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1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秦川綜合報導)近日,海外媒體發表了一封由中共官媒記者和編輯等60名媒體人聯署的公開信。公開信為原廣州日報社社長戴玉慶喊冤,要求廣東紀委黃先耀重新調查此案,並指戴玉慶案與原廣州市紀委書記、曾慶紅妻侄女王曉玲有關。
香港《東網》11月28日的一則報導稱,這封由60名媒體人聯署的公開信指,戴玉慶案有4大不公:1、口供是刑訊逼供的;2、證據不足;3、證據不能查證;4、審理程序不公。但法院一審在上述情況下仍判戴玉慶有罪,更將戴列為廣州市委貪腐典型,在二審未判下已被假定有罪,為此記者們致函為戴玉慶申冤。
聯署信中還指,戴玉慶案的成立,其背後必定有一個「動力」在左右法院的判決,而該「動力」疑與王曉玲有關,希望紀委能對王曉玲進行調查。
戴玉慶的妻子曾用實名舉報王曉玲
2012年7月,中共官媒公布戴玉慶違紀被查。法院開庭後,曾指控戴玉慶在2006年至2012年擔任廣州日報社社長、董事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權,接受了2名下屬的賄賂。另外,戴還接受了來自南方醫科大學附屬珠江醫院、南方醫科大學的賄賂,為其廣告業務提供便利。
今年4月17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指戴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246萬多元人民幣,為他人謀利,一審判有期徒刑11年,沒收財產50萬元人民幣,戴被判後不服當場表示上訴。
2014年3月28日,戴玉慶出庭受審時否認指控,併當庭舉報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插手廣州日報自建辦公樓工程,舉報王的親屬涉嫌粵傳媒股票內幕交易。戴玉慶當時在庭上描述,他因為抵制王曉玲插手廣州日報業務,招致對方打擊報復。
2013年年底,戴玉慶的妻子楊蘭凌用實名舉報王曉玲,舉報內容涉及王曉玲干預廣州日報大樓建設、股票內幕交易、插手廣州日報日常經營等3大部分。其中,對於股票內幕交易的舉報內容主要提到廣州日報上市過程中的違規運作,相關報導稱,與王曉玲的親戚徐鵬也有關。
海外媒體早前曾報導,雖然廣東省紀委調查後否認了戴、楊對王曉玲的指控,但王心情大受影響,萌生去意,加上曾慶紅曾出面勸說,讓王決意全身而退。
公開資料顯示,已滿60歲的王曉玲長期在廣州市工作,2007年7月出任廣州市委常委及宣傳部長;2012年任廣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王曉玲已於今年7月退休。
香港《東網》11月28日的一則報導稱,這封由60名媒體人聯署的公開信指,戴玉慶案有4大不公:1、口供是刑訊逼供的;2、證據不足;3、證據不能查證;4、審理程序不公。但法院一審在上述情況下仍判戴玉慶有罪,更將戴列為廣州市委貪腐典型,在二審未判下已被假定有罪,為此記者們致函為戴玉慶申冤。
聯署信中還指,戴玉慶案的成立,其背後必定有一個「動力」在左右法院的判決,而該「動力」疑與王曉玲有關,希望紀委能對王曉玲進行調查。
戴玉慶的妻子曾用實名舉報王曉玲
2012年7月,中共官媒公布戴玉慶違紀被查。法院開庭後,曾指控戴玉慶在2006年至2012年擔任廣州日報社社長、董事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權,接受了2名下屬的賄賂。另外,戴還接受了來自南方醫科大學附屬珠江醫院、南方醫科大學的賄賂,為其廣告業務提供便利。
今年4月17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指戴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246萬多元人民幣,為他人謀利,一審判有期徒刑11年,沒收財產50萬元人民幣,戴被判後不服當場表示上訴。
2014年3月28日,戴玉慶出庭受審時否認指控,併當庭舉報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插手廣州日報自建辦公樓工程,舉報王的親屬涉嫌粵傳媒股票內幕交易。戴玉慶當時在庭上描述,他因為抵制王曉玲插手廣州日報業務,招致對方打擊報復。
2013年年底,戴玉慶的妻子楊蘭凌用實名舉報王曉玲,舉報內容涉及王曉玲干預廣州日報大樓建設、股票內幕交易、插手廣州日報日常經營等3大部分。其中,對於股票內幕交易的舉報內容主要提到廣州日報上市過程中的違規運作,相關報導稱,與王曉玲的親戚徐鵬也有關。
海外媒體早前曾報導,雖然廣東省紀委調查後否認了戴、楊對王曉玲的指控,但王心情大受影響,萌生去意,加上曾慶紅曾出面勸說,讓王決意全身而退。
公開資料顯示,已滿60歲的王曉玲長期在廣州市工作,2007年7月出任廣州市委常委及宣傳部長;2012年任廣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王曉玲已於今年7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