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換屆年殺一儆百? 遼寧賄選案嚴查

2016年09月13日落馬官員
【新唐人2016年09月12日訊】中共最高檢官網9月8號通報,決定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鄭玉焯以涉嫌受賄罪、破壞選舉罪立案偵查。同時,至少已經有8個省份傳達了中共中央關於遼寧賄選案的通報。為甚麼人大代表賄選會如此嚴重?而北京對遼寧嚴查又有甚麼考量?我們一起來看看下面的報導。

從8月底開始逐漸浮出水面的「遼寧拉票賄選案」,被當局通報爲中共建政以來「查處的第一起發生在省級層面的拉票賄選案」。最新一名被官方披露捲入其中的是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鄭玉焯。此前遼寧落馬的省部級官員,包括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陽;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蘇宏章;省委原書記王珉,也都涉嫌拉票賄選。另外,還有企業家卷入賄選案。

據悉,「遼寧拉票賄選案」涉及遼寧省的多場選舉,包括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第十二屆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選舉,甚至此前遼寧省委常委選舉。

大陸財新網說,其中牽涉最廣並引起中共高層震怒的,是2012年12月到2013年1月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中,遼寧省的全國人大代表有10多人被查出存在賄選問題,佔該省本屆全國人大代表總數(102人)的一成以上。

而原香港文匯報駐大連記者姜維平9月9號也在《自由亞洲電臺》披露,幾乎所有的遼寧人大代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問題。由於遼寧賄選案犯罪嫌疑人涉及面太廣,金額太大,情節太複雜,因此早在省委書記王珉案發後,遼寧省的所有人大代表,不論是省級,市級,還是縣級的,都一律上繳護照,嚴禁出境。

為何會發生如此嚴重的賄選?

前福建寧德市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分析,盡管中國的人大代表和西方民主國家參眾兩院議員不能相提並論。但在中國,人大代表還是比較搶手的,原因有兩個。

前福建寧德市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 李建峰:「第一個原因,最高檢、最高法以及公安部,甚至安全部,和全國人大,國務院在90年代當時下了一個文。就是說如果要對人大代表實施拘留、逮捕的時候,必須報同級的人大機關審批。有的時候還要通過人大常委會解除他的代表資格以後,才能夠被抓進去。這就不是一天兩天能夠解決的問題,有一個較長的時間段,那麼在這個時間段裡面,這個人大代表當事人就可以做大量的工作。」

李建峰表示,第二個原因是人大代表對地方行政官員多少有一定的制約能力。

李建峰:「就是說你當上人大代表以後,當地行政官員的任免要通過同級人大。那麼你作為人大代表,特別是人大常委會委員,就可以拿上這個頭銜,跟當地的官員討價還價。比如說我要買這塊地,你批不批?」

李建峰表示,考慮到當選後的權錢交易,對當地有錢或有實權的人來說,花一筆錢賄選其實很合算。例如花300萬賄選,當選人大代表後拿到一塊地或者灰色利益,動不動就是幾千萬。

而遼寧省的賄選案並非偶發現像,此前大陸還曝出湖南衡陽人大代表賄選案;昭陽人大代表賄選案;四川南充黨委賄選案;雲南梁河賄選案等多宗醜聞。

中國問題獨立評論人士 李善鑒:「買官賣官,賄選,這個情況肯定是普遍存在的。如果各個地方進一步追究起來,那有沒有會超過遼寧的地方?我覺得可能性還是非常大的。因為中共除了人大以外,整個官員提拔操作都是黑箱作業。通過賄賂升官是普遍存在的。」

有分析認為,目前北京高度重視「遼寧賄選案」的另一原因是,今明兩年是省市縣鄉四級黨委換屆之年。其中省級黨委的換屆正在進行,明年上半年必須完成,以確保中共19大新的中央委員會能夠順利產生。因此在大規模換屆之前,嚴肅處理遼寧賄選案,是要給全黨警示。

采訪/陳漢 編輯/尚燕 後製/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