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玉喜:桂林區委書記墜亡是惡意「效仿」!

2015年11月24日落馬官員
22日下午14時30分許,廣西桂林市秀峰區區委書記51歲的趙孑兌(子兌man)生,在當地七星區毅峰路的世紀新城小區一號樓11樓家中墜樓。「120」急救中心醫生確認其當場死亡(2015年11月22日中青在線)。

1964年出生趙孑兌生平時比較低調,很少出現在新聞中。趙孑兌生之死是今年廣西發生的第三起官員非正常死亡。今年4月21日,廣西宜州市委書記黃平權,在其堂弟在建房屋三樓陽台不慎墜樓無效去世。11月4日21時47分左右,廣西柳州市委副書記、市長肖文蓀落入柳江河中,打撈上岸後搶救無效死亡。官員們咋就總是這麼不小心,這麼容易不慎身亡呢?或許,這正是「官員非正常死亡」屢屢成為社會熱議話題的原因。

與以往官員「自殺」報道所不同的是,區委書記趙孑兌生之死,相關官方沒有給予患「抑鬱症」或什麼身患絕症之類的結論!但官方的「無結論」或含糊其詞或沉默地應對,更讓人增加幾多猜測?

每有官員「非正常」死亡,公眾、輿論的第一反應總是認為因腐敗遭遇查處而「畏罪自殺」!公眾、輿論總比較一致地認為官員自殺利大於弊。官員「畏罪自殺」利大於弊之處在於掩蓋了上司貪腐罪孽,掩蓋了大肆貪腐時撈取的大量不義之財!是「死了我一人,幸福一家人」的壯舉!

「官員自殺新聞年年有,只是今年比較多」。公眾對官員非正常死亡的追問,因為多少官員平常受輿論粉飾太多,出點意外便成為輿論追問突破口。這一切不是因為官方的消息慢半拍,而是因為官方的表述語焉不詳?因此導致官方通報被過分地解讀!這一切導致民眾對官員的不信任,導致官方公信力大打折扣。如此也難怪官方通報增加了人們的種種創作靈感和聯想!

官員「自殺」發生前,相關情況各有不同;有多少官員往往是在相關聯人士被調查後「自殺」;有多少官員則是在上級紀委找談話之後「自殺」!顯然,他們不可能不涉及貪腐問題;他們的貪腐問題甚至很嚴重;在被調查前,他們承受種種心理壓力也是必然的!

在這裡筆者認為林市秀峰區區委書記趙孑兌生的墜樓,是一種惡意效仿!有多少官員自殺是因為牽扯貪腐被追查而「自殺」!今天官場多少腐敗官員的腐敗,往往是「家族式」腐敗!每一官員腐敗,往往牽扯妻子、兒女、哥兄姐妹多少人!然而,腐敗官員一旦牽扯貪腐「自殺」,真正可以是一了百了!就絕不會有被追查的下文!更沒有子女參與腐敗被牽連被調查的報道!

由此可見,官員因貪腐「自殺」,確實可以收到袒護家人,保護自己尊嚴的效果,更可以真正保護自己貪腐的大量資產!至於保護上司那是題外之意!由此也難怪官員非正常死亡案件的高發、頻發!官員「自殺」也需要勇氣和意志,然而,當個人前景不明,為家庭利益和家人安全主動獻身也就成為可能了!

官員「自殺」的惡意效仿也是趨利避害現象!官員「自殺」不是不可以制止,只需要上級紀檢部門在官員「自殺」後,繼續追查其貪腐行為!無論牽扯哪些家人,應當追究刑責的追究刑責,應當追回資產的追回資產,絕不能人一死就一了百了!如此,腐敗官員「自殺」現象必然大幅下降!如此,官員「自殺」惡意效仿現象就再也不會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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