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9月20日訊】同時擁有「首善」和「首騙」稱號的爭議人物陳光標,日前遭財新傳媒大起底。文章曝光了陳光標的公司偽造公章,在青海省玉樹縣大地震後涉嫌勾結丁書苗詐捐,在前統戰部部長令計劃的幫助下「中標」央視過火大樓的拆卸工程,並在令的安排下借2008年汶川地震救援的機會獲得「首善」稱號的內幕。
陳光標曾被曝光當年靠參與強拆起家,涉嫌圍標、違規轉包,拿着跟領導的合影騙捐款、騙頭銜、騙項目;他突然暴富後經常高調搞的「慈善」秀也參雜了大量的水份。
9月20日,中國大陸財新網發表了題為《陳光標:「首善」還是「首騙」?》的特稿,對陳光標進行了剝洋蔥式的「大起底」。
2016年的3月30日晚,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下稱江蘇黃埔)董事長陳光標,因涉嫌偽造公章等問題被警方帶走調查。江蘇黃埔亦有多位高層管理人員被帶走。公安人員從該公司搜出至少170枚偽造的公章,其中包括大量偽造的各種慈善機構的官方印章、合作公司公章、甚至包括商務部、法院、公安等單位的公章。
相關消息被曝光後,陳光標曾辯稱是自己公司副總張某散播的謠言,後又對陸媒宣稱,是自己發現公司副總辦公室內有多枚涉嫌偽造的公章而向公安機關報的案。
4月中旬,江蘇黃埔負責管理公章的蔣某因涉嫌偽造公章被刑事拘留,隨即又改變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針對此事件,財新網的報導引述知情人士透露,2015年陳光標因牽扯進令計劃案和丁書苗案子,需「隨叫隨到」配合調查,於是請張某「幫忙」擔任江蘇黃埔的法定代表人。張某和陳光標簽下代持協議,承諾在擔任公司法人代表期間,負責給員工發工資等一切開支,張某以江蘇黃埔名義拿到的拆除項目,需向陳光標交12%的利潤。
3月份的風波就是起因於張某中標了上海寶鋼的一項拆除工程,而陳光標對張某按照合同約定上交12%利潤不滿意。
消息人士透露說:「由於陳光標很久沒有攬到項目,看到張某拿到上海寶鋼一個工程,陳光標想收回權力把項目拿下來。」
之後,陳光標以張某沒有支付其保姆費、司機電話費等理由,通過股東會罷免了張某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並報警,警方到公司調查時搜出了大量偽造公章。
事發後,張某告訴財新記者說:「陳光標報警的時候只是想搞我,但他忘了公司裡還有那麼多制作榮譽證書的假章。」張某指稱,偽造公章、買刻章機是公司行為,應該負責的是陳光標。
知情者告訴財新傳媒說,相關調查並沒有停止,「刑偵大隊陸陸續續叫走公司很多人,紀委也在關注」。
陳光標對外宣傳自己的慈善功績是「截止到2012年7月,捐款總額超過了20億元」。而一位自稱熟悉陳光標捐款歷史的人士向財新記者透露說:「陳光標這些年自己出錢的所有捐贈加在一起也就兩三千萬」。
為了搞清楚陳某的「慈善」水分究竟有多大,財新記者對照陳光標自述的捐款事實,逐項核對了陳光標2011年1月通過《公益時報》首次向公眾公布他2010年的捐款明細。
根據對陳光標口述的自傳《高調的中國首善——陳光標傳》(下稱《自傳》)的梳理,陳光標的慈善捐贈包括四部份:捐資建學校、向官方慈善機構捐贈、自行發放現金、捐建公共設施。
但是經財新調查,陳光標捐資建學校幾乎不存在;給官方慈善機構的捐贈,很多進行了重複計算,或者由其自行執行,慈善機構拒絕為其出具發票背書;他多次直接發放現金的公開作秀,實質金額大量注水,而且涉嫌違法募資;而他號稱捐建的公共設施,經財新記者查證,曾經或一直為其自用並牟利。
在報導曝光的一系列陳光標涉嫌詐捐的實例中,玉樹地震後陳光標的詐捐事件,與捲入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知名女商人丁書苗攪和在一起,特別引人矚目。
