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恆青:我為什麼要控告江澤民

2016年07月28日江澤民迫害法輪功
婁勤儉書記、胡和平省長:

您們好!

我叫楊恆青,西安科技大學電氣自動化學科教授,現年75歲。退休前任西安礦業學院和西安科技學院(現西安科技大學前身)黨委副書記兼副院長(副廳)十一年,西安市雁塔區第十一屆人大代表。因修鍊法輪功和給省委寫信,於2003年被非法判刑和開除黨籍。

去年五月底和今年二月份,我兩次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犯下的嚴重罪行提出控告(「訴江」),招來了非議和騷擾。近期,西安、寶雞、漢中、延安等地連續出現了因「訴江」而迫害大法弟子的嚴重違法事件,所以特寫信給你們,以我了解的情況和認識來說明我控告江澤民的緣由。

一、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濫用職權、違憲違法的犯罪

江澤民在1999年7月20日開始迫害法輪大法(即法輪功)時,大法在中國大陸已洪傳七年,且已洪傳六十多個國家和地區。人們對大法教人修心向善和祛病健身的神奇以及法輪功的高尚倍加讚揚,正如喬石委員長在1998年呈送給中共政治局的《調查報告》的最後結論所表述的那樣:「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當江澤民在中共政治局七人常委會上提出打壓法輪功時,其他六人都反對。因為他們都了解法輪功好,而且明白對信仰群體的打壓是違反憲法、踐踏法律,侵犯人權、侵犯信仰自由的犯罪行為;但是,江澤民卻擅自決定打壓。

那麼,江澤民為什麼要逾越《憲法》第80條賦予國家主席的權力,一意孤行?他從1989年上台後,以貪腐淫亂治國,十年的苦心經營,構建了從中央到地方,以攫取國家巨額財富為目的的龐大的江家幫利益集團。這個集團,掌控了國家的軍隊、國安、政法、宣傳、教育、外交、文衛、財政、金融、經貿、國企和各地各級黨政大權,這成為了他敢於肆意妄為的資本。江澤民為了維護他的家族和整個江家幫的既得利益,為了繼續掩蓋他「雙奸」(日本漢奸、俄國間諜)、「雙假」(假中共黨員、假「烈士」子弟)的真實身份和出賣大片國土的罪行,出於對法輪功、對「真善忍」的妒嫉和害怕,所以他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誣法輪功為「邪教」,倚仗江家幫對法輪功實施迫害,以此作為樹立個人威望、強化專制特權的手段。

1999年4月,江澤民授意羅干挑起天津事件,把4‧25法輪功學員的和平上訪誣為「衝擊中南海」,作為迫害的借口。在朱鎔基總理正確處理4‧25事件、當即釋放天津被抓的45名法輪功學員之後,江澤民又不顧國內外輿論的反對,他擅自成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610非法機構,下達了對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密令,動用國家的宣傳機器、專政工具,操縱國家的各級政府、單位和中共的各級組織,對法輪功誣陷詆毀、殘酷打壓。

令江澤民始料不及的是:儘管在2001年1月23日策劃製造的嫁禍於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已在全國挑動了仇恨,儘管自詡為一言九鼎的「第三代領導核心」,把對法輪功的迫害已上綱為你死我活的政治鬥爭;但是,在迫害三年後的2002年的中共「十六大」和2003年的「十屆人大」兩次最高級別的會議上,中共中央政治報告、人大工作報告、政府工作報告中卻都隻字不提「法輪功」,使江澤民十分尷尬!稍有常識的人都會明白,這是以「你懂的」的方式向世界和國人宣布:「第九屆全國人大」沒給法輪功定過什麼性更未扣過什麼罪名,「第九屆中央政府」和「中共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對迫害法輪功不承擔歷史責任。不言而喻:法輪功無錯,江澤民有罪!

