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炸彈案 6嫌犯提堂 1人獲保釋

2015年06月17日港澳
【新唐人2015年06月17日訊】香港西貢蠔湧涉嫌串謀製造炸彈案,被捕十人,其中六名男女被控串謀製造及導致爆炸罪,星期三早上提堂後,押後至下月再審。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和化驗檢獲的化學品。除唯一女被告獲准兩萬元保釋之外,五名男被告都要還押候審。

六名被告由警車押送到觀塘裁判法院,他們被控一項「串謀導致爆炸」罪,控罪指他們上月27日至本月14日非法及惡意製造爆炸品,串謀藉爆炸品導致爆炸,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六名被告年齡由21歲到34歲。

唯一女被告陳卓琳在警誡下承認是全國獨立黨黨員,並聲稱其他被告都是同黨。代表律師表示,陳卓琳只是把一些物品出售給第三被告,收取二十元運費,也不知道其他被告的意圖,要求保釋。

署任裁判官蘇文隆認為,案情嚴重五名男被告不准他們保釋,陳卓琳因與爆炸品製造無直接關連,准以兩萬元保釋。她離開法院時,強調自己是無辜的。

女被告陳卓琳:「我覺得自己是清白,我幫人家買東西,買好東西去交收,然後不關我的事,他說是甚麼我才知道是甚麼。」

前一日第五被告文廷洛曾被警方帶回現場案情重組,他也在警誡下承認上月27日曾進入亞視舊廠房。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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