陳光標在《自傳》中曾聲稱他在2010年4月14日玉樹地震發生後向中華慈善總會提供了50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捐贈。但該總會回復財新記者稱,2010年4月15日,陳光標曾聯合丁書苗的博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向中華慈善總會認捐21臺救援機械設備、50臺發電機、3000頂帳篷、3000件棉大衣、500噸礦泉水、200萬元藥品等救災物資,價值約4100萬元。但這些物資都是由捐贈者「自行運往玉樹地震災區」,中華慈善總會並未出具任何捐贈發票。也就是說,中華慈善總會對陳光標的上述認捐是否真實兌現並不確定,因而也沒有給他出具任何證明性質的票據。
報導引述一位接近丁書苗的知情人士稱,在玉樹和舟曲的兩次「捐贈」活動中,丁書苗都給陳光標匯了款。2010年玉樹地震陳光標的捐贈中,「至少有1500萬現金是丁書苗捐的」,「但是陳光標展示的救援物資,每次都是那些不值多少錢的電腦和挖掘機,倒來倒去還是那些。我就在想錢花哪去了。」
該人士還透露,「那一年3月份丁書苗已經被邊境控制,丁聽到風聲說自己要被調查,很惶恐,陳光標告訴丁,他有關係可以幫忙,丁就答應跟着捐款。」
資料顯示,曾任中國扶貧開發協會副會長的丁書苗,因涉及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於2014年12月以行賄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罰金25億元,沒收個人財產2000萬元。
2010年7月23日,陳光標一手創建的江蘇黃埔「中標」中共央視大樓新址過火樓的拆卸工程。同年8月11日,央視文化中心北配樓的金屬幕牆及網架拆卸工程正式開工,陳光標親自擔任了這個拆遷工程的總指揮。
財新傳媒援引兩位江蘇黃埔的高層人士透露,不但央視大樓拆卸工程與令計劃直接相關,2008年汶川地震中,陳光標之所以能得到「首善」稱號並一舉成名,也與令計劃的安排有關。
據披露,陳光標2006年通過一位「老幹部」先搭上令政策,進而結識了令計劃。令計劃也看重陳光標的輿論動員能力,認為樹立這樣一個典型是有利的。
當時,中共官媒新華網在《「中國首善」陳光標的地震災區二十天》的報導中曾高調宣傳,5月12日正在武漢開董事會的陳光標得知汶川地震的消息後,當即決定「100多名員工,60臺設備齊刷刷轉向趕往四川地震災區」。
但陳光標公司一位內部人士向財新傳媒披露,其實汶川大地震發生時,陳光標的公司正好有人在綿陽,但沒有人第一時間想到這是個表現的機會。一直到令計劃到了四川,做了安排他們才開始行動。
「根本就沒有連夜加班趕過來。我們是在四川租了幾個車,就開始擺拍。後來爲了宣傳,才開始從江蘇拉車過來。」該人士證實說,地震多日後從江蘇拉器械的工作就是他經手做的。
就這樣,在令計劃的安排下,汶川地震後「榮譽接踵而至」,陳光標從此開始被媒體稱為「中國首善」。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香港和臺灣均有發行的《新紀元週刊》第361期,曾發表長文揭開了陳光標謎樣致富的內幕,以及陳光標高調行善、得獎背後深藏的發跡黑幕。
文章報導的一系列事件詳情顯示:陳光標最初的發財「恩主」是軍隊高官,他不僅得到了中共央視、新華社的刻意包裝,還得到中共公安特務的保護;已鋃鐺入獄的前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央視副臺長李東生,以及曾經主管中共宣傳口的李長春、劉雲山等江系大員,都在不同程度上間接充當過陳光標的「靠山」。文章判斷,陳光標極有可能是江派培植利用的一個身份特殊的「特務」人員。
詳情可參閱大紀元2014年01月22日發表的報導《起底陳光標 「大陸首善」特務身份曝光》(相關網址鏈接:http://www.epochtimes.com/gb/14/1/22/n4065354.htm)。
