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生姦殺學妹焚屍 被判無期賠755萬

2016年09月06日社會
【新唐人2016年09月06日訊】9月5日,台灣高雄地院宣判姦殺學妹並焚屍的黃姓男大學生被判無期徒刑,並賠償死者家屬近755萬新台幣。

中央社報導,9月5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宣判,就讀台南某大學的黃姓男嫌犯殺人罪等成立,被判處無期徒刑,同時,對遇害女生家屬提出的2千多萬新台幣(1美元=31.41新台幣)的要求,根據被告、原告的經濟狀況以及被告的認罪態度等,裁定被告黃姓男子賠償死者家屬總計754萬9200新台幣(折約24萬零382美元)。

報導介紹,去年3月,黃姓男大生姦殺了學妹,之後用垃圾袋包裝學妹的屍體,用機車(摩托車)載到高雄柴山焚屍,最終被高雄警方抓捕。

(責任編輯:任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