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陳詞 檢方指前眾院議長蕭華受賄

2015年11月23日大紐約
【新唐人2015年11月24日訊】在位30多年的前紐約州眾議院議長蕭華涉嫌貪腐案,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經過兩個多星期庭審,今天,檢辯雙方進行了結案陳詞。一起來看看案件的最新進展。

前紐約州眾議長蕭華案今天進入了結案陳詞階段,檢方的助理檢察官在三個小時的結案陳詞中,反覆強調蕭華與石棉癌專家陶布醫生,以及與地產巨頭之間的合作,完全是為了錢,為此他不惜動用手中的權利,甚至花費納稅人的錢。

檢方表示,在過去兩週的庭審中,總共有25名證人出庭。重要證人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石棉癌專家陶佈(Robert Taub),先後將自己的48名病人直接介紹給蕭華,蕭華再將這些病人介紹給自己參股的律師行,從中賺取了300萬美元的介紹費。作為回報,該名醫生所在的研究中心先後兩次獲得州府總共50萬美元的撥款。蕭華多次叮囑陶佈要保守兩人之間的這個祕密。

蕭華擔任眾議會議長期間,立法大權在握,被控涉嫌以修改地產法及稅務優惠法為條件,讓地產開發商僱傭與自己有關係的房產律師行,他祕密從中收取「律師介紹費」。期間,兩名房地產巨頭涉案,一個是地產大亨萊特溫(Leonard Litwin)名下的豪華公寓管理公司,希望得到稅務減免和有利的租金管制監管條件。另一個是房地產巨頭懷特考夫集團(Witkoff Group),想得到優惠的樓盤地稅評估或減免,蕭華首先領導眾議院通過了利於地產開發商的421a法案,並讓這些地產商到兒時好友高德保開辦的律師樓代理業務,兩家地產商支付的高額律師費,蕭華從中分別提成25%和15%,納入私囊,總計超過70萬美元。

檢方在庭審中用三個詞來總結蕭華案:「權力、貪婪、腐敗」,稱蕭華利用手中立法與制定州府預算的權力,使用手段,賺取中介費,中飽私囊。而辯方律師則堅持無罪辯護。根據紐約州法律,州議員允許兼職,律師行業互相介紹客戶,收取介紹費,也是普遍現象。

週二陪審團將此案件進行審議,做出最終裁決。

新唐人記者安心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