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2月28日訊】 (新唐人記者李明綜合報導)文化大革命是中共殘暴而最滅絕人性的政治運動的一個典型範例。在那場長達十年的浩劫中,無數無辜的國人慘遭迫害,死於非命。其中,有一個名叫李香芝的江蘇省歌舞團的美貌女演員,因寫了一份意見書,反對中央首長帶頭找女演員陪舞,被污為「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遭酷刑折磨被逼瘋,最後未經任何審判程序被槍決。
據魯民撰寫的《李香芝之死》一文敘述,李香芝系山東陽信人。她幼年喪父,6歲時母親改嫁後,李香芝先後由外祖母和伯父撫養。
1947年春,17歲的李香芝進入山東抗大文藝系學習,同年12月分配到軍大文工團。在接受了中共的洗腦後,為了表現自己的革命態度,李香芝曾給共產黨的縣長嚴清泰去過兩封信,揭發其伯父的罪惡,表示和家庭脫離關係,並把所知家中藏財的地點報告給中共黨組織。
1952年,李香芝作為23軍文工團員隨軍入朝參戰,1955年回國,到北京中央歌舞團聲樂訓練班學習音樂。半年後,部隊整編,李香芝轉業至北京勞動人民文化宮工作。1958年秋,李香芝隨在空軍當飛行員的丈夫姚秀琪調到杭州,先後任北京市勞動人民文化宮文藝科科員,杭州話劇團演員、副團長,南京歌舞團副團長,江蘇省歌舞團合唱隊副隊長。
李香芝為人正直,曾跟友人說過:「1958年經濟失調,毛主席有沒有責任?不能把什麼過錯都推在劉少奇身上啊!」「彭德懷給毛主席寫了意見書,怎麼能說是反毛主席呀?」「毛主席為什麼把自己的老婆捧得這麼高?」
1966年,中共前黨魁毛澤東開始發動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當時的李香芝也曾響應毛的號召起來造反,被推選為江蘇省歌舞團紅色造反隊的勤務組成員。
當時,要造反就要寫大字報,揭發所謂的修正主義路線在省歌舞團的表現。李香芝想來想去沒別的可揭發,只是覺得歌舞團挑選女演員為首長陪舞是一種很不好的現象,就與一些人商量,聯合寫出了一份大字報,批判江蘇歌舞團長期以來不務正業,大搞交際舞,光做衣服就花了6萬元,買西洋樂器花了10萬元,還在江蘇飯店舉辦訓練班,舞會上的音樂也是靡靡之音,一跳就是大半夜,第二天的練功也搞不成,簡直把歌舞團的女同志當成了舞女。
她還寫了一份意見書,準備寄到北京,要求中央首長帶頭不要找演員去陪舞。考慮到這樣弄不好會被打成右派,最後她把這份已寫成的意見書燒了。
1967年1月26日,南京的造反派響應毛的號召,奪取了江蘇省和南京市的黨政大權,大打派仗。李香芝心灰意冷,又生了肝病,就退出了造反派組織。
1968年,江蘇省成立革命委員會(簡稱「革委會」)以後,各機關團體都辦起了非法拘留人的「牛棚」。當時正生病住院的李香芝,被「革委會」從醫院裡揪出來,關押到南京農學院專設的牛棚。
在經過半年多的關押批鬥後,李香芝剛從牛棚被釋放出來沒多久,從1970年8月又成為「一打三反」運動的重點審查對象被關了起來。在反對省歌舞團大跳交誼舞的問題上,審查小分隊死死抓住不放,逼迫李香芝反反覆復地寫了十多份交代材料。之後,李香芝被誣為「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打成「現行反革命分子」遭逮捕入獄。
據文章回憶,性格剛烈的李香芝在被迫害時曾經態度很強硬。「揪李香芝戰鬥隊」指控她態度惡劣,她卻罵戰鬥隊是反革命,甚至拒絕學習毛語錄。當迫害者要她站在毛像前請罪時,她死也不幹,昂首挺立,兩手往口袋裡一插,傲氣不可一世。
但最終她還是被逼瘋了。在大寒天裡,她脫得只剩內衣,在囚室通宵跳舞,無緣無故地大哭大笑。他們說李香芝裝瘋賣傻。
