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達:江澤民將被用來「祭旗立威」

2016年07月03日落馬官員
一直以來,許多人都在想,什麼時候抓捕和公審江澤民?難道現在的當權者會那麼不明智,去當那個拔橛子的人,繼承江的那麼多欠中國人的負資產?最近,有關江澤民被軟禁、其兒子被帶走的消息到處在傳,「宣布抓江」眼見是水到渠成的事了,其實不然。

抓江,作為習江斗的結尾,似乎很自然。現在,儘管非常可能隨時抓江,但是,抓江的意義,應該已經超出我們許多人的一般理解,或者說已經超出了習江斗的範疇。

習陣營與江血債派的爭鬥,現在看來,經歷了幾個階段,對於如何「抓江」,也同時有幾個可能的版本。

2012年初的王立軍事件,開始了習陣營與江血債派力量此消彼長的過程。如果不是因為王立軍咬出薄熙來,這個江派的缺口還不容易打開。當時,就算薄熙來倒台,江派的勢力還是如日中天。江本人也還有中共老人中的最高決策權。如果那時習陣營想到抓江,一定是一場勢均力敵、難有勝算的勝負未卜的內鬥。此時的習,處於時刻防止江派政變的危險中,打擊江派人物的主要理由是反政變,而抓江也是反政變,但習沒有做。

2012年底十八大,胡錦濤臨門一腳,主動割斷老人干政的壞習慣,使得習陣營開始真正取得不受鉗制的最高權力。習陣營開始了反腐運動,以懲治官員貪腐的手段,開始剪除腐敗官員,許多江派勢力官員開始落馬。

到了2014年底,江派的主要軍事力量和中央行政的掌權勢力,包括周永康、徐才厚、令計劃等失事,江派失去了中央領導權和實權,習陣營在中央權力爭奪中取得了上風。此時如果習陣營順藤摸瓜抓江,把江派剩餘的中央勢力除去,也算是一場勉強可以獲勝的權鬥勝利。但是,由此取得的抓江,可能會激起江派勢力的群起反攻,挑起動亂,具有極大的冒險危險。

2015年是關鍵的一年,江派在江的直接發動下,幾乎是傾盡其在金融和政府的力量進行反攻,意圖在秋季北戴河會議上,群起攻習,但不意被習陣營輕鬆化解。隨後的閱兵和軍改,習近平真正掌握中央黨政軍實權。2016年以後,抓江其實已經名正言順,水到渠成。

如此,如果從習江兩條路線的內鬥觀點來看,習完全可以在不同階段,以「反政變」「反腐」「政治問責」等罪名抓江。但是,抓江的意義可能不止於此,這或許正是江遲遲未被抓的原因。

前兩天的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問責條例》,提出要嚴肅追究責任的三種情形,包括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的、群眾反映強烈的、損害中共執政的政治基礎的,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

許多評論認為,這是為了江澤民量身定製,作為抓江的依據。其實,早在2014年10月,習陣營就確立了「重大決策終身追究制」和「責任倒查機制」;2015年5月,最高法院推出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引發全球20多萬人控告江澤民;同年9月,當局又出台冤假錯案終身追究規定。

這一系列的問責制度,對於未來中國的發展,意義非凡。一方面,處理江澤民本人,還有現任江派人馬如張德江、劉雲山、張高麗以及一批大小血債派,可以運用這些問責制度,依法逐一清算。這不失為一種除了反腐和政治看齊運動以外,依法處理中共大小血債派的另一個模式。

這一過程中,民怨可以紓解,諸如迫害法輪功、活摘人體器官牟利這樣的罪行,將被全面公開問責和清算。當然,如果把近幾十年來的為官不仁、為非作歹的事件全面釐清,中國也許會自動演變成一個沒有共產黨的較為公平的法制國度。

另一方面,這樣的全面清算和抓江,將為未來中國「祭旗」。試想,如果像江澤民這樣一個對中國人犯下巨大罪責的人,可以逃出法網,何來法的威嚴?反之,包括江澤民等任何人,不管權威多高,都難逃其罪責,這樣的意義確實非凡。

所以,抓江遲遲,在於「祭旗立威」。抓江和審江的真正意義,看來會是廢物利用、壞物正用,好戲也許真的會在後頭。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