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公民廣場拉佔中序幕 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被判有罪

2016年07月22日港澳
【新唐人2016年07月22日訊】香港學生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7月21日被香港東區法院被判有罪,指出他們2014年9月「衝擊公民廣場」的行為是參加非法集會。

7月21日,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裁定,現任香港眾志祕書長、前香港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現任香港眾志主席、前學聯學委羅冠聰和前香港學聯祕書長周永康被裁判官判定犯有參加非法集會罪,此外,羅冠聰和周永康還犯有更嚴重的煽惑他人參加非法集會罪。三人罪名成立,將於8月15日量刑宣判。

走出東區裁判法院,羅冠聰表示,儘管他尊重法庭決定,但他至今依然認為公民廣場是公共空間,是市民可以表達政治意見的地方。

黃之鋒則表示:「即使面對參與非法集會罪成,我從來沒有後悔過,與這麼多香港人一起,參與重奪公民廣場行動。在未來的日子,我會繼續在街頭抗爭,希望與大家一起在街頭、民主路上並肩作戰。」


7月21日,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因2014年的衝擊廣場案,被判有罪。圖為黃之鋒走出法庭發表看法。(ANTHONY WALLACE/AFP/Getty Images)



判決對三人的影響

目前,1993年7月13日出生的羅冠聰已經報名參加今年9月的香港立法會的選舉,但如果8月15日,他被法庭判處監禁3個月的話,他將喪失參選資格。

而周永康已經被英國大學錄取,今年9月將開始攻讀碩士研究生。

衝擊公民廣場案

「衝擊公民廣場」案發生在2014年9月26日晚,當時學生罷課行動已經進入尾聲,學民思潮向警方取得《不反對通知書》,當晚的合法集會可以延續到22點。

根據法庭文件,夜晚22時20分,黃之鋒登上講台發言,呼籲台下的人們與他一起衝入民主人士稱為「公民廣場」的香港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話音落地,黃之鋒率先爬過欄杆,跳進公民廣場。

之後,羅冠聰登上講台,表示公民廣場上已經有人進入,呼籲大家「包圍」政府總部。這段話被現場的警察錄製了下來。

周永康當天也在現場,他被指爬過公民廣場的閘口,搬開警察設立的鐵馬,與其他市民一起,坐在廣場的旗桿處。

衝擊公民廣場案宣告了學生罷課運動的結束,也拉開了之後演變為「雨傘運動」的香港佔領中環活動的序幕。

7月21日的判決宣佈後,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三人獲得取保候判,他們表示將研究判決書以判斷是否上訴。


7月21日,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因2014年的衝擊廣場案,被判有罪。(ANTHONY WALLACE/AFP/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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