(記者唐迪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凱欣)
陳光標曾被曝光當年靠參與強拆起家,涉嫌圍標、違規轉包,拿着跟領導的合影騙捐款、騙頭銜、騙項目;他突然暴富後經常高調搞的「慈善」秀也參雜了大量的水份。
9月20日,中國大陸財新網發表了題為《陳光標:「首善」還是「首騙」?》的特稿,對陳光標進行了剝洋蔥式的「大起底」。
陳光標公司偽造公章案尚在調查中
2016年的3月30日晚,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下稱江蘇黃埔)董事長陳光標,因涉嫌偽造公章等問題被警方帶走調查。江蘇黃埔亦有多位高層管理人員被帶走。公安人員從該公司搜出至少170枚偽造的公章,其中包括大量偽造的各種慈善機構的官方印章、合作公司公章、甚至包括商務部、法院、公安等單位的公章。
相關消息被曝光後,陳光標曾辯稱是自己公司副總張某散播的謠言,後又對陸媒宣稱,是自己發現公司副總辦公室內有多枚涉嫌偽造的公章而向公安機關報的案。
4月中旬,江蘇黃埔負責管理公章的蔣某因涉嫌偽造公章被刑事拘留,隨即又改變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針對此事件,財新網的報導引述知情人士透露,2015年陳光標因牽扯進令計劃案和丁書苗案子,需「隨叫隨到」配合調查,於是請張某「幫忙」擔任江蘇黃埔的法定代表人。張某和陳光標簽下代持協議,承諾在擔任公司法人代表期間,負責給員工發工資等一切開支,張某以江蘇黃埔名義拿到的拆除項目,需向陳光標交12%的利潤。
3月份的風波就是起因於張某中標了上海寶鋼的一項拆除工程,而陳光標對張某按照合同約定上交12%利潤不滿意。
消息人士透露說:「由於陳光標很久沒有攬到項目,看到張某拿到上海寶鋼一個工程,陳光標想收回權力把項目拿下來。」
之後,陳光標以張某沒有支付其保姆費、司機電話費等理由,通過股東會罷免了張某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並報警,警方到公司調查時搜出了大量偽造公章。
事發後,張某告訴財新記者說:「陳光標報警的時候只是想搞我,但他忘了公司裡還有那麼多制作榮譽證書的假章。」張某指稱,偽造公章、買刻章機是公司行為,應該負責的是陳光標。
知情者告訴財新傳媒說,相關調查並沒有停止,「刑偵大隊陸陸續續叫走公司很多人,紀委也在關注」。
水分驚人的「慈善」做秀內幕被揭
陳光標對外宣傳自己的慈善功績是「截止到2012年7月,捐款總額超過了20億元」。而一位自稱熟悉陳光標捐款歷史的人士向財新記者透露說:「陳光標這些年自己出錢的所有捐贈加在一起也就兩三千萬」。
為了搞清楚陳某的「慈善」水分究竟有多大,財新記者對照陳光標自述的捐款事實,逐項核對了陳光標2011年1月通過《公益時報》首次向公眾公布他2010年的捐款明細。
根據對陳光標口述的自傳《高調的中國首善——陳光標傳》(下稱《自傳》)的梳理,陳光標的慈善捐贈包括四部份:捐資建學校、向官方慈善機構捐贈、自行發放現金、捐建公共設施。
但是經財新調查,陳光標捐資建學校幾乎不存在;給官方慈善機構的捐贈,很多進行了重複計算,或者由其自行執行,慈善機構拒絕為其出具發票背書;他多次直接發放現金的公開作秀,實質金額大量注水,而且涉嫌違法募資;而他號稱捐建的公共設施,經財新記者查證,曾經或一直為其自用並牟利。
在報導曝光的一系列陳光標涉嫌詐捐的實例中,玉樹地震後陳光標的詐捐事件,與捲入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知名女商人丁書苗攪和在一起,特別引人矚目。