但是,江澤民並不打算改弦更張,因為此時的江澤民集團已不只是貪污腐敗、更是負有累累血債的犯罪集團。為了逃避清算和懲罰,在江的指揮操控下,他們繼續靠謊言和暴力,使這場對信仰的迫害持續了十多年。十分卑劣的是,當習近平主席主政後,他們妄圖嫁禍、裹挾習主席,對大法的迫害更加瘋狂,據《明慧網》統計,2013、2014、2015三年間在全國就綁架了18,983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上千人。

2014年,國家廢除了「勞教」制度(勞教所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重要場所),2014年6月2日在《法治晚報》上刊登的「我國明確認定的14個邪教組織」中並無法輪功(6月4日《西安晚報》給予轉載),這就是當今政府的明確表態:法輪功不是「邪教」!那麼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誣陷,當然就是犯罪!

習近平主席大力倡導「全面依法治國」,先後以反腐名義,查處並法辦了緊跟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濫權謀私的廳級以上官員140多人,其中包括積極迫害法輪功的主犯們: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兼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中辦原主任、原統戰部長令計劃,「610」原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原副部長李東生,河北省政法委原書記、公安部原「反邪教局」局長張越,中央政法委原祕書長周本順,遼寧省原政法委書記蘇宏章,天津市原公安局局長武長順以及中央軍委原副主席徐才厚、郭伯雄,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重慶市委原書記薄熙來、原副市長王立軍等。

最近習近平主席又選擇在法輪功中南海和平請願的「四‧二五」十七周年前夕,召開了全國宗教工作會議,強調「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用法律規範政府管理宗教事務的行為,用法律調節涉及宗教的各種社會關係。」其中也強調了宗教信仰自由。這些順天意、得民心的重大舉措,不僅使國人看到了中華復興的希望,也把反腐的目標一步一步逼近了殘酷鎮壓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

預感到末日來臨、不甘坐等受懲的江澤民集團,拚死向習近平發難、攪局;同時利用其尚能控制的資源和人力,對依法「訴江」的法輪功學員瘋狂報復,這是對憲法和國家有關鼓勵舉報職務犯罪等法規的公然侵犯,是明目張膽的違法行為!

既然十八屆四中全會確立要「依法治國」,那就應按習近平「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要求,對被破壞了的國家法制從新歸正,對破壞法制、濫權害國者給以制裁。這場由江澤民濫用職權、擅自發動的當代最荒誕、最邪惡的對信仰民眾的曠日持久的迫害就是對國家法治的最大破壞,是最大的犯罪,必須徹底清算!

江澤民破壞法制、詆毀「真善忍」,使社會全面敗壞,他是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

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犯下了反人類罪

1996年聯合國通過的《危害人類和平與安全治罪法》草案第18條規定:「反人類罪系指一個政府或任何組織或團體有系統的或大規模的煽動或進行下述行為:(1)謀殺;(2)滅絕;(3)酷刑;(4)奴役;(5)基於政治、種族、宗教或民族原因進行迫害;(6)基於種族、民族、或宗教原因進行侵犯人類基本人權和自由、致使人類其中一部分處於嚴重不利地位;(7)任意驅逐出境或強迫人口轉移;(8)任意拘留;(9)強迫失蹤;(10)強姦;(11)其它嚴重傷害身體或精神完整、健康或人類尊嚴的不人道行為。」這11種反人類罪的行為,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十多年裡不斷的在中國大陸發生著。

十六年來,江澤民集團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莫須有罪名誣陷、殘害著大法弟子。據《明慧網》統計,全國有數以萬計的人被非法判刑,超過十萬人被非法勞教、不計其數的人被綁架到洗腦班遭受折磨,遭受了上百種酷刑,數千人被強送精神病院受到藥物摧殘。現在至少有3,960人被折磨、迫害致死。最慘無人道的是在江澤民的指使、610和政法委的操控下,一些軍隊醫院、地方醫院與公檢法司的一些人相勾結,把被關押在全國各地祕密集中營的法輪功學員活體摘取器官(「活摘」)、高價倒賣牟利。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大衛‧喬高和美國作家伊森‧葛特曼運用大量調查數據和事實資料得出結論,2000~2005年間,至少有6.5萬名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

