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玉喜:前公安廳長咋欠被殺情婦300萬?

2015年07月08日落馬官員
3月20日晚,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原公安廳長趙黎平涉嫌當街持槍追殺27歲赤峰女青年李某,並焚屍拋屍。7月1日,呼和浩特中院在審理一起與趙黎平有關案件時透露,除涉嫌故意殺人,中紀委還認定趙黎平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和貪污等職務犯罪,並已移交檢察院。警方在搜查中發現李某被槍殺前,趙黎平曾向李某開具一張300萬元欠條(2015年7月6日財新網)。

趙黎平開具欠李某300萬元借條的時間是今年2月25日,定於3月8日還清,如逾期,加息(20%),落款標明「借款人趙黎平」。2015年2月25日是農曆正月初七,那天前後,李某確實曾去過呼和浩特。這張借條最終為赤峰警方確認。趙黎平作為一個腐敗官員,不可能缺少金錢?趙黎平何以欠李某巨款300萬元?這背後究竟有什麼隱情?這讓人感到疑竇叢叢?

死者李某生前雖然一直很勤奮,初中畢業後炒過股票,賣過酒、傢具,也做過圖書生意,曾在自治區公安廳旁邊的金仕頓酒店當過服務員。李某生前最後的事業是服裝生意。但這一切也未必說明李某很有錢;也未必說明李某能借錢300萬元給趙黎平?反之,趙黎平又有什麼用度需要借錢300萬元呢?

內蒙古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與「情婦」李某曾有一段纏綿悱惻感情?究竟因何發展到水火不容舉槍向相的地步?以致到了殺人焚屍的矛盾?趙黎平與「情婦」李某矛盾激化是否與300萬元逾期不還有一定關係?貪官趙黎平和「情婦」李某的300萬元欠條是否與這起「槍殺案」有一定密切關係?

對於筆者認為趙黎平與「情婦」李某矛盾激化水火不容問題可以有幾種解釋:

對此,坊間有關於趙黎平將一些重要物品存放到李某處,李某提出拿錢交換並再三追索、導致趙黎平懷恨殺人說法。一些腐敗官員因大肆貪腐,總有被紀委調查的擔心,顯然,趙黎平也是如此。為此,趙黎平將私下大肆收受賄賂的金錢或者珍貴物品存放於「情婦」李某身邊,這也是完全可能的。趙黎平自然認為「情婦」李某與其非親非故,兩人私密關係不為人知,不會引起紀檢部門注意。受賄金錢物品藏於李某身邊很安全,只是想不到李某很貪婪,見錢眼開,想從中大撈一把,以致引起驚天風波,最終卻引發案件暴露。

趙黎平因何要殺「關係特別親密」的「情婦」呢?殺人動機疑因被害女子李某要「揭發」趙,雙方未談妥,趙「激情殺人」。趙黎平已從副部級高官崗位上退下,或許,當初給「情婦」李某的種種承諾打了「水漂」。對此,李某自然心有不甘,想向趙黎平獅子大開口的索取最後一筆也是有可能的。趙黎平對她所謂的情感或許只是得便宜的玩玩而已,哪裡想到還要付出高昂的金錢呢?在這樣的背景下一個堅持要;一個堅持不給;一個堅持以舉報威脅;一個堅持不出高價。或許,正因為如此矛盾激化,最終釀成殺人悲劇!顯然,一切皆因為金錢利益的糾葛,最終激化了矛盾!

在今天官場,官員不包養情婦、「二奶」的恐怕不多。包養情婦、「二奶」的不一定被查落馬;牽扯情婦、「二奶」殺人的卻實在不多。據筆者所知貪腐官員牽扯殺「情婦」的不判死刑卻不可能!2007年7月9日,濟南市國土資源局機關黨委正科級、31歲女幹部柳海平被炸死鬧市。此後「導演」震驚全國的濟南「7·9」爆炸案的副省級官員,濟南市人大主任,柳海平情夫段義和被判死刑。顯然,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已絕無生的希望?高官落得如此下場,是不是做人的徹底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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