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律師:關於所謂傷害案真相的聲明

近日,新華網、人民網突然發布無署名文章《「女律師」打人致聾被判刑,拒不執行判決仍四處接活》,大量官方尤其公、檢、法官方微博轉發、評論。然而,此文完全背離客觀事實,極具傾向性,污稱我「說自己是律師,背景很深,後台很硬,如果敢告她,讓你們以後從天津滾出去」,污稱我「打著律師的旗號宣揚所謂的公平正義」、污稱我是「滿口仁義道德、處處標榜同情弱者、高舉公平與正義大旗的律師」,污稱我「張口閉口法治、人權、正義,到處打著『維權』旗號活躍逍遙」,對我極盡污衊之能事。為還原事實,以正視聽,現將該已發生七年、申訴已達四年、令我不堪回首的冤案真相再次公之於眾。

2008年5月4日早晨,我與丈夫在天津西站持站台票送客進站時,檢票員讓我丈夫進站,卻把我截下,因急於送人,我未加理會,繼續前行,但身後突被人猛踢一腳,摔倒在地,旁邊又上來數人,不顧我已倒在地上,對我猛踢。我丈夫把朋友送上車後返回時見我被打,當即報警,又拉起我到補票室等候警察,隨後與趕來的警察到天津西站派出所。我們要求把打人者傳來一同調查,並要求到醫院檢查,警察做完筆錄後未做任何處理就讓我們走,我們堅持要求警察公平處理此事,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責任,但警察毫不理睬。我們隨即打車到天津鐵路公安處督查室投訴,向屠(音)警官反映了被打的經過,要求查處天津西站派出所警察敷衍塞責、玩忽職守的責任。後來辯護律師告訴我辦理我的所謂重傷案件的警察居然就是我投訴的天津西站派出所副所長韓建春!投訴完畢,我到天津市人民醫院檢查,診斷顯示我頭部、腰部等部位多處軟組織受傷,並伴輕微腦震蕩。回京後,我們又多次向天津鐵路警方電話催問,他們推諉搪塞「過兩天再說吧!」

七個多月後,2008年12月9日,天津西站派出所四名警察突然到我北京的家中,謊稱「你投訴我們,領導很重視。你要求賠償的事,和我們回趟天津解決吧。」我信以為真,就坐他們的警車去了天津。豈料,一到天津,西站派出所就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將我刑事拘留。羈押15個月後,2010年3月16日天津鐵路運輸法院以莫須有的故意傷害罪對我強行判處三年徒刑。

一、張格非的耳聾真相

案卷顯示,所謂的故意傷害是指我將一個據稱叫「張格非」的檢票員右耳打成感應神經性耳聾。然而,當時在天津市人民醫院的病歷記載:「耳:雙外耳道暢,鼓膜完整,標誌清,未見穿孔,無異常分泌物。乳突無壓痛」,「雙外耳道暢,鼓膜完整,標誌清,未見穿孔,無異常分泌物。乳突無壓痛」,「患者入院後完善常規檢查,行鼓膜攝像示鼓膜完整,於外院行顳骨CT無明顯異常」,明確排除了其右耳的外耳、中耳、膜發生了近期外傷的可能,即明確排出了我把張格非右耳打傷的可能。

更為關鍵的是,早在事發四年前的2004年,張格非在天津人民醫院就診的病歷就明確記載其右耳已經患有感應神經性耳聾,確鑿無疑地表明其右耳病症跟我毫無關係!

二、公訴方拒不提供原始筆錄

2008年5月4日,警方出警後明明對我和我愛人做了筆錄,這個筆錄,較完整的反映了當天的實際。但是,在公訴人的案卷裡,筆錄卻被隱匿了。就連2008年9月6號天津西站派出所的一份《情況說明》都明確記載有「經民警詢問」,他們自己也承認按程序曾為我和我愛人做了詢問筆錄,可是這個「詢問筆錄」在審判中儘管經辯護律師多次申請調取,依然毫不見蹤跡。

三、到底誰打了誰:警、檢兩家惡意隱匿原始錄像

因為張格非根本就不是與我發生衝突之人,所以我的辯護律師反覆要求警、檢兩家提交事發時的現場監控錄像這一最客觀的原始證據,天津西站先是出具《說明》,謊稱:「上行檢票口未設置攝像頭」,律師出示檢票口上方有攝像頭的照片這一確鑿證據後,西站又出具《情況說明》,繼續謊稱:「攝像頭早在2005年之前就已廢棄」。一再撒謊,充分說明警、檢兩家為了對我炮製冤案、不敢出示原始錄像的無恥用心!

面對天津鐵路警、檢必欲對我炮製冤案的行徑,我丈夫憤而訴諸網路,引起了較大反響,多家媒體予以報道。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二審法院以部分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天津鐵路法院仍不肯徹底糾正,僅將故意傷害改為過失傷害,刑期由三年改為兩年半。2011年6月16日,我蒙冤出獄。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過失犯罪的仍可從事律師職業,何況我根本就沒有犯罪、連過失犯罪的罪名都是強行炮製的,2012年底北京市司法局重新給我頒發了律師執照,我重獲律師執業證是完全合法的!北京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律師執業許可處和北京律師協會的負責人當時均稱:「王宇,你是冤枉的,但我們也沒有辦法。」

由於是一起無可爭議的冤假錯案,區區小案,警、檢、法三個階段竟長達22個月!就連重審一審的承辦法官李躍年都說:王宇你只要認罪,就判緩還能執業。你不能沒罪,你要是沒有罪,那得多少人有罪啊!

切膚之痛的冤獄經歷,促使我從之前只做民商事案件的律師轉型為關注弱勢群體、關注公權力受害者的公益律師。近年來,我代理了多起所謂的「敏感」案件,曝光了大量的公權醜行,相關權貴早已對我懷恨在心。由於我始終嚴格依法、依規執業,無任何把柄可被利用,於是有人便翻出這起我至今仍堅持申訴的陳年舊案,企圖對我醜化。然而,事實不容顛倒,真相豈容掩蓋!我相信在民智大開、網路新媒體日益普及、人民越來越具有明辨真假能力的今天,任何企圖醜化我的陰謀都絕不可能得逞!

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王宇律師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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