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曾飛洋遭判刑 評:先定罪中共創建者

【新唐人2016年09月30日訊】日前,中共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等,對曾飛洋、朱小梅、湯建等勞工維權人士進行宣判,宣稱其接受敵視中國的境外組織的培訓和資助。有人權活動人士指出,曾飛洋等接受的是國際法培訓,為底層民眾提供幫助,並非什麼敵對中國勢力的培訓。評論說,即使按中共所稱接受培訓是犯罪的話,那也應該先判中共的創始人。

去年12月被捕的勞工維權人士曾飛洋、朱小梅、湯建,被指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9月26號該案在廣州市番禺區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作出一審宣判。曾飛洋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朱小梅和湯建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人權活動人士薛孟春認為,中共給曾飛洋等人所安的罪名,實際是誣陷。薛孟春告訴《新唐人》,目前在大陸的工人維權,還只限於沿海地帶,內地的工人們因為長期處於封閉狀態,還不懂得如何為自己的不公待遇維權,中共之所要處理曾飛洋,是擔心在經濟不好的情況下,工人同資方談判一旦開頭,有可能導致大規模工人運動,因而殺雞儆猴。

人權活動人士薛孟春:「中共為了維持給政府創造稅收,它願意幫助資方打擊勞動者,讓他們在艱苦的環境下,用很低的報酬去勞作,這些工人談判當中,甚至資方和勞方達成一致的時候,會對資方也進行打擊,因為它認為你破壞了它的規則。」

近年來,中國南方血汗工廠頻頻見報,工人因承受不了壓力而跳樓,罷工事件也時有發生。在這種情況下,廣東番禺打工族服務部應運而生。2001年,曾飛洋成為該部負責人,利用自己所學的法律知識,給工人提供法律諮詢和服務。

不過,中共官方的報導卻稱,曾飛洋接受了一些敵視中國的境外組織的培訓和資助,按照他們的要求煽動組織工人以極端方式維權,把事情鬧大,製造影響,並稱曾飛洋認罪。

薛孟春表示,實際情況並非官方口中所說的。

薛孟春:「曾飛洋他們接受的培訓是什麼培訓呢,我是非常清楚的,是國際法培訓,他們不是要奪取政權的培訓,從總體上來講還是在中共的框架之內,為這些最底層的人去保護他們的利益。」

原山東大學史學教授劉因全:「中共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中共的起家完全是蘇聯培植起來的,蘇聯拿盧布在中國收買了一些賣國賊漢奸,然後到蘇聯去培訓,他們在中國就是顛覆中國的合法政府,然後想把中國變成蘇聯的殖民地。」

據中共史料記載,1930年4月25號,中共中央發出《中央緊急通告第七十五號——上海罷工浪潮的高漲與黨的任務》,要求各地黨組織去號召罷工、組織罷工,與上海的罷工浪潮相配合。

《中國共產黨史》第三編第6頁記載,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中共中央代總書記王明在9月20號發表「武裝保衛蘇聯」的講話。此後,中共所領導的北大南下示威團,發動示威暴動,並打出「打倒國民政府」、「工農兵聯合起來」、「中國共產黨萬歲」等各類油印傳單或標語,攻擊國民政府外交部。

原山東大學史學教授劉因全指出,如果按照中共的說法和邏輯,那就應該先把共產黨的第一代領導人定罪,同時宣布共產黨執政不合法,解散。

不過薛孟春說,在中共的歷史裡,不存在所謂的信譽,它對待事物向來是兩套標準。

薛孟春:「中共它是這樣一個黨,它是靠強權和專制,維護統治是靠謊言,它既然靠謊言,它所有的東西都有兩套標準,它對自己是一套標準,對別人是一套標準。」

大陸的陳光武律師則在微博上寫道,支持黨的叫「國際友人」;支持老百姓的叫「境外敵對勢力」。

採訪編輯/劉惠 後制/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