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黨員大規模違紀要嚴處?評:無法治本

2016年09月17日時政
【新唐人2016年09月16日訊】中共中紀委下屬媒體日前發表文章,批評當中共黨員大規模違紀時,一些官員往往採取從輕處理的方式。文章觀點認為,只有嚴格處理黨員違紀,才能防止黨員繼續犯錯。對此,評論人士認為,中共黨員違紀,並不是從嚴處理就能解決的,是中共體制本身決定的,如果真的按規定處理,恐怕共產黨也不存在了。

《中紀委監察報》9月14號發表文章,批評某單位領導幹部,在面對大規模黨員違紀情況時,不希望處理那麼多人,而是主張採取「降調一等」、「放上一馬」的處理方式。

根據中共黨紀處分條例規定,對黨員違紀處分有五種,從輕到重分別是: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而文章中提到的「降調一等」,是說對違紀黨員本該給予後一種處分,卻採取了前一種較輕的處分:如該開除黨籍的,卻僅僅留黨察看;該嚴重警告的,只給予警告。

文章指出,這種從輕處理方式,美其名曰「關心愛護幹部」,實際上是對違紀行為的放縱和鼓勵。而且當前這種「黨紀鬆弛」、「管黨治黨不力」的問題比較嚴重。

對此,分析人士認為,中紀委機關報提出的「大規模黨員違紀」問題,絕不僅限於「某個單位」,而應該是暗指中共黨內普遍存在的問題;而文章批評的「輕拿輕放」,也是中共黨內的一貫做法。

中國問題獨立評論員李善鑒:「因為它貪腐的普遍性,那處理別人的人有一天,也可能被別人去處理。還有,因為中共官場普遍的腐敗,所以它官官相護,互相之間的利益關係也是非常明顯的。如果(某個領導)他能夠(以)輕罪的去處理很多人,相當於很多人都欠了他一個人情;如果按照規矩去處理的,那他就會得罪很多人,這裡邊有的人就會把他的事兒揪出來。這種狀態都是中共官場實質情況的一個必然現象。」

那麼,針對上述中共黨內存在的問題,中紀委又打算如何處理呢?文章在嚴詞批評後強調,決不能對「問題嚴重的黨員予以特殊保護」,更不能釋放錯誤的信號;對於黨員的違紀,必須「執行紀律寸步不讓」、「處理到位」,才能防止中共黨員幹部繼續錯下去。

不過,有評論人士認為,上述辦法是無法改變中共積重難返的困況的。

旅美時事評論員鄭浩昌:「中紀委發這樣的文章,我們很自然就看得出來,它所反映的情況,就是現在的腐敗很嚴重,王岐山想要下重手來治理。但是無論你怎麼樣,即使你不『降調一等』,你來個『從重』、『從快』,也只是治標的方法,不是治本的方法。」

中國問題獨立評論員李善鑒指出,如果真的嚴格按照中共黨紀處理黨員,恐怕能留下的黨員寥寥無幾。

李善鑒:「無論上面想怎麼樣改變這種狀況,但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因為造成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就是這個黨——整個這個黨的存在,它造成了腐敗的普遍存在。如果真的按照標準的要求,你(黨員)犯到哪就處理到哪,如果把所有的事情就揭出來的話,那可能最後的結果就是,整個這個黨就應該被處理掉了。」

也有評論人士關注到,去年10月,《北京青年報》頭版刊登了一條題為《多數黨員嚴重違紀,黨組織應解散》的消息,一度引發網絡熱議,當時,大陸民眾想到的是,中共黨員多數違紀,中共理應解散。

而這次中紀委機關報再提黨員「大規模違紀」,令外界猜測,這是否意味著,中共黨內的危機,是否已經到了瀕臨爆發的臨界點。

採訪編輯/張天宇 後製/葛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