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加公民 住滿4年條件今夏生效

2015年05月20日美國
【新唐人2015年05月20日訊】加拿大移民部長亞歷山大今天(星期二)表示,申請加拿大公民新規定6年住滿4年的居住條件,計劃將在今年夏天開始生效。

聯邦移民部長亞歷山大星期二出席一個記者會上表示,新的入籍法案中的部分規定已經開始生效,但是大家都關心的6年住滿4年的居住條件,則有望在今年夏天生效。

聯邦移民部長亞歷山大:「關於居住條件有望在今年夏天生效。」

亞歷山大表示,申請入籍人士的平均居住時間已經超過6年住滿4年的條件,相信不會引起太大的波動。

聯邦移民部長亞歷山大:「我的建議就是做好準備,如果您已經在四年裡住滿三年,現在就馬上申請,不要給自己造成不確定因素,如果等到夏天可能就要達到住滿四年的條件了。」

另外他表示,去年入籍審批人數達到261,000人,首次超過移民申請人數。今年將延續審批速度,降低積壓案。

新唐人記者嘉蔓溫哥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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