這種滅絕人性的大規模謀殺,被國際社會斥為「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2014年底公布了對865家涉嫌活摘移植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醫療單位共9,500名醫務人員的追查名單。根據這些涉嫌單位(不包括軍隊系統)自己對外公布的資料、不完全統計,從1999年底至2014年9月,共完成腎移植176,267例,肝移植40,170例,眼角膜移植137,294例(對二十多萬個肝、腎和十三萬隻眼角膜的器官來源是無法用死刑犯的數量給予掩蓋的)。其中,在陝西被追查的有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醫院等19家地方醫院的139人以及第四軍大的西京醫院、唐都醫院及武警陝西總隊醫院的147人(見附件1、2)。

婁書記、胡省長:為了請你們了解陝西的相關情況,我近期查閱了《明慧網》收錄的陝西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最嚴重的846人的受害紀實。據不完全統計,在陝西,最少有40人被迫害致死(名單見附件3);最少有489人被非法判刑或勞教(判刑169人、勞教320人)。其中:西安149人、寶雞130人、咸陽48人、渭南15人、銅川10人、延安14人、榆林10人、漢中56人、安康27人、商洛2人;最少有357人被綁架到洗腦班、拘留所、看守所非法關押;最少有14人被強送精神病院摧殘(名單見附件4)。

我含淚讀完了同修們這些血和淚的苦難記錄。他們為了堅守信念,遭受了難以想像的酷刑折磨,承受了失去生命、失去自由、身心摧殘、家破人亡、流離失所、失去公職或學籍的痛苦,對此我感同身受!因為2002年我經歷了由西安市610和戶縣公安局製造的「八‧二」事件。在這次事件中,有41名大法弟子(包括我及家人)被綁架,大家在遭受了酷刑逼供、洗腦折磨之後,有10人被非法判刑,6人被非法勞教。我見證了公安幹警將原紅安公司高級工程師王大衛活活打死後從高樓扔下的慘景以及對大法弟子酷刑施暴的惡行。

這846人的受害紀實,還揭露和證實了以下事實:西安地區和各地市縣區的610、公、檢、法、司幾乎都在江澤民集團的欺騙、脅迫下,參與了對大法弟子的非法監控、騷擾、抄家、綁架、拘留及非法起訴、判刑、關押、勞教、強迫「轉化」、濫用酷刑等迫害,尤其是陝西省女子監獄、渭南監獄、陝西省女子勞教所、棗子河勞教所、西安市610的「法制教育中心」(洗腦班)最為嚴重,一些幹警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殘忍至極;近一年來,西安、寶雞、漢中、延安等地因「訴江」而對大法弟子綁架、抄家、罰款、威脅的違法事件仍在發生,而且愈演愈烈。江澤民必須對在陝西發生的迫害承擔罪責!

在修鍊人數原本就不多的陝西,迫害尚且如此;可以想像這場災難在全國該有多麼深重!

江澤民反人類的滔天大罪真是「罄南山之竹,書罪無窮;決東海之波,流惡難盡」!

三、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使我和家人遭受巨大災難

我是1997年因身體不好開始修鍊法輪大法的。修鍊不久,我所患的冠心病、高血壓、萎縮性胃炎、肝病等迅速痊癒,我體驗了大法的超常、神奇。「真、善、忍」的法理,使我真正認識了做人的準則和人生的意義。從此,我以大法修鍊者的標準要求自己。

1999年7.20開始對法輪功的打壓,使我震驚、茫然:為什麼非得把民眾修心健身的活動扯到政治上?!。2000年6月,我以對國家負責的態度,向省委寫信,坦誠的表述了自己對法輪大法的美好、打壓的錯誤和後果嚴重的看法,表達了應該立即停止迫害的要求。結果被以陝西煉功級別最高的異己分子在全省各大系統通報。

2002年9月,遭人誣陷,我們全家三個修鍊人(我和老伴還有小兒媳)被綁架。我被非法判刑七年(在監禁一年後因身體原因監外執行),老伴在市610的洗腦班被迫害數月,兒媳被非法判刑四年。誰料,就在小兒媳剛出冤獄的2007年,我的大兒子楊昭俊又遭人陷害入獄。

