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0月20日訊】近日,中共官方通報了山西省政協原副主席令政策受賄案的一審開庭審理。在通報中,一家山西煤焦化學公司同令政策撲朔迷離的關係浮出水面。據悉,該公司的股東和法人代表李清生被中紀委約談後,曾銷毀公司財務資料,企圖對抗調查。
令政策被指控利用職務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洪洞華清煤焦化學有限公司、杜善學等單位和個人在項目審批、獲取用地、企業經營、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子令狐帥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07萬元。
外界注意到,通報裡面涉及的洪洞華清煤焦化學有限公司,位於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趙城鎮官莊村,集洗選、煉焦、化產於一體,主要產品有焦煤、焦油、粗苯等。
工商信息顯示,華清煤焦成立於1992年,註冊資本2.186億元人民幣。其最大的股東是國有股東山西陸合煤化,第二大股東則是自然人李清生,也是華清煤焦的法人代表。
據悉,李清生此前曾擔任過官莊村村書記。
據陸媒報導稱,2001年,官莊企業總公司進行改製成為洪洞華清煤焦化學公司,當時的股東有包括李清生在內的14人,其中李清生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2013年12月,國資背景的山西陸合煤化接手華清煤焦51%的股份。但2014年3月,華清煤焦停產。
山西省發改委網站曾在2008年4月21日通報,核准華清煤焦「新建年產10萬噸項目」。該項目年產週期2年,項目總投資3.34億元,建設地點在官莊村華清煤焦焦化廠區內。該公告的落款時間是2006年5月19日。
而在2000年至2008年期間,令政策正是在山西省發改委陸續擔任副主任、常務副主任、主任等職務。
報導稱,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一份發佈於2016年10月1日的刑事判決書顯示,山西省平遙市法院作出判決 「被告人李某生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一案一審刑事判決書」。
報導認為,交叉判決書中提到「李某生,山西臨汾洪洞縣人」、「擔任華清煤焦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等信息,由此可推斷判決書中的李某生,即為李清生。
據悉,該判決書還透露了李清生被中紀委約談的一些細節:李清生在2014年6月24日被中紀委叫去談話,地點是在山西太原。同期被中紀委叫去談話的,還有曾擔任華清煤焦財務處處長的李某萍。
另外,中紀委辦案組江蘇省鎮江市公安局扣押了華清公司2001年-2014年會計賬本和記賬憑證。
2014年7月初,李清生在被中紀委約談返回公司後,詳細詢問了李某萍被中紀委約談的內容和被中紀委扣押賬目內容,並安排李某萍整理並銷毀剩餘的財務資料。
判決書上,李某萍等幾名相關人員的供述顯示,一些沒有被中紀委扣走的財務資料,先被多人整理到多個編織袋和黑色袋子裡,有的甚至用床單包住,再通過一輛帕薩特拉到別的地方,點火焚燒掉。第二天,公司再出動鏟車把燒完的灰都埋了。
鑑定報告書認為,李清生等人先後銷毀的會計賬簿、會計憑證、會計報告等涉案金額達億元。
2016年9月8日,李清生以隱匿、故意毀壞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刑三年,處罰金三萬元。
(記者藍銘浩報導/責任編輯:曲銘)
令政策被指控利用職務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洪洞華清煤焦化學有限公司、杜善學等單位和個人在項目審批、獲取用地、企業經營、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子令狐帥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07萬元。
外界注意到,通報裡面涉及的洪洞華清煤焦化學有限公司,位於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趙城鎮官莊村,集洗選、煉焦、化產於一體,主要產品有焦煤、焦油、粗苯等。
工商信息顯示,華清煤焦成立於1992年,註冊資本2.186億元人民幣。其最大的股東是國有股東山西陸合煤化,第二大股東則是自然人李清生,也是華清煤焦的法人代表。
據悉,李清生此前曾擔任過官莊村村書記。
據陸媒報導稱,2001年,官莊企業總公司進行改製成為洪洞華清煤焦化學公司,當時的股東有包括李清生在內的14人,其中李清生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2013年12月,國資背景的山西陸合煤化接手華清煤焦51%的股份。但2014年3月,華清煤焦停產。
山西省發改委網站曾在2008年4月21日通報,核准華清煤焦「新建年產10萬噸項目」。該項目年產週期2年,項目總投資3.34億元,建設地點在官莊村華清煤焦焦化廠區內。該公告的落款時間是2006年5月19日。
而在2000年至2008年期間,令政策正是在山西省發改委陸續擔任副主任、常務副主任、主任等職務。
報導稱,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一份發佈於2016年10月1日的刑事判決書顯示,山西省平遙市法院作出判決 「被告人李某生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一案一審刑事判決書」。
報導認為,交叉判決書中提到「李某生,山西臨汾洪洞縣人」、「擔任華清煤焦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等信息,由此可推斷判決書中的李某生,即為李清生。
據悉,該判決書還透露了李清生被中紀委約談的一些細節:李清生在2014年6月24日被中紀委叫去談話,地點是在山西太原。同期被中紀委叫去談話的,還有曾擔任華清煤焦財務處處長的李某萍。
另外,中紀委辦案組江蘇省鎮江市公安局扣押了華清公司2001年-2014年會計賬本和記賬憑證。
2014年7月初,李清生在被中紀委約談返回公司後,詳細詢問了李某萍被中紀委約談的內容和被中紀委扣押賬目內容,並安排李某萍整理並銷毀剩餘的財務資料。
判決書上,李某萍等幾名相關人員的供述顯示,一些沒有被中紀委扣走的財務資料,先被多人整理到多個編織袋和黑色袋子裡,有的甚至用床單包住,再通過一輛帕薩特拉到別的地方,點火焚燒掉。第二天,公司再出動鏟車把燒完的灰都埋了。
鑑定報告書認為,李清生等人先後銷毀的會計賬簿、會計憑證、會計報告等涉案金額達億元。
2016年9月8日,李清生以隱匿、故意毀壞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刑三年,處罰金三萬元。
(記者藍銘浩報導/責任編輯:曲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