出賣良知,失去了起碼人性,肆意玩弄法律,製造對法輪功的冤獄,邪黨罪惡罄竹難書。我們呼籲全球正義人士聲討中共的罪惡,解體中共,制止這場迫害。
河北科技大學的李惠雲博士,曾經是業務過硬的精英人才,十幾年來卻在中共迫害下受盡折磨,精神失常,二零一三年二月又被枉判四年,目前還在監獄遭受迫害。精神傷害如何能恢復?其狀態令人堪憂。
李惠雲多次遭迫害 精神失常
李惠雲女士,一九六四年出生,博士學歷,原是河北科技大學機械電子工程學院副教授。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她工作能力很強,敬業肯幹,多次獲國內、外學術獎。
一九九九年邪黨迫害法輪功後,因堅持信仰,屢遭迫害。兩次被單位送到河北省洗腦班強制放棄信仰。二零零四年五月在洗腦班遭到長時間不讓睡覺、晝夜捆綁、暴力毆打、不讓上廁所、人格侮辱等達一個多月之久,致使李惠雲出現嚴重精神分裂症狀。同年九月又被直接送到石家莊勞教所勞教兩年,繼續遭強制洗腦、毒打,兩次被送到石家莊市第五醫院精衛科(後改名為「河北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強制關押治療,卻不通知家人。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李惠雲在勞教期間即被河北科技大學除名。二零零六年二月回到家中。出來後,單位不解決工作,加上方方面面壓力很大,精神狀態時好時壞,一直沒有完全恢復。
公安局、檢察院聯合構陷 精神病狀態下再遭長期關押欺辱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李惠雲獨自一人到石家莊軍械學院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舉報。石家莊新華區寧安路派出所綁架了她,晚上到她家抄家,還綁架了她的丈夫宋洪水和來串門的朋友。然後,把他們雙雙投到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監禁。
在長達二十九個月的拘禁中,李惠雲不僅未得到精神病人應得到的照顧和治療,還一直遭受虐待,被長期銬在「架子」上受折磨,晚上睡覺時兩隻胳膊只能上舉平躺,不能翻身、不能洗澡、不能換洗上衣;甚至大小便及女性生理期也必須依靠他人幫助。在被關押迫害中,她經常自語、思維混亂,說不著邊際的話。不讓放風、曬太陽,經常被關小號,遭牢頭隨意打罵,不給吃喝。一次,有個牢頭讓她說一句「ⅩⅩ黨好」,她不說,就不讓她吃飯;後來讓她唱了一句「走進新時代」,就給一個饅頭吃。看此情景犯人都感到憤慨,就連看守所的幹警都覺的李惠雲應該辦理「保外」。石家莊寧安路派出所雖對李惠雲做了屬於「限制責任能力」的精神病「司法鑑定」,但還是根據「指示」對李惠雲羅織所謂「罪證」,把李惠雲提起訴訟。新華區檢察院更是順水推舟,助惡為虐。
肆意踐踏「憲法」 依信仰起訴
依據「憲法第三十六條」,法輪功學員信仰、宣傳法輪功屬於法律允許範疇。講真相沒有傷害任何人。公安部(2005)39號文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明確的7種邪教組織和公安部認定的7種邪教組織均沒有法輪功。對法輪功的迫害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但中共的各級執法部門卻以「思想認識」來判刑法輪功學員。
李惠雲的丈夫宋洪水在警察抄家時說了幾句話,就被寧安路派出所一塊綁架。新華區檢察院可能也覺的無理由起訴,就讓宋洪水寫一個認識,並對宋洪水說「(寫了)自然有人看到,但不和政府一致就不必寫了」。
新華區檢察院的人還說:「這個案子是市局辦的,他們只是跑腿。案子到了檢察院,如果要不予起訴,必須要本人寫一份放棄信仰的悔過書。」
宋洪水是個在單位兢兢業業、在家裡要照顧妻兒的善良人,他沒寫與「政府一致」的認識,他們就找了個往明慧發個人嚴正聲明的構陷材料,同時起訴他。
新華區法院惡意庭審 幕後黑手市「六一零」
在非法關押期間,二零一二年四月月二十日,新華區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在法庭上,李惠雲思想錯亂,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在軍械學院的經歷。法官也明知道她屬於精神病的「限制責任能力」,卻把李惠雲精神亢奮狀態下的慷慨陳詞當作迫害證據。當宋洪水提出這樣的證言是否有法律效力的異議時,審判長解巍崗說「我們有辦法控制她。」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新華區法院再次開庭。為了達到判刑李惠雲夫婦的目的,新華區法院又找來「證據」:一份石家莊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證明,把從李惠雲家中搜出的「兒童勵志」和「神傳漢字」內容的光盤,也算作法輪功宣傳品,硬往證據上湊數。辯護律師當庭指問當次開庭的法律依據,沒有得到任何回應及說明。
石家莊市中院黑箱操作 程序違法
對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區法院都是依據上級指示辦理。律師詢問案情結果,新華區法院審判長解巍崗的答覆是:「法庭沒權獨立審判和判決,須請示區委六一零。」又詢問時又說:「案子已經封卷,正在報市中級法院批,然後還得報市六一零批。」
直到二零一三年年二月,新華區法院才把上級醞釀好的判決書送到李惠雲夫婦手中,他們把宋洪水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將患有精神病的李惠雲非法判刑四年十個月。
宋洪水上訴到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其實石家莊中級法院早已越級判案),中院法官邵彩然、王婷對案情根本沒有做出任何作為和權力,裝模作樣的問了問,然後依據「指示」維持原判決。
目前,李惠雲博士仍在河北女子監獄十一監區(精神病監區)遭受迫害,長期的監禁使她頭髮花白,蒼老遲鈍,精神恍惚,意識錯亂,連親人都不認識。誰看到都無不潸然落淚。
呼籲正義人士營救李惠雲
明慧網曾報導,三十四歲的清華學子柳志梅,因修煉法輪功,被判十二年重刑。飽經中共當局的摧殘迫害,酷刑折磨,一度精神失常數年。臨出獄前在山東女子監獄被打了毒針,出獄後三天即精神錯亂、失去記憶,在二零一五年二月含冤離世。可以看到,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殘酷。
那些被中共馴服的公檢法、六一零官員,為利益出賣良知,失去了起碼人性,肆意玩弄法律,製造對法輪功的冤獄,邪黨罪惡罄竹難書。我們呼籲全球正義人士聲討中共的罪惡,解體中共,制止這場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