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9月23日訊】(新唐人記者李靜報導)習李當局最近推出的《深化國企改革指導意見》,顯然讓期待大刀闊斧改革的各界失望了,似乎走的還是國退民進的老路。不過,有學者分析,這份姍姍來遲的1萬多字的改革方案裡,當局似乎在暗渡陳倉,推出了「國資民辦」新模式,也就是在資本投資方面讓國企「進」,但在企業經營管理方面使民企「進」,從而把國企和民企有效的混合嫁接在一塊,《指導意見》僅是習近平的虛晃一槍。
中共中央國務院9月13日聯合推出的《深化國企改革指導意見》,從股市連著3天呈現跌勢的情形來判斷,市場並不待見這份《指導意見》。因為從《指導意見》的改革基本原則來看,深化改革是為了加強國企在市場裡的作用,是「進」而不是「退」。
外界期待的國企改革方案是什麼樣的呢?
香港學者蕭若元表示,大家都希望國企改革走向自由化,即是國退民進,國家讓民企做多一些生意,或者把一些國企轉成民企。改革方案看起來卻不是這樣,而是將一些弱的企業合併到強的企業中,從而導致壟斷增加。
BBC中文網刊發署名劉芍佳的文章表示,《國企改革指導意見》就像其它紅頭文件一樣,肯定帶些空話,套話,大話,但要細品裡面的具體內容,才能理解真實意圖。
文章說,《指導意見》把國企分成商業競爭類和公益類。在商業競爭領域裡,國企可『進』也可『退』,進不分大小,只要『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優勢企業』,國有資本都可進入,同時,還可『創新發展』新國企。
此外,《指導意見》不但在商業競爭領域裡允許國企參股到民企裡,讓民企經營國有資本,同時在國企保持控股地位的公益領域裡,國企也可『委託代理』給民企經營。
文章形容《指導意見》是虛晃一槍,在放開國有資本投資範圍的同時,又邀請了民企進入國企,允許經營國有資本,把國企的經營權放開給民企。
文章認為,這招改革具有體現『混合產權』的實質意義,讓國企民企能有效的混合嫁接在一塊,讓『國』中有民,『民』中有國。
按照中國目前的《憲法》規定,公有制是中國的經濟主體。文章稱,《指導意見》並不敢破憲,公開扼殺國企的發展空間,而是玩了一個『暗度陳倉』,讓『私有制』經營『公有制』,讓民企有更多的機會吸納更加開放的國有投資資本,通過民企做大國有資本。
此外,為了讓『國資民辦』的模式具有操作性,《指導意見》規定,國企出資人『對所出資企業行使股東職責』,對公司某些重要決策有表決權,但沒有經營權。這種形式就比如象西方許多大飯店一樣,飯店股權與飯店的經營權完全分開。
綜上所述,文章認為,習近平推出國企改革方案的一個重要特色就是,引入「國資民辦」的新模式,讓國企民企整合各自優勢,「共進」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BBC這篇文章在解讀當局的意圖時,稱《指導意見》是「虛晃一槍」,在「暗渡陳倉」。其實,深諳中國政治的人士都了解,中國的國企改革,並不僅僅與市場有關,與政治更是密不可分。
英國《金融時報》撰稿人Lex曾提到中國國企改革的艱難,「既得利益者難以請走,讓大型僱主倒閉(甚至只是實現大幅成本節省)的政治難度很大。」
九鼎公共事務研究所助理研究員翁一也看到,今日的中國國企已成權貴把持的既得利益集團,部分國企掌門人及壟斷高管,因深厚的政治背景,在各自的領域形同獨立王國,於政商兩界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成條塊分割之勢。
在《指導方案》出台的同一天,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了中國三家大型國有企業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海油)、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石油)、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東方電氣)的專項巡視整改報告。近親繁殖、違反「八項規定」、關聯交易、利益輸送等成為描述報告中描述腐敗的高頻詞彙。
眾所周知,中石油、中海油是江系曾慶紅、周永康長期掌控的大型國企。觀察人士認為,中紀委同時在國企改革方案出台之際拋出其反腐成果,示以威懾,也絕非偶然。阻礙國企改革的很有可能就是江系利益集團。
《華爾街日報》還從消息人士那裡得知消息說,參與起草改革綱要的政府機構之間的分歧導致方案一再延遲和修改。習近平還否決了一份方案。最後多方利益團體達成了妥協,也算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的一步。
中共中央國務院9月13日聯合推出的《深化國企改革指導意見》,從股市連著3天呈現跌勢的情形來判斷,市場並不待見這份《指導意見》。因為從《指導意見》的改革基本原則來看,深化改革是為了加強國企在市場裡的作用,是「進」而不是「退」。
外界期待的國企改革方案是什麼樣的呢?
