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路獨舞:親歷:為何美國人普遍樂於助人?

2015年09月16日評論
淮南女大學扶老人被訛的調查結果尚未公布,昨天又爆出鄭州一位16歲的高中生自稱扶老人當場被訛沒理後反被對方起訴索賠25萬、現上網尋目擊證人還清白的消息,聯想起不久前發生的60歲騎電動車老人倒在路面積水中不停掙扎,卻沒人敢幫忙最後溺死,讓人真的不得不感嘆這個時代的荒唐。助人為樂的人頻頻被訛,於是人人變得不敢施以援手,惡性循環的結果不斷加劇著社會現狀的畸形程度,這讓我不得不聯想起今年二月的一個遭遇,如果當時沒人幫助的話恐怕真有可能凍死了。

那天的大雪從早上開始下起,之前的整夜我都在醫院陪護病人,而丫丫則留在家裡由鄰居幫忙照看。我原本應該上午開車返家,誰知道雪越下越大沒有任何停下來的跡象,電視裡的天氣預報也說雪要到晚上才有可能停,這讓一直想等雪停路清出來後開車回家的我被將住了。我自認是一個非常注意安全的人,這樣的雪天絕對不會上路,但天平的另一端是未成年的女兒,鄰居幫助陪伴一夜已很幫忙了,我要不馬上回家的話很可能要再拖累人家一天一夜,於是仗著車的性能好我還是惴惴不安地做出了返家的決定。

走進停車場我便有幾分猶豫,因為積雪已經有了半膝深,我花了二十來分鐘才清乾淨車窗和倒車線上的雪,不過看到醫院四周很多鏟車在雪中工作,我還是鼓足勇氣發動了車子。剛拐出來我才發現停車場通往大路的小路上的積雪尚沒有清理,在紛紛揚揚的大雪中我幾乎看不清應該走的路線了,猶豫間一輛鏟車已經向我駛來,司機一邊超過我的車子一邊示意我跟上他,我就這樣沿著他新剷出的路徑拐上了大路,順利地度過了第一個險情。

在美國南方住過的人都知道,州政府道路管理部門清理積雪的速度還是比較快的,因此我上大路後的前半段開起來還是相對順利。我遭遇的第二次險情是接近丫丫學校的時候,被暴風颳起的一大團雪甩到了我的擋風玻璃上,雨刷拚命在刷但視野還是開始模糊,我漸漸看不見前面的行駛線路了,無奈中我只好輕打右邊輕踩剎車停下來以好清理車窗上的雪,但讓我驚訝的是我其實把車停在了雪堆裡,自己再開出來幾乎是不可能的了。我開始打求救電話,剛接通就發現有輛福特皮卡停在了我的車旁,走下來一對青年夫婦問我是否需要幫助,聽了我的遭遇後馬上返回卡車取雪杴清理我車周圍的雪,馬上又有一輛車停了下來加入幫助,不一會兒車前就被清出了一條開闊的線路,其中的一個男子反覆叮囑我要一腳踩下油門直接開出來,千萬不要停下來言謝,並祝我一路平安,我就這樣在幾個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幫助下有驚無險地過了又一關。

家在山裡,平時進出有高速很方便,但雪中就麻煩了。快要到家時的一段上坡路有點陡,在這裡我遭遇了第三次險情,開了三分之二時車突然開始原地打滑,不再前行了,一時間我不知該怎麼辦。這時有人在敲我的車窗,是幾個正在陡坡滑雪玩的男子問我是否需要幫忙推車上坡,我猶豫了一下答應了,就這樣幾個年輕人齊心協力推著我的車很快爬完剩下的坡路,我卻連謝謝都沒機會說,因為這樣的雪裡上坡路車停下來就有可能再開不起來。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的「雪中驚魂」並不是我見證美國人見義勇為、助人為樂的唯一經歷,日常生活中實在是太多了,在我以前寫過的《在美國,我們是這樣見義勇為的》一文裡也曾羅列過不少,其中就包括在救援人員到來之前大家齊心協力拖出車禍中著火車輛裡的受傷人員。你或許會問,美國人這麼樂於助人難道就不怕被訛嗎?答案是當然不怕,不僅因為訛人的人首先要「誰主張誰舉證」,而且一旦被證實訛人還會被當成「敲詐」嚴懲(見《親歷:在美國是怎樣懲罰「碰瓷」的》),尤其更重要的是,在美國各州都有鼓勵和保護見義勇為者的法律《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這條法律的核心內容是「在緊急情況下,任何人出於好心而不是為了得到報償而施以緊急醫療照顧,不應為其任何(照顧)行為或疏失承擔任何民事賠償責任」。《好撒馬利亞人法》這個名字來源於聖經新約《路加福音》裡面記載的耶穌講述的一個故事,說的是一個猶太人路遇強盜受傷後躺在路邊,同為猶太人的祭司和路人不聞不問,反而得到一位被猶太人視為異教徒的撒馬利亞人的救助,美國是一個以信仰基督教為主的國家,基督教文化就是用這個故事來表彰和鼓勵見義勇為者的。原來在美國人普遍樂於助人的背後,是有著強烈的信仰支持和法律保障的。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