楊昭俊於2002年受西安科技大學委任,對負債虧損的校辦機電廠承包管理。他為了更快推銷廠子的新產品,經省工商局批准,與他的同事們組建了頂替代理商的(私營)營銷公司。他們犧牲了寒暑假及節假日,為機電廠創造了上千萬元的銷售收入,使廠子扭虧為盈。

五年來,楊昭俊不僅圓滿完成了承包任務,還將承包盈餘的645萬元貢獻給學校。所以他連續四年被學校表彰為優秀處級幹部,大家公認他是救活機電廠的功臣。

2007年9月底,西安市檢察院誣認楊昭俊組建營銷公司的目的是為了「套取」「截留」機電廠的公款,把合法私營公司內部的分配說成是「貪污公款」。一周內就拘留抓人,半月後就「逮捕」。案發後,儘管西安科技大學出具了足以證明楊昭俊有功無罪的證據,中國政法大學的曲新久教授和西北政法大學的杜發權、宣秉昭、張國偉等三位教授都對本案提出了不構成犯罪的法律意見;但在西安市610的操控下,西安市中級法院與市檢察院合謀,以我煉法輪功為由威脅律師、證人和我兒子,使用隱匿、篡改無罪證據和製造假證的手段,誣陷楊昭俊等四人「集體貪污公款」51萬元,枉判楊昭俊10年有期徒刑(其他三人緩刑)。之後,陝西省人大和最高法院分別給陝西省高院發出了要求對本案複查的督辦函,但陝西省高院仍駁回了我兒子的申訴。

當我看清了有人要故意製造這起冤案以毀壞我的名譽繼而給法輪功抹黑的險惡用心後,我毅然走上了替兒申冤的艱難歷程。八年來,我走遍了西安市和陝西省兩級法院、檢察院、政法委、紀檢委、人大、政協,曾六次向最高法院上訪、(包括二次視頻接訪),向最高檢察院、中紀委、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呈送過申冤材料,但至今沒有結果。

只是因為堅守了自己的信仰,我和家人就遭受了如此深重的災難。從2002年至今十五年來,我的家人每年至少有一人被屈押在監獄。我們家的苦難都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和對法制破壞造成的!

以上三個方面就是我依法控告江澤民的理由和原因。那麼,和我遭受同樣迫害的20多萬法輪功學員實名控告江澤民,當然合理合法!

婁書記、胡省長:鑒於對法輪功的迫害是江澤民集團的違法犯罪,為推進「依法治國」、落實習近平主席近期在宗教工作會議和政法工作會議的講話精神,我建議你們率先在陝西開展以下工作:

1、立即制止某些人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的一切違法行為。依據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和4月8日最高檢察院、公安部、財政部聯合發布的《關於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的若干規定》,追究對「訴江」大法弟子進行迫害的指揮、組織者的法律責任;制止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騷擾和非法開庭等違法行為。

2、釋放所有在陝西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及所有因法輪功問題被誅連的人。

3、向被《追查國際》點名涉嫌「活摘」的在陝的地方醫院、軍隊醫院派出調查組,防止「活摘」犯罪的繼續,防止相關病歷檔案或其它證據的銷毀、丟失。

4、對在陝西發生的迫害法輪功的重要事件著手調查。

你們如能這樣做,不僅是制止犯罪,也是對陝西公檢法司人員的愛護(讓他們不再受江澤民集團的裹脅),你們將功德無量!

謹請考慮!

此致婁勤儉書記、胡和平省長

謝謝!

西安科技大學楊恆青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1、追查國際公布涉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單位和個人名單(附追查國際發布軍隊和武警醫院涉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醫務人員的追查名單)

2、追查國際發布陝西省非軍隊系統醫療機構涉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醫務人員的追查名單

3、《明慧網》統計的陝西省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的人員名單

4、《明慧網》統計的陝西省大法弟子受迫害人員名單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