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5月02日訊】(新唐人記者鍾正慧報導)一名中國留學生劉某申請加拿大經驗移民被拒絕,原因是老闆高某誤答移民官來電,雖然老闆後來改口,但仍沒有獲得移民官的信任。劉某只好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2016年4月底被拒絕。
加國無憂網4月30日報導,法官在判決書中說,移民官的工作是判斷證據是否真實。相信高某那一次說法是移民官的選擇。移民官不需要解釋為什麼不相信高某的解釋信,移民官的決定沒有不合理和不透明。
法官重申,判斷證據的真實性不是上訴庭的工作,所以法庭不接受劉某的上訴。
劉某(CAN HUI LIU)是以「焊工」的專業申請加拿大經驗移民,移民官打電話給他的經理,他的經理記錯名字說他是記賬員。雖然經理後來寫信給移民官解釋,但移民官不相信。劉某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但被拒絕。這個案件提醒人們:在申請移民的過程時,一定要提供真實的信息,否則會給自己帶來很多麻煩。
據聯邦法院公布的消息:中國公民劉某,現年30歲,2009年9月到加拿大,住在溫哥華一年後,搬到多倫多,在Seneca學院讀書,2011年獲會計文憑。
2014年,劉某向聯邦申請經驗類移民。他在工作履歷上寫:自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期間,他工作於多倫多的一間華人電焊公司,職業是當學徒(Apprentice Welder)。該公司的經理高某寫了證明信,說劉是公司的全職僱員,每週工作44小時。
2014年11月,為了證實這一細節,移民官打電話給高某。這時,高某的說法卻和信裡寫得不一樣。他說,劉某一開始是在他們公司當記賬員(Bookkeeper),並接受電焊培訓。當了2、3個月的學徒後,因為「缺乏一些必要的技能」被調回會計室,繼續當記賬員。
因此,移民官開始懷疑劉某的履歷,發了一封郵件給他。隨後,劉某提供了工資支票、照片、經理高某的解釋信等更多的證據。
高某在信中說,當他正在開車時,移民官打來電話。他曾建議晚些再通電話,但移民官不聽,問了幾個問題。因為開車「分神」,所以問題回答錯了。又因公司的幾名僱同英文名相同,他把這幾個人搞混了。
但移民官沒有相信高某的解釋,覺得把人名弄混不可能,因此高某寫的信無效。去年5月,移民部拒絕了劉某的移民申請,原因是他不具備經驗類移民所需的工作經驗。劉某隨即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責任編輯:凱欣
加國無憂網4月30日報導,法官在判決書中說,移民官的工作是判斷證據是否真實。相信高某那一次說法是移民官的選擇。移民官不需要解釋為什麼不相信高某的解釋信,移民官的決定沒有不合理和不透明。
法官重申,判斷證據的真實性不是上訴庭的工作,所以法庭不接受劉某的上訴。
劉某(CAN HUI LIU)是以「焊工」的專業申請加拿大經驗移民,移民官打電話給他的經理,他的經理記錯名字說他是記賬員。雖然經理後來寫信給移民官解釋,但移民官不相信。劉某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但被拒絕。這個案件提醒人們:在申請移民的過程時,一定要提供真實的信息,否則會給自己帶來很多麻煩。
據聯邦法院公布的消息:中國公民劉某,現年30歲,2009年9月到加拿大,住在溫哥華一年後,搬到多倫多,在Seneca學院讀書,2011年獲會計文憑。
2014年,劉某向聯邦申請經驗類移民。他在工作履歷上寫:自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期間,他工作於多倫多的一間華人電焊公司,職業是當學徒(Apprentice Welder)。該公司的經理高某寫了證明信,說劉是公司的全職僱員,每週工作44小時。
2014年11月,為了證實這一細節,移民官打電話給高某。這時,高某的說法卻和信裡寫得不一樣。他說,劉某一開始是在他們公司當記賬員(Bookkeeper),並接受電焊培訓。當了2、3個月的學徒後,因為「缺乏一些必要的技能」被調回會計室,繼續當記賬員。
因此,移民官開始懷疑劉某的履歷,發了一封郵件給他。隨後,劉某提供了工資支票、照片、經理高某的解釋信等更多的證據。
高某在信中說,當他正在開車時,移民官打來電話。他曾建議晚些再通電話,但移民官不聽,問了幾個問題。因為開車「分神」,所以問題回答錯了。又因公司的幾名僱同英文名相同,他把這幾個人搞混了。
但移民官沒有相信高某的解釋,覺得把人名弄混不可能,因此高某寫的信無效。去年5月,移民部拒絕了劉某的移民申請,原因是他不具備經驗類移民所需的工作經驗。劉某隨即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責任編輯: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