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富商程慕陽 加拿大難民身份有轉機

2015年07月16日溫哥華
【新唐人2015年07月16日訊】加拿大卑詩省溫哥華房地產開發商程慕陽(Michael Ching Mo Yeung)被中共政府通緝並被控腐敗。去年11月,他的難民申請被加拿大移民難民局拒絕。7月15日,加拿大曼尼托巴省溫尼伯法院做出裁決,判定程慕陽司法覆審案獲勝,其難民申請將被發回加拿大移民難民局予以重新考慮和決定。

程慕陽是中共高官、前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的兒子,程維高在2003年因為貪腐被撤職。程慕陽目前和妻子及三名子女住在溫哥華地區。

據《南華早報》報導,週三晚,溫尼伯法院法官伊凡‧羅伊(Yvan Roy)裁決,依據中共法院的行事裁決作法,加拿大難民署之前對程慕陽的判決是不公平的。

羅伊說,難民署小組去年10月31日駁回程慕陽難民申請的決定,是基於程慕陽犯了嚴重的非政治罪,但該決定過於依賴中共法院的調查結果,且證據或者不可用,或者是「模糊的和第三手材料」。

羅伊在他的判決書中說,總之,這不是「外國法院調查結果是否被完全拋棄」的問題。他表示,難民署駁回申請是基於有「值得考慮的嚴重原因」,但這些來自其他法庭的發現並沒有對駁回申請理由的清晰解釋。這些原因現在仍不清楚,因此判定司法覆審成功。

羅伊的判決致使加拿大難民署需安排另外的小組重新審理程慕陽的難民申請,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一位發言人沒有對此判決及時回應。

司法覆審獲勝,意味著程慕陽在較長一段時間內,仍可以繼續留在加拿大。

現年45歲的程慕陽是大溫哥華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1996年,他獲得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公民申請多次被拒絕。羅伊表示,程慕陽是中國公民,直到2000年,他經常回大陸。

程慕陽表示,如果他被遣返回中國,他擔心會有莫須有的罪名,他會受到監禁和酷刑,因此應該得到難民身份。

在週三的裁決中也概述了中共對程慕陽的指控,但羅伊說,(加拿大)難民署引用的材料缺乏書面證據。

《溫哥華太陽報》之前曾報導說,程慕陽在6月赴加拿大聯邦法庭,爭取避免被遣送回中國面臨腐敗指控。程慕陽說,針對他的腐敗證據是酷刑的結果。

程慕陽被中共指控的罪名是「盜用、貪污公款、轉移和隱藏非法獲得資產」,可以讓他被判終身監禁。中共當局在2001年就對他發出逮捕令。



--轉自《大紀元》
(責編:嘉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