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2月27日訊】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索賄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26日)二審宣判,改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重判林益世13年6個月,併科罰金1580萬。林益世的母親沈若蘭 改依隱匿刑事證據罪,遭判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妻子彭愛佳及2名舅舅3人無罪,全案可上訴。
逆轉!林益世涉貪二審 重判13年6個月
2016年02月27日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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