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2月27日訊】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索賄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26日)二審宣判,改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重判林益世13年6個月,併科罰金1580萬。林益世的母親沈若蘭 改依隱匿刑事證據罪,遭判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妻子彭愛佳及2名舅舅3人無罪,全案可上訴。
逆轉!林益世涉貪二審 重判13年6個月
2016年02月27日社會
相關話題
相關文章
迎新年DIY改造居家環境 醫:小心暗藏中毒危機
2025年01月18日
彰基連放六場《國有器官》 守護醫界良心拒中共罪行
2025年01月17日
百位書法老師中市揮毫贈春聯 方文山現身同歡
2025年01月16日
「電詐園高層都是中國人」 台灣27歲獲救男曝內情
2025年01月16日
北市8旬翁駕車失控 「飛車」撞爛18台機車釀4人傷
2025年01月16日
檢察官小車禍要求女子「肉償」 二審改判免除職務
2025年01月16日
才說有點累 華航董事長謝世謙疑心肌梗塞猝逝
2025年01月16日
揮毫贈春聯、客家好禮 南服中心邀民眾迎新年
2025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