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深夜,代理天津市委書記600多天、同時任天津市長的黃興國突然落馬。黃興國落馬的原因眾說紛紜。很多分析描述了黃興國落馬的突然性。黃興國蹉跎兩年突遭秒殺這一強烈對比固然具有戲劇性,但更需說明的仍是黃興國落馬的原因。
首先,黃興國朝任內最大的一件事就是天津大爆炸。難道黃興國落馬會與天津大爆炸沒有關係?那究竟是什麼關係?黃在兩方面與大爆炸有關。一是是否直接涉案?這個仍需官方公布調查的全部真相,而不只是部分結果。但至少黃作為在任一把手是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二是黃對大爆炸的調查。這裡的關鍵在調查方向:簡言之,是按生產事故,還是按政治事件查?是向上查,還是向下查?黃在爆炸後承認對天津大爆炸「負有不可推卸責任」。但隨後黃的調查方向一直是按生產事故向下查。黃曾在多個場合散布「生產安全事故」的說法。甚至想矇混過關,把「壞事變成好事」。
習近平對天津大爆炸至少有五次批示。習強調的是,不論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而且習事後立即控制了江家父子。習的意思很明顯,是要按政治事件向上查。可以看出來,儘管黃多次喊出「習核心」和強調「看齊意識」,但行動上是對抗習近平的。這屬於嚴重違紀違規。這就跟中紀委所說的「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合上了。
其實,天津大爆炸後習近平讓黃繼續代理天津書記,是「將計就計」對黃的考察:如果黃沒有涉案其中或沒有問題,那麼黃查起來會很有效率;如果黃涉案其中,那麼就能看出來他在保誰,他在迴避和掩蓋什麼,他如何轉移調查方向等等。這樣大爆炸案的蛛絲馬跡和線索也會暴露出來。黃興國背後其實有不止一套人馬在同時查。現在習王把黃拿下,說明習王已經清楚黃在爆炸案中與張高麗、軍方保利集團,和各涉案單位的關係。習王已判定把黃抓起來對審問更有利。這一過程也解釋了為什麼黃會有600多天的超長代理天津書記的時間。
其次,習近平打虎的標準現在應該是比較明朗了:就是要把「政治問題和腐敗問題交織在一起」的官員作為重點查處對象。什麼是政治問題?一個就是上面所說的違紀違規。另一個就是看你是不是江派人物。黃興國是18大後第10個落馬的中央委員,而這10個中央委員清一色都是江派成員。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周本順、王珉和張春賢(冷藏待查)。
在習近平抓捕江澤民的關鍵時刻,黃興國的貪腐等問題,比如目前傳出來的縱容弟弟黃興常以權謀私,涉嫌寧波工程項目等,都不是主要問題,而作為江派犯罪集團成員的身份才是關鍵原因。說黃興國是江派並沒有冤枉他。一是,黃仕途一路上關鍵點上都是江派提拔上來的,如寧波市委書記、天津市委副書記和副市長、市長,都是張德江或江澤民和曾慶紅認可提拔的。二是,黃公開向江澤民獻媚,表示效忠。黃主政寧波期間,寧波高速公路出口都樹了江巨幅畫像。三是,所謂江派,更主要的是在江迫害法輪功上有共同血債關係。天津市是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城市之一,濱海新區尤為明顯;天津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重要基地(如亞洲最大的器官移植中心-東方器官移植中心在天津),而且2015年5月法輪功學員開始向「兩高」控告江澤民,天津市大騷擾和抓捕。諸如種種迫害,黃興國作為主要領導都難逃干係。
因此,黃作為江派官員被抓是必然的。當然,黃還是有機會選擇重新站隊,但黃選擇對抗。
最後,習陣營此時拿下黃興國,至少在三方面有直接敲山震虎的作用。一是震懾張高麗和軍方有關涉案人員;二是震懾江派直轄市一級的一把手,如韓正和郭金龍;三是在整體人事布局中卡住關鍵江派人物上升渠道。
