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一個死囚犯被活摘前的生活紀實

由於中共的非法抓捕,我於2005年2月被關到了瀋陽市看守所。為了抗議無理關押,我絕食抗議。每次灌食都是被四名雜役(監捨外幹活的犯人)強行抬走,回來時滿臉、滿身是玉米麵糊糊。當我洗頭時,能聽到身後傳來的哭聲。

灌食的第三天,一位秀氣的高個女孩來到我面前蹲下,靜靜地不出聲。我抬眼看著她,注意到她兩腳間的一根「粗繩子」。女孩咧咧嘴,說這是腳鐐,怕出動靜就用布纏上了。我問她
為啥戴這個?不能摘下來嗎?她說自己被判了極刑,腳鐐是被砸死的。看我不懂,她說就是死刑,並大概地說了一下案子經過。

她叫孔雀楠(音),監捨的人都叫她楠楠,當年26歲。據她說是過失殺人,因為她是奪過被殺者手裡的刀,恐懼地把被殺者致傷而逃掉的。被殺者因獨居沒被及時發現,雖然沒有致命傷,終因傷口太多、失血過多而亡。按警察的說法,趕上剁餃子餡了。楠楠說自己已經在器官捐獻書上籤了字,因為警察告訴她如果不捐獻器官,把她打死後屍體沒人管,也不通知她父母。楠楠一直盼望著案子能重新審理,因為她沒有殺人動機,也不想死,父母就她這麼一個孩子。

2005年3月1日上午,楠楠被叫了出去,好半天才回來。看到她臉色不對,大家就問是啥事?楠楠倒在板上嚶嚶地哭,說大夫給她抽血,說驗DNA,針管有那麼粗,就象給牲口用的,抽了很多。剛開始五個所長都去了,後來有三個所長看不下去離開了。楠楠問大家:「驗DNA幹啥呀?」一個叫金蘭的吸毒犯說:「就是驗血,我也被驗過,大家都得驗。」

第二天,負責本監捨的女警察蔣爽把楠楠叫了出去,楠楠在監捨門外的辦公桌上寫著什麼,回來後由金蘭左右不離地陪伴著。從那時起,我再也接觸不上楠楠了。楠楠依然盼望著二審開庭,每天吃過晚飯後依然跟大家一起「走板」(就是在兩個大鋪板上來回地走圈),邊走邊唱著盼望回家的歌,很淒涼。

2005年3月4日我做了個清晰的夢,夢到西方有位女士生了兩個孩子,一位聖人雙手舉起了其中的黑孩子,我沒明白是啥意思。早晨7點剛過,監捨大門「咣當」一聲打開了,涌進一群警察,大家都被嚇一跳,因為正在吃早飯。楠楠不知怎地沒吃那頓飯,在一旁站著。當聽到喊「孔雀楠」時,楠楠知道最後的時刻到了。她主動要求警察先把腳鐐砸掉,然後踢了一會兒腿。有人喊:「給她一盆熱水,洗頭、洗屁股。」當楠楠洗屁股時,警察驚訝地問:「怎麼還來例假了?」楠楠「嗯」了一聲。

洗梳完畢後開始換衣服。由於當時天氣還冷,當楠楠穿上一件夏天的黑紗衣時,金蘭就把一件綠色的厚衣服套在她身上。推來推去最終楠楠還是穿著黑紗衣、頭也不回地走了,走之前她還勸大家別哭了。望著走廊裡漸漸遠去的黑色背影,我想起了夢中的黑孩子。

我默默地流著淚,而牢頭和大家卻放聲大哭起來,因為平時楠楠對誰都給予照顧。也許是哭聲把副所長徐艷引過來的吧,她在門口陰陰地說:「她這是罪有應得。」看到大家用反感的眼光看她,就又說:「她不會遭多大罪,上車就給打一針,就啥也不知道了,五個多小時就完事。」

徐艷的話令我吃驚:「為什麼上車要給打針?為什麼對她來例假驚訝?聽楠楠說死前還給吃包子呢。啥也不知道咋吃包子呀?五個多小時後才被處死,這車得跑多遠哪。」

後來才知道楠楠是被活摘器官了。至於在監捨門外寫的東西,牢頭說是蔣爽叫楠楠給家裡寫的最後一封信。原來警察都知道活摘器官的事。

作者提供,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