1971年4月18日,在精神失常的情況下,李香芝曾寫了一位女演員在陪舞以後發生的事,稱:「到鐵醫以後,操縱我的人污辱我。過了一天,他要我原諒他。到鐵醫樓下時,又來搞我,說這是毛主席。我真的感到是毛主席的樣子。我也支配不了自己。我聽毛主席對我講:小香,咱們是為黨工作,受污辱也沒有關係的。並說這確實是工作需要。」不料,這些在精神失常的狀態下寫的東西,竟成為她被處以極刑的鐵證。
1971年9月2日,李香芝未經任何審判程序,便被倉促拉到江蘇省京劇團禮堂參加公判大會,綁赴刑場,執行槍決。
李香芝被冤殺後,她的丈夫、資深的人民空軍飛行員,時任南京空軍作戰處作戰參謀的姚秀琪,因受牽連,被下放到南京微分電機廠當工人。兩個女兒也備受歧視。姚秀琪不服,多次申訴愛妻蒙受的不白之冤。
1979年2月12日,江蘇省高院發文宣布:「李香芝在深挖中無辜被長期隔離審查,在逼供信情況下,造成精神失常,思維紊亂,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不應負刑事責任。撤銷原判。」
事實上,文革期間年輕美麗的女子遭政治迫害被逼瘋逼死的事例數不勝數。這裡再羅列幾個比較有代表性的案例。
孟爽:文工團孔雀公主,1966年9月晚演出歸來摸黑開檯燈時不小心碰碎毛主席石膏像,在偷埋碎片時被人發現。文工團設立專案小組對她暴力審訊42天,吊打、大頭釘紮腳、煙頭燙腿肚、挨餓、強姦、灌屎尿致其昏死,要她承認「對毛主席情有刻骨的階級仇恨」,熬刑不過用一塊墊床腳磚頭砸裂腦袋。
嚴鳳英:黃梅戲天才表演藝術家,以主演《天仙配》、《女附馬》聞名。文革中以「文藝黑線人物」、「宣傳封資修的美女蛇」,國民黨潛伏特務屢遭凌辱批鬥。1968年4月7日夜被迫自殺身亡。死後連屍體也不放過,因懷疑她腹中藏著特務密電和微型收發報機,被殘忍剖開腹部,翻肝撿肺一一排查。
林昭,北大美麗才女,57年因說真話被打為右派,後囚於上海提藍橋監獄,獄警多次企圖強暴她,為了尊嚴她只好把褲子和上衣縫在一起。獄警惱羞成怒,每天指使一大群女流氓對其進行長達幾小時凌辱式批鬥。1968年4月29日被祕密處決。次日劊子手上門向其家人索要五分錢子彈費,其母隨即發瘋。
據魯民撰寫的《李香芝之死》一文敘述,李香芝系山東陽信人。她幼年喪父,6歲時母親改嫁後,李香芝先後由外祖母和伯父撫養。
1947年春,17歲的李香芝進入山東抗大文藝系學習,同年12月分配到軍大文工團。在接受了中共的洗腦後,為了表現自己的革命態度,李香芝曾給共產黨的縣長嚴清泰去過兩封信,揭發其伯父的罪惡,表示和家庭脫離關係,並把所知家中藏財的地點報告給中共黨組織。
1952年,李香芝作為23軍文工團員隨軍入朝參戰,1955年回國,到北京中央歌舞團聲樂訓練班學習音樂。半年後,部隊整編,李香芝轉業至北京勞動人民文化宮工作。1958年秋,李香芝隨在空軍當飛行員的丈夫姚秀琪調到杭州,先後任北京市勞動人民文化宮文藝科科員,杭州話劇團演員、副團長,南京歌舞團副團長,江蘇省歌舞團合唱隊副隊長。
李香芝為人正直,曾跟友人說過:「1958年經濟失調,毛主席有沒有責任?不能把什麼過錯都推在劉少奇身上啊!」「彭德懷給毛主席寫了意見書,怎麼能說是反毛主席呀?」「毛主席為什麼把自己的老婆捧得這麼高?」
1966年,中共前黨魁毛澤東開始發動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當時的李香芝也曾響應毛的號召起來造反,被推選為江蘇省歌舞團紅色造反隊的勤務組成員。
當時,要造反就要寫大字報,揭發所謂的修正主義路線在省歌舞團的表現。李香芝想來想去沒別的可揭發,只是覺得歌舞團挑選女演員為首長陪舞是一種很不好的現象,就與一些人商量,聯合寫出了一份大字報,批判江蘇歌舞團長期以來不務正業,大搞交際舞,光做衣服就花了6萬元,買西洋樂器花了10萬元,還在江蘇飯店舉辦訓練班,舞會上的音樂也是靡靡之音,一跳就是大半夜,第二天的練功也搞不成,簡直把歌舞團的女同志當成了舞女。
