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刑法修正出惡法?律師或輕易變被告

【新唐人2015年07月02日訊】中國大陸的律師,未來出庭時,當遇到法庭程序不合法而為當事人進行抗辯,說不定就會引來牢獄之災。這聽起來像是天方夜譚,但是,正在提請中共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的中國刑法第九個修正案,卻可能讓這一切成為現實。

6月24號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擬將刑法第309條,修改為:「有下列擾亂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一)聚眾哄鬧、衝擊法庭的﹔
(二)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的﹔
(三)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
(四)有其他擾亂法庭秩序行為,情節嚴重的。」

這裡的「訴訟參與人」,顯然包含了律師。

北京律師劉曉原:「現在上升到這麼嚴重的程度,以後很有可能動不動就說你構成犯罪了。以後律師在法庭上,遇到法庭違法情況,更多都不能指出來啦。一旦指出來,法庭認定你還要跟它發生爭執的話,就很有可能指控你犯罪。我是不支持制定這樣的規定的。」

在1997年中國《刑法》首次修正案時,新增的「妨害司法罪」,包括「聚眾哄鬧、衝擊法庭」和「毆打司法工作人員」兩種情形,去年10月底提請審議的草案一審稿中,增加了一些追究刑責的情形,尤其是第(三)項和第(四)項的條款,當時就引起了業內律師的擔心。

在不少律師看來,「侮辱」、「誹謗」、「威脅」,這些都是主觀性很強的字眼,存在被濫用的危險,如果法官任意自由裁量,甚至有可能使律師出庭辯護面臨失去人身自由的危險。

律師界的解讀是,新增的規定貌似公允,實則是針對律師群體的,來者不善。

京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韓嘉毅律師,去年11月曾發文認為,這一修法,能讓辯護人輕易的就變成被告人。

北京的劉紅宇律師,上海的胡光律師,紛紛以政協委員的身份發出反對聲音。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呂良飆,更是呼籲共同狙擊這一「惡法」。

不過,大陸律師界連續幾個月來的反對聲浪,並沒能改變中共「關門立法」的做法。

6月24號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二審稿中,基本完整保留了一審稿中有爭議的條件,而且還增添了「嚴重擾亂法庭秩序」和「情節嚴重」等字樣。

這使得輿論抗議進一步發酵。

北京的周澤律師,6月30號下午發出微博,認為這一規定,使得律師正常的程序辯護意見,如控訴公安刑訊或檢察院監督失職,都可能被指侮辱、誹謗,受到制止,稍作辯解即可獲罪。周澤律師感慨,如此維護法庭秩序,純屬飲鴆止渴!

還有不少律師擔心,「擾亂法庭秩序罪」適用情形增加,辯護權將面臨更大挑戰。

著名民權律師唐吉田:「(刑法修正案)它真要通過,只能是強化官方機構對民眾權利的限制和剝奪。只能是使官方更加膨脹、更加肆意妄為。」

劉曉原:「現在更多的司法機關它不反思一下,為甚麼律師會和審判人員發生衝突?(如果)法庭嚴格遵守了法律規定的程序,律師一般不會和司法人員發生衝突的。這種情況幾乎不可能發生。」

雖然當局對律師增加了一道一道的纏膠帶,企圖把民間維權聲浪管控得死死的,不過著名民權律師唐吉田認為,人算不如天算,當局這些與公民渴望維護自身權利背離的舉動,最後恐怕都會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唐吉田律師希望國內外的律師界和其他人士,都能繼續積極發聲,幫助中國民眾,堅守人權。

採訪/朱智善 編輯/王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