陳光標在《自傳》中曾聲稱他在2010年4月14日玉樹地震發生後向中華慈善總會提供了50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捐贈。但該總會回復財新記者稱,2010年4月15日,陳光標曾聯合丁書苗的博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向中華慈善總會認捐21臺救援機械設備、50臺發電機、3000頂帳篷、3000件棉大衣、500噸礦泉水、200萬元藥品等救災物資,價值約4100萬元。但這些物資都是由捐贈者「自行運往玉樹地震災區」,中華慈善總會並未出具任何捐贈發票。也就是說,中華慈善總會對陳光標的上述認捐是否真實兌現並不確定,因而也沒有給他出具任何證明性質的票據。
報導引述一位接近丁書苗的知情人士稱,在玉樹和舟曲的兩次「捐贈」活動中,丁書苗都給陳光標匯了款。2010年玉樹地震陳光標的捐贈中,「至少有1500萬現金是丁書苗捐的」,「但是陳光標展示的救援物資,每次都是那些不值多少錢的電腦和挖掘機,倒來倒去還是那些。我就在想錢花哪去了。」
該人士還透露,「那一年3月份丁書苗已經被邊境控制,丁聽到風聲說自己要被調查,很惶恐,陳光標告訴丁,他有關係可以幫忙,丁就答應跟着捐款。」
資料顯示,曾任中國扶貧開發協會副會長的丁書苗,因涉及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於2014年12月以行賄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罰金25億元,沒收個人財產2000萬元。
陳光標搭上令計劃內幕曝光
2010年7月23日,陳光標一手創建的江蘇黃埔「中標」中共央視大樓新址過火樓的拆卸工程。同年8月11日,央視文化中心北配樓的金屬幕牆及網架拆卸工程正式開工,陳光標親自擔任了這個拆遷工程的總指揮。
財新傳媒援引兩位江蘇黃埔的高層人士透露,不但央視大樓拆卸工程與令計劃直接相關,2008年汶川地震中,陳光標之所以能得到「首善」稱號並一舉成名,也與令計劃的安排有關。
據披露,陳光標2006年通過一位「老幹部」先搭上令政策,進而結識了令計劃。令計劃也看重陳光標的輿論動員能力,認為樹立這樣一個典型是有利的。
當時,中共官媒新華網在《「中國首善」陳光標的地震災區二十天》的報導中曾高調宣傳,5月12日正在武漢開董事會的陳光標得知汶川地震的消息後,當即決定「100多名員工,60臺設備齊刷刷轉向趕往四川地震災區」。
但陳光標公司一位內部人士向財新傳媒披露,其實汶川大地震發生時,陳光標的公司正好有人在綿陽,但沒有人第一時間想到這是個表現的機會。一直到令計劃到了四川,做了安排他們才開始行動。
「根本就沒有連夜加班趕過來。我們是在四川租了幾個車,就開始擺拍。後來爲了宣傳,才開始從江蘇拉車過來。」該人士證實說,地震多日後從江蘇拉器械的工作就是他經手做的。
就這樣,在令計劃的安排下,汶川地震後「榮譽接踵而至」,陳光標從此開始被媒體稱為「中國首善」。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香港和臺灣均有發行的《新紀元週刊》第361期,曾發表長文揭開了陳光標謎樣致富的內幕,以及陳光標高調行善、得獎背後深藏的發跡黑幕。
文章報導的一系列事件詳情顯示:陳光標最初的發財「恩主」是軍隊高官,他不僅得到了中共央視、新華社的刻意包裝,還得到中共公安特務的保護;已鋃鐺入獄的前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央視副臺長李東生,以及曾經主管中共宣傳口的李長春、劉雲山等江系大員,都在不同程度上間接充當過陳光標的「靠山」。文章判斷,陳光標極有可能是江派培植利用的一個身份特殊的「特務」人員。
詳情可參閱大紀元2014年01月22日發表的報導《起底陳光標 「大陸首善」特務身份曝光》(相關網址鏈接:http://www.epochtimes.com/gb/14/1/22/n4065354.htm)。
(記者唐迪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