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黑監獄」為誰而設 調研報告出爐

2016年01月09日時政
【新唐人2016年01月09日訊】在中國大陸,一種被官方稱為「法制學習班」的特殊關押場所,遍及中國各大省市。民間百姓們稱其為「黑監獄」或「洗腦班」,對其深惡痛絕。最近,大陸《維權網》發佈了一份調研報告,曝光其中種種亂象。那麼,這樣的法外場所又是為誰而設呢?我們一起來看看下面的報道。

1月6號,《維權網》發佈了一份大陸「法制學習班」的調研報告,旨在披露中共各級政府披著「法制學習班」的面紗,公然剝奪公民人身自由、肆意踐踏法律的侵權行徑。

「法制學習班」,又稱「法制教育基地」或「政府學習班」等,但因沒有任何立法機構授權而開設,在民間又俗稱「黑監獄」。調查報告對「法制班」的解釋是:通過非法綁架等暴力手段進行截訪和維穩,用來非法羈押、拘禁上訪維權人士的中國特有的非法場所。

江蘇無錫訪民瀋愛斌:「剛剛被它『綁架』進入『學習班』的時候,一直到從學習班出來,都是沒有任何手續,不告訴家屬的,沒有任何人知道你的下落的。比如說你走在路上,或者從北京(上訪)回來在路上,就把你用黑頭套一套,因為『法制學習班』的地址都是保密的。」

法律界人士指出,「法制學習班」雖然被冠以「法制」頭銜,卻是不折不扣的非法機構。

大陸維權律師余文生:「絕對非法,而且涉及犯罪。因為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把人羈押的,應該涉嫌『非法拘禁罪』。」

報告指出,「法制學習班」最早出現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2000年到2010年進入迅猛發展期。2010年以後,大陸幾乎所有省份都設立了「法制學習班」。

對此,總部設在美國的《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負責人汪志遠指出,「法制學習班」的出現,恰好和中共開始鎮壓法輪功的時間相吻合。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負責人汪志遠:「中共做這樣一些迫害民眾的形式,是很早就有了,但是尤其在2000年開始大量的增加,尤其是99年底,到2000年開始,所謂的各種類型的『法制學習班』、『洗腦班』主要關押的是法輪功學員,據北京公安內部的消息,有報導,2001年4月,到北京上訪被抓、有登記記錄的法輪功學員,就達83萬人次,不包括許多不報姓名或沒有登記的。這個『洗腦班』主要就是為法輪功成立。」

余文生:「據我所知,好像是在99年鎮壓法輪功之後,可能慢慢興起的(法制班)。」

調查報告根據江蘇無錫市政府舉辦的「法制教育學習班」為例,總結出了「法制班」多種特徵,如靠綁架、誘騙、傳喚的方式「招生」、沒有任何法律手續、關押沒有固定期限、不通知家屬、辦班地點保密、酷刑折磨等等。

瀋愛斌:「在裡面,我們受到了酷刑、虐待、侮辱恐嚇,毆打體罰……我們無錫還有的人在『黑監獄』裡面被『開飛機』(體罰一種)、被刑訊酷刑逼供,搞得現在還落下了後遺症。還有一個人丁紅芬,被下毒,下的精神病的毒,吃了這個毒之後呢,直流口水,講話講不清楚,舌頭髮硬。這個『黑監獄』是非常恐怖的。」

汪志遠指出,上述報告中總結的「黑監獄」迫害民眾的手段,最早是被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以逼迫他們放棄信仰。

汪志遠:「中共的洗腦班是由『610』辦公室負總責,是專職迫害法輪功和各界民眾的非法機構﹔不是執法者卻有超出執法者的權力,不經任何法律程序,不受任何約束和監督,可隨意抓捕任何人、打死人而不負法律責任。包括用酷刑折磨逼迫,使法輪功學員在精神的死亡和肉體的死亡中選擇。」

報告還指出,雖然目前「法制學習班」的數量有所減少,但各地非法拘禁,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現象仍然存在。

採訪編輯張天宇 後製陳建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