總而言之,黃興國難逃厄運的政治原因在於他在天津爆炸案中嚴重違紀或涉案其中,同時黃隸屬江派犯罪集團更是落馬的一個基本原因。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首先,黃興國朝任內最大的一件事就是天津大爆炸。難道黃興國落馬會與天津大爆炸沒有關係?那究竟是什麼關係?黃在兩方面與大爆炸有關。一是是否直接涉案?這個仍需官方公布調查的全部真相,而不只是部分結果。但至少黃作為在任一把手是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二是黃對大爆炸的調查。這裡的關鍵在調查方向:簡言之,是按生產事故,還是按政治事件查?是向上查,還是向下查?黃在爆炸後承認對天津大爆炸「負有不可推卸責任」。但隨後黃的調查方向一直是按生產事故向下查。黃曾在多個場合散布「生產安全事故」的說法。甚至想矇混過關,把「壞事變成好事」。
習近平對天津大爆炸至少有五次批示。習強調的是,不論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而且習事後立即控制了江家父子。習的意思很明顯,是要按政治事件向上查。可以看出來,儘管黃多次喊出「習核心」和強調「看齊意識」,但行動上是對抗習近平的。這屬於嚴重違紀違規。這就跟中紀委所說的「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合上了。
其實,天津大爆炸後習近平讓黃繼續代理天津書記,是「將計就計」對黃的考察:如果黃沒有涉案其中或沒有問題,那麼黃查起來會很有效率;如果黃涉案其中,那麼就能看出來他在保誰,他在迴避和掩蓋什麼,他如何轉移調查方向等等。這樣大爆炸案的蛛絲馬跡和線索也會暴露出來。黃興國背後其實有不止一套人馬在同時查。現在習王把黃拿下,說明習王已經清楚黃在爆炸案中與張高麗、軍方保利集團,和各涉案單位的關係。習王已判定把黃抓起來對審問更有利。這一過程也解釋了為什麼黃會有600多天的超長代理天津書記的時間。
其次,習近平打虎的標準現在應該是比較明朗了:就是要把「政治問題和腐敗問題交織在一起」的官員作為重點查處對象。什麼是政治問題?一個就是上面所說的違紀違規。另一個就是看你是不是江派人物。黃興國是18大後第10個落馬的中央委員,而這10個中央委員清一色都是江派成員。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周本順、王珉和張春賢(冷藏待查)。
在習近平抓捕江澤民的關鍵時刻,黃興國的貪腐等問題,比如目前傳出來的縱容弟弟黃興常以權謀私,涉嫌寧波工程項目等,都不是主要問題,而作為江派犯罪集團成員的身份才是關鍵原因。說黃興國是江派並沒有冤枉他。一是,黃仕途一路上關鍵點上都是江派提拔上來的,如寧波市委書記、天津市委副書記和副市長、市長,都是張德江或江澤民和曾慶紅認可提拔的。二是,黃公開向江澤民獻媚,表示效忠。黃主政寧波期間,寧波高速公路出口都樹了江巨幅畫像。三是,所謂江派,更主要的是在江迫害法輪功上有共同血債關係。天津市是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城市之一,濱海新區尤為明顯;天津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重要基地(如亞洲最大的器官移植中心-東方器官移植中心在天津),而且2015年5月法輪功學員開始向「兩高」控告江澤民,天津市大騷擾和抓捕。諸如種種迫害,黃興國作為主要領導都難逃干係。
因此,黃作為江派官員被抓是必然的。當然,黃還是有機會選擇重新站隊,但黃選擇對抗。
最後,習陣營此時拿下黃興國,至少在三方面有直接敲山震虎的作用。一是震懾張高麗和軍方有關涉案人員;二是震懾江派直轄市一級的一把手,如韓正和郭金龍;三是在整體人事布局中卡住關鍵江派人物上升渠道。
總而言之,黃興國難逃厄運的政治原因在於他在天津爆炸案中嚴重違紀或涉案其中,同時黃隸屬江派犯罪集團更是落馬的一個基本原因。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