香港學者蕭若元表示,大家都希望國企改革走向自由化,即是國退民進,國家讓民企做多一些生意,或者把一些國企轉成民企。改革方案看起來卻不是這樣,而是將一些弱的企業合併到強的企業中,從而導致壟斷增加。
BBC中文網刊發署名劉芍佳的文章表示,《國企改革指導意見》就像其它紅頭文件一樣,肯定帶些空話,套話,大話,但要細品裡面的具體內容,才能理解真實意圖。
文章說,《指導意見》把國企分成商業競爭類和公益類。在商業競爭領域裡,國企可『進』也可『退』,進不分大小,只要『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優勢企業』,國有資本都可進入,同時,還可『創新發展』新國企。
此外,《指導意見》不但在商業競爭領域裡允許國企參股到民企裡,讓民企經營國有資本,同時在國企保持控股地位的公益領域裡,國企也可『委託代理』給民企經營。
文章形容《指導意見》是虛晃一槍,在放開國有資本投資範圍的同時,又邀請了民企進入國企,允許經營國有資本,把國企的經營權放開給民企。
文章認為,這招改革具有體現『混合產權』的實質意義,讓國企民企能有效的混合嫁接在一塊,讓『國』中有民,『民』中有國。
按照中國目前的《憲法》規定,公有制是中國的經濟主體。文章稱,《指導意見》並不敢破憲,公開扼殺國企的發展空間,而是玩了一個『暗度陳倉』,讓『私有制』經營『公有制』,讓民企有更多的機會吸納更加開放的國有投資資本,通過民企做大國有資本。
此外,為了讓『國資民辦』的模式具有操作性,《指導意見》規定,國企出資人『對所出資企業行使股東職責』,對公司某些重要決策有表決權,但沒有經營權。這種形式就比如象西方許多大飯店一樣,飯店股權與飯店的經營權完全分開。
綜上所述,文章認為,習近平推出國企改革方案的一個重要特色就是,引入「國資民辦」的新模式,讓國企民企整合各自優勢,「共進」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BBC這篇文章在解讀當局的意圖時,稱《指導意見》是「虛晃一槍」,在「暗渡陳倉」。其實,深諳中國政治的人士都了解,中國的國企改革,並不僅僅與市場有關,與政治更是密不可分。
英國《金融時報》撰稿人Lex曾提到中國國企改革的艱難,「既得利益者難以請走,讓大型僱主倒閉(甚至只是實現大幅成本節省)的政治難度很大。」
九鼎公共事務研究所助理研究員翁一也看到,今日的中國國企已成權貴把持的既得利益集團,部分國企掌門人及壟斷高管,因深厚的政治背景,在各自的領域形同獨立王國,於政商兩界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成條塊分割之勢。
在《指導方案》出台的同一天,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了中國三家大型國有企業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海油)、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石油)、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東方電氣)的專項巡視整改報告。近親繁殖、違反「八項規定」、關聯交易、利益輸送等成為描述報告中描述腐敗的高頻詞彙。
眾所周知,中石油、中海油是江系曾慶紅、周永康長期掌控的大型國企。觀察人士認為,中紀委同時在國企改革方案出台之際拋出其反腐成果,示以威懾,也絕非偶然。阻礙國企改革的很有可能就是江系利益集團。
《華爾街日報》還從消息人士那裡得知消息說,參與起草改革綱要的政府機構之間的分歧導致方案一再延遲和修改。習近平還否決了一份方案。最後多方利益團體達成了妥協,也算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