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玉喜:廣東水利廳咋變成廳長家「商鋪」?

2015年10月03日落馬官員
昨日下午,廣東水利廳原廳長黃柏青因收受巨額禮金、以權謀私、收受巨額賄賂被雙開。收繳其違紀所得,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廣東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黃柏青決定逮捕(2015年10月1日新快報)。

現年61歲黃柏青,歷任惠州副市長、常務副市長,廣東省水利廳副廳長、廳長。黃柏青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大肆收受巨額禮金,大肆收受他人賄賂。或許,這些年落馬廳官的受賄數額無出其右。在黃柏青歷時23年的受賄歲月裡,收受賄賂竟達近2億元。這些年,廣東省水利廳竟然被黃柏青經營成了自家的「商鋪」!

黃柏青在省水利系統內部經營利益圈子,黃柏青先是以利為繩編織出「共腐關係圈」,政商勾結,上下串通,買官賣官等呈現網狀牽連。「互相勾結、將各取所需」的「潛規則」進一步發展為「明規則」。顯然,在以圈子劃線的情況下,廣東省水利廳黃柏青廳長利益圈子中的人,成為黃柏青「商鋪」中的員工。

黃柏青在省水利系統內部經營好利益圈子後,一個個重大工程在多個關係人中間進行「利益分割」成為系統內公開祕密。圈內人將工程項目、采砂等「香餑餑」作為獲取利益「商品」。涉及工程建設、土地拍賣、河砂開採等工程也成為「商鋪」中的「商品」。水利建設工程、電站特許經營權等也是這個「商鋪」中的「商品」。涉及水利資金分配、人事安排等領域也是這個「商鋪」的「商品」。顯然,這個「商鋪」經營的「商品」很獨特!

黃柏青通過廣東省水利系統這個「商鋪」,大肆銷售各項工程項目。黃柏青在工程建設中默許關係戶參與,然後,在利益圈子內進行「利益分割」。黃柏青僅將水利建設工程、電站特許經營權、河道采砂經營權等商品「銷售」給深圳市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惠州市某實業公司等企業,就斂財近億元。顯然,這個「商鋪」生意很興旺!廣東省水利廳這個「商鋪」,被黃柏青經營得風生水起!

黃柏青經營的廣東省水利廳「商鋪」,一些交易資金可以由黃柏青家商鋪的「總賬會計」直接收取!黃柏青每與老闆吃飯,都攜著妻子陳某參加,老闆有紅包禮金遞上,黃柏青將收錢事一應推給陳某。顯然,這是廣東省水利廳「商鋪」交易的延伸;顯然,黃柏青妻子陳某是廣東省水利廳商鋪的「總賬會計」。

黃柏青經營的廣東省水利廳「商鋪」也進行股份投資:廣東某節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顧某將該公司30%股份送給黃柏青兒子黃某。廣東某集團董事長莊某贈送黃某乾股分紅獲得2000多萬元,還有約定的3000多萬元資金待到賬。顯然,黃柏青兒子是廣東省水利廳「商鋪」的董事長!黃柏青兒子直接參與廣東省水利廳「商鋪」的經營!黃柏青兒子還在境外大肆收錢;還在港開設銀行賬戶洗錢。形成「老子在國內給人辦事,兒子的腐敗鏈條。由此可見黃柏青經營的廣東省水利廳「商鋪」生意很紅火很興隆!

在黃柏青經營運作廣東省水利廳「商鋪」時,把紀律規矩、制度條文,全部拋到九霄雲外,一切制度規則幾乎全作廢!黃柏青的廳長權力似乎是只為了個人經營!黃柏青受賄歷時23年;黃柏青受賄近2億元。或許,黃柏青創造了廳長受賄時間之最;或許,黃柏青創造了廳長受賄數額之最!人們真不知今天,還有多少官員把權力覆蓋的官場,打造成自家的「商鋪」!只是黃柏青費盡心機經營的這個「商鋪」,最終一切利益歸於國家,「商鋪」老闆黃柏青也將面臨法律的嚴厲制裁!黃柏青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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