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洛陽警察槍殺民眾 開槍合法性受質疑

【新唐人2015年07月21日訊】大陸頻繁發生警察開槍打死、打傷民眾事件,繼黑龍江慶安火車站警察槍擊訪民事件後,河南洛陽再度曝出警察處理工地糾紛時開槍,造成一死一傷,引發輿論對警察開槍是否具有合法性的強烈爭議。

據中共喉舌媒體《新華社》通稿報導,河南省洛陽市公安局7月19號凌晨通過官方微博發佈公告說,金谷派出所警察7月18號晚在出警過程中遭到「暴力圍攻」,警察「依法開槍」致一人死亡、一人受傷。

通報中描述事發經過說,某建築工地門前有十多人攔截施工車輛,警方接到報警後前往現場,「上前勸說要理性表達訴求」,過程中周某某等人「情緒激動,謾罵、圍攻並持磚塊、羊角錘等追打出警人員」。在「多次口頭警告無效」和「兩次鳴槍」後,周某某等人仍然「暴力襲警」,「強行搶奪槍支」,警察「依法開槍」,打死29歲的周某某,打傷21歲的孫某某。

事件在網路公開後,引發輿論的熱烈討論,《網易》評論僅一天就超過13萬。很多人認為襲警、搶槍違法,因此支持警察開槍。但也有不少人對警察開槍合法性提出質疑,表示不信警方一面之詞,認為事發有因,沒有人會無故搶槍。少數中立者指出,如果官方將整個執法過程完整視頻錄像不經修剪公之於眾,就不會存在那麼多質疑。

值得注意的是,官方的報導中並沒有提到聚眾人員的身份、攔截車輛的原因以及施工方與這些人之間是否發生矛盾。有網民分析,被警方開槍打死的聚眾人員,很有可能是討薪的農民工。

深圳市春風勞動爭議諮詢服務部主任張治儒指出,如果死者的身份真的是討薪工,那麼他們在討薪過程中存在過激行為,也是可以理解的。

深圳市春風勞動爭議諮詢服務部主任張治儒:「首先在中國工人維權哪、討薪哪其實存在很多不合理的環節,比如政府的不作為啊,在處理當中出了很多的困境。一些工人在維權過程當中多次受到推諉啊、踢皮球啊,所以問題沒有解決,可能會有一些不理性的舉動,採取一些不理性的維權行動。」

張治儒表示,他對於警察是否應該開槍的問題不予置評,但他認為,警察處置方式不當,會導致矛盾激化。

張治儒:「據我所了解到情況來看,現在有些地方的警察出警,確實也是很粗暴的,沒有很好的去引導。我認為警察在處理當中,可能會有一些不太合理的地方,導致這些工人、農民工會有一些粗暴的舉動。一般來理解,農民工維權,他針對的只是拖欠他工資的資方,他不可能去針對警察有一些激烈的衝突,可能是警察的一些行為,激怒了這些維權的工人,才會導致農民工跟警察的直接衝突。」

對此,原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公安局警察王濱生也抱有相同的看法。

原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公安局警察王濱生:「你說他討薪,本來情緒就激動,你警察到那你再不公正,再偏激點,肯定矛盾得升級,得直接指向你。你要把一碗水端平的話,我相信哪方也不會直接針對你執法者。」

而對於公眾對警察開槍合法性的質疑,王濱生認為,警察不應該把槍口對準人民。

王濱生:「很多警察和群眾發生衝突的話,動不動就把槍掏出來,就槍點人家、指著人家。這種做法本身就是不合法也不合情理。多大事情啊,你掏槍?那槍是維護社會治安、鎮壓恐怖份子,對人民生命財產威脅了,對你進行身體威脅的話,你才能掏出槍來自衛或者保護。如果都是人民內部矛盾的話,就不應該掏槍,更不應該打死人。」

王濱生指出,當前大陸官民、社會矛盾激化的情況下,當局更應該針對警察佩槍和動用槍支進行約束而不是鼓勵開槍,否則只會產生負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