她還寫了一份意見書,準備寄到北京,要求中央首長帶頭不要找演員去陪舞。考慮到這樣弄不好會被打成右派,最後她把這份已寫成的意見書燒了。
1967年1月26日,南京的造反派響應毛的號召,奪取了江蘇省和南京市的黨政大權,大打派仗。李香芝心灰意冷,又生了肝病,就退出了造反派組織。
1968年,江蘇省成立革命委員會(簡稱「革委會」)以後,各機關團體都辦起了非法拘留人的「牛棚」。當時正生病住院的李香芝,被「革委會」從醫院裡揪出來,關押到南京農學院專設的牛棚。
在經過半年多的關押批鬥後,李香芝剛從牛棚被釋放出來沒多久,從1970年8月又成為「一打三反」運動的重點審查對象被關了起來。在反對省歌舞團大跳交誼舞的問題上,審查小分隊死死抓住不放,逼迫李香芝反反覆復地寫了十多份交代材料。之後,李香芝被誣為「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打成「現行反革命分子」遭逮捕入獄。
據文章回憶,性格剛烈的李香芝在被迫害時曾經態度很強硬。「揪李香芝戰鬥隊」指控她態度惡劣,她卻罵戰鬥隊是反革命,甚至拒絕學習毛語錄。當迫害者要她站在毛像前請罪時,她死也不幹,昂首挺立,兩手往口袋裡一插,傲氣不可一世。
但最終她還是被逼瘋了。在大寒天裡,她脫得只剩內衣,在囚室通宵跳舞,無緣無故地大哭大笑。他們說李香芝裝瘋賣傻。
1971年4月18日,在精神失常的情況下,李香芝曾寫了一位女演員在陪舞以後發生的事,稱:「到鐵醫以後,操縱我的人污辱我。過了一天,他要我原諒他。到鐵醫樓下時,又來搞我,說這是毛主席。我真的感到是毛主席的樣子。我也支配不了自己。我聽毛主席對我講:小香,咱們是為黨工作,受污辱也沒有關係的。並說這確實是工作需要。」不料,這些在精神失常的狀態下寫的東西,竟成為她被處以極刑的鐵證。
1971年9月2日,李香芝未經任何審判程序,便被倉促拉到江蘇省京劇團禮堂參加公判大會,綁赴刑場,執行槍決。
李香芝被冤殺後,她的丈夫、資深的人民空軍飛行員,時任南京空軍作戰處作戰參謀的姚秀琪,因受牽連,被下放到南京微分電機廠當工人。兩個女兒也備受歧視。姚秀琪不服,多次申訴愛妻蒙受的不白之冤。
1979年2月12日,江蘇省高院發文宣布:「李香芝在深挖中無辜被長期隔離審查,在逼供信情況下,造成精神失常,思維紊亂,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不應負刑事責任。撤銷原判。」
事實上,文革期間年輕美麗的女子遭政治迫害被逼瘋逼死的事例數不勝數。這裡再羅列幾個比較有代表性的案例。
孟爽:文工團孔雀公主,1966年9月晚演出歸來摸黑開檯燈時不小心碰碎毛主席石膏像,在偷埋碎片時被人發現。文工團設立專案小組對她暴力審訊42天,吊打、大頭釘紮腳、煙頭燙腿肚、挨餓、強姦、灌屎尿致其昏死,要她承認「對毛主席情有刻骨的階級仇恨」,熬刑不過用一塊墊床腳磚頭砸裂腦袋。
嚴鳳英:黃梅戲天才表演藝術家,以主演《天仙配》、《女附馬》聞名。文革中以「文藝黑線人物」、「宣傳封資修的美女蛇」,國民黨潛伏特務屢遭凌辱批鬥。1968年4月7日夜被迫自殺身亡。死後連屍體也不放過,因懷疑她腹中藏著特務密電和微型收發報機,被殘忍剖開腹部,翻肝撿肺一一排查。
林昭,北大美麗才女,57年因說真話被打為右派,後囚於上海提藍橋監獄,獄警多次企圖強暴她,為了尊嚴她只好把褲子和上衣縫在一起。獄警惱羞成怒,每天指使一大群女流氓對其進行長達幾小時凌辱式批鬥。1968年4月29日被祕密處決。次日劊子手上門向其家人索要五分錢子彈費,其母隨即發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