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3月17日訊】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3月16日討論並通過了敦促中國停止強行摘除良心犯器官的決議案。
決議案的宗旨是對於「一貫和可信的報導顯示中國存在製度性的、國家認可的摘取良心犯器官的問題」,美國國會表示關注。
來自紐約州的恩格爾(Rep. Eliot Engel)眾議員對這種做法進行了強烈譴責。
他說:「不是出於自願的器官摘取是對人權的嚴重踐踏。如果這還不夠的話,我們還聽到有受害者因為宗教信仰而成為(器官摘取的)犧牲品。我們還聽到過中國監獄因販賣器官而獲暴利。」
決議說,自願是器官捐贈的前提條件,由於服刑人無法自由表達意願,因此摘取死刑犯器官違反了醫學道德。
決議說,雖然中國政府否認存在非自願的死刑犯器官摘取,但是又不允許獨立調查機構對中國的器官移植體系進行調查。
決議還說,中國政府曾表示2015年1月1日起,停止在器官移植中使用死刑犯器官,但是並未解決摘除良心犯器官的問題。
《紐約時報》去年11月17日報導說,「中國為了減少對囚犯器官的長期依賴,建立了全國性的『公民捐贈』系統,而把囚犯重新歸類為公民,中國官員就可以把他們納入這個新的系統。」該報導稱,中國祇是將摘取囚犯器官的做法換了個說法。有反對使用囚犯器官的人士稱,這種做法無法知道捐贈是否真正出於自願。
人權組織的報告說,中國的良心犯當中有很多法輪功學員,因此他們在被監禁期間更容易由於器官移植而死亡或被處死。
決議引用2006年的一項調查說,在2000年到2005年期間有4萬1千多個器官移植唯一可信的來源是輪功學員。
另外的一項調查顯示,2006年到2008年,有6萬5千名法輪功人士由於器官移植而被處死,維吾爾等少數民族良心犯也是器官摘取的目標。
由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前任主席、共和黨籍眾議員羅斯-雷提南(Ileana Ros-Lehtinen)提出的這項決議敦促美國國務院在年度人權報告中對中國批准的對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良心犯進行器官摘取進行更深入的分析,並每年向國會報告禁止向涉及強制器官和人體組織移植的外國官員頒髮美國簽證的情況。
她說:「中國殘忍的器官摘除沒有停止。當中國官方的移植數據不符合證人證詞和從事器官移植人數的急劇增加的事實,我們必須看到中國政權所說的是謊言和政治宣傳。」
長期關注法輪功的共和黨眾議員羅拉巴克說,這些強行摘取的器官也被賣到了美國。
他說:「我們不應該漠視這一現象,允許我們的醫生從中國購買被監禁的法輪功學員的腎臟。我們不應該允許美國醫生移植這樣的器官。「」
因此該決議提出要鼓勵美國醫務人員提高對中國不道德的器官移植行為的認識。
2010年2月出版的《美國生物倫理學雜誌》(American Journal of Bioethics)中一篇叫做《中國移植之旅:移植雙城記》(Transplant Tourism in China: A Tale of Two Transplants)的文章稱,美國移植器官的極度短缺的情況,使一些晚期患者到中國尋求器官移植的可能。這種行為被俗稱為“移植旅遊”。
該委員會現任主席羅伊斯眾議員說,該決議還呼籲美國醫生對病人對“移植旅遊”所造成的危害進行教育。 這項決議目前在眾議院獲得了166位議員的支持。
──轉自《美國之音》
責任編輯:王馨宇
相關音頻:美眾院外交委員會通過敦促中國停止強行摘除良心犯器官決議
決議案的宗旨是對於「一貫和可信的報導顯示中國存在製度性的、國家認可的摘取良心犯器官的問題」,美國國會表示關注。
來自紐約州的恩格爾(Rep. Eliot Engel)眾議員對這種做法進行了強烈譴責。
他說:「不是出於自願的器官摘取是對人權的嚴重踐踏。如果這還不夠的話,我們還聽到有受害者因為宗教信仰而成為(器官摘取的)犧牲品。我們還聽到過中國監獄因販賣器官而獲暴利。」
決議說,自願是器官捐贈的前提條件,由於服刑人無法自由表達意願,因此摘取死刑犯器官違反了醫學道德。
決議說,雖然中國政府否認存在非自願的死刑犯器官摘取,但是又不允許獨立調查機構對中國的器官移植體系進行調查。
決議還說,中國政府曾表示2015年1月1日起,停止在器官移植中使用死刑犯器官,但是並未解決摘除良心犯器官的問題。
《紐約時報》去年11月17日報導說,「中國為了減少對囚犯器官的長期依賴,建立了全國性的『公民捐贈』系統,而把囚犯重新歸類為公民,中國官員就可以把他們納入這個新的系統。」該報導稱,中國祇是將摘取囚犯器官的做法換了個說法。有反對使用囚犯器官的人士稱,這種做法無法知道捐贈是否真正出於自願。
人權組織的報告說,中國的良心犯當中有很多法輪功學員,因此他們在被監禁期間更容易由於器官移植而死亡或被處死。
決議引用2006年的一項調查說,在2000年到2005年期間有4萬1千多個器官移植唯一可信的來源是輪功學員。
另外的一項調查顯示,2006年到2008年,有6萬5千名法輪功人士由於器官移植而被處死,維吾爾等少數民族良心犯也是器官摘取的目標。
由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前任主席、共和黨籍眾議員羅斯-雷提南(Ileana Ros-Lehtinen)提出的這項決議敦促美國國務院在年度人權報告中對中國批准的對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良心犯進行器官摘取進行更深入的分析,並每年向國會報告禁止向涉及強制器官和人體組織移植的外國官員頒髮美國簽證的情況。
她說:「中國殘忍的器官摘除沒有停止。當中國官方的移植數據不符合證人證詞和從事器官移植人數的急劇增加的事實,我們必須看到中國政權所說的是謊言和政治宣傳。」
長期關注法輪功的共和黨眾議員羅拉巴克說,這些強行摘取的器官也被賣到了美國。
他說:「我們不應該漠視這一現象,允許我們的醫生從中國購買被監禁的法輪功學員的腎臟。我們不應該允許美國醫生移植這樣的器官。「」
因此該決議提出要鼓勵美國醫務人員提高對中國不道德的器官移植行為的認識。
2010年2月出版的《美國生物倫理學雜誌》(American Journal of Bioethics)中一篇叫做《中國移植之旅:移植雙城記》(Transplant Tourism in China: A Tale of Two Transplants)的文章稱,美國移植器官的極度短缺的情況,使一些晚期患者到中國尋求器官移植的可能。這種行為被俗稱為“移植旅遊”。
該委員會現任主席羅伊斯眾議員說,該決議還呼籲美國醫生對病人對“移植旅遊”所造成的危害進行教育。 這項決議目前在眾議院獲得了166位議員的支持。
──轉自《美國之音》
責任編輯: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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