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銘暄:為什麼中國律師不太願意辦刑事案子

原編者按:7月12日,在京都律師事務所舉辦的一場論壇上,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名譽院長高銘暄提出一個看法:中國律師不太願意辦刑事案子。為什麼?法案君(微信號:faanjujiao)今天給你帶來高銘暄先生的高見。

以下為高銘暄演講實錄:

律師是法治的力量,是伸張公民正義的力量,又是人民權利的保護者,因此還是要珍視自己的光榮使命,神聖的職責,千萬不可氣餒

民主法治離不開律師,沒有律師的參與,民主法治就落後一些,所以民主法治是離不開律師的,這股力量是不能忽視的。

改革開放初期律師數量少,現在已經達到了20多萬人,但是中國這麼大,20多萬人我認為還不夠。特別是看到一些老少邊窮的地區,律師的力量是比較弱的,甚至有一些縣真正找不到幾個好律師。

律師作為國家法治的重要力量,作為伸張公平正義的重要力量,還有作為保護人民權利的重要力量,我覺得我們的律師還需要發展,20多萬人是太少了。社會上對律師也有一些偏見,特別是一些公權力對律師有一些偏見,這是歷史遺留下來的一些殘留的東西,因為50年代律師受整的不少,有一些老一輩的律師,當年反右派,把他們都打成右派,看問題很簡單,認為這些律師都是為壞人說話,好像為被告人辯論,好像是為壞人辯論,這是造成律師當中一種悲慘命運的很簡單化的說法,律師在中國社會初期階段遭受一些不公正的待遇,這種觀念後來留下來,一路把律師制度都取消了,這種殘餘的東西影響到現在。現在從公權力的角度來看律師,常常有一些還是不重視,甚至是歧視,有一些甚至有的把律師好像不是自己的人,是一種異己的力量,這個是完全錯的。

大家知道有一句話叫法律共同體,公檢法都是,為什麼律師不是呢?只是職業分工不同,目標都是為了建設一個民主法治國家,目標是一樣的。律師只是他的職業,從職業的角度,他不是公安,也不是檢察院,也不是法院,他就是律師,律師扮演律師的角色,而對一個案件來說,各方面都不可缺少,刑事辯護來講當然得有法官,得有檢察官,但是缺乏律師也不行。這個案子來講,從一般的哲學和邏輯來說,作為法官來講也需要聽聽律師的辯論,不聽,你這個案子能夠公平嗎,能夠正義嗎,能夠辦得準確嗎?有一些案子還得不到律師的辯護,律師的力量在很多地方還缺乏,很多律師都參加不了。當然也有一些人窮,請不起律師,本來有一些法律援助可以做,但是法律援助也是有限的。

因此真正出庭辯護的律師,你們都知道占的比例並不大,好多刑事辯護是沒有出庭律師的。即使有,現在來講也有很多的困難,律師不太願意辦刑事案子,在國外沒有這個問題,在我們都有這個問題,就是因為在刑事辯護這一塊,有許多人觀念沒有改觀,所以律師遇到種種的困難。剛才光中教授也講了,律師辦案當中遇到了很多困難,會見難,取證難,閱卷難。公權力機關並沒有為律師提供很多便利條件,相反處處阻礙和為難。刑事辯護的修改還有律師法的修改,當然做了很多的改善,但是落實不到位。所以我是對刑事辯護這一塊感覺到非常的重要,我對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感到非常敬重,也感到非常同情,覺得他們是克服了很多的困難,衝破了很多的藩籬,從而把這個案件拿下來。我們有很多正面經驗,很多的辯護也非常成功,使得有一些案件由於律師的變故,使這個案件峰迴路轉,獲得了最大的成功,伸張了正義,使各方面都非常滿意。

律師是法治的力量,是伸張公民正義的力量,又是人民權利的保護者,因此還是要珍視自己的光榮使命,神聖的職責,千萬不可氣餒。如果有不公平的東西,我們還要爭取,力爭使得我們的律師地位能夠不斷的提高。要尊重律師,支持律師,保護律師,我非常贊成,我也覺得我們的律師應該這樣,律師自己挺起胸膛,勇於前進,因為我們是法治的力量,法治離不開我們。

2015-7-12

本文原載:法案聚焦微信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