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1月02日訊】今年5月,安省86歲老太麥克米蘭(ChristineMcMillan)收到一封電郵,說她非法下載一個名為Metro203的核子後時代變異殺人遊戲,要她及時支付版權費,否則將面臨高達5千元的罰款。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公眾曝光節目報導,發郵件的是加拿大知識產權執法(CANIPRE)的私人追債公司,據麥克米蘭的網路服務商,該郵件為合法,並非來自駭客或詐騙犯。
問題是,年逾八旬的老太太,別說下載這樣的遊戲,就是聽也沒聽說過。而且,電腦只有她自己用,家中雖有已成年的孫子,但也從未用過她的電腦。
版權通知法規定,懷疑有人非法下載視頻遊戲或電影等,網路服務提供商可向當事人發出知識產權侵權通知。但非法下載當事人的身份,只能通過IP地址確定,網路服務商不會將客戶任何個人信息提供給版權執法機構。自新法去年實施後,截至目前已有成千上萬用戶收到視頻開發者或電影工作室等版權持有者聘請的像CANIPRE等第3方反盜版追債務公司通知,被要求支付和解費。
老太太被追債,很可能是有人盜用了她家公開的無線網路非法下載了該遊戲。她說,有人公開在網路上這麼威脅她交錢,就是一種赤裸裸的威脅,政府居然還支持這種做法,這種法律真是太蠢了。反正上法庭打官司對雙方都吃力不討好,她不會將此當回事,希望問題就此能過去。
CANIPRE老闆羅根(BarryLogan)對CBC說,忙的時候,一天要收到400個電話或郵件,多數都交錢和解。自新法去年出臺後,已幫客戶追回近50萬款項。他還說,公司發給麥克米蘭的郵件,是找律師起草的,措辭完全合法。
至於和解案件數量、和解金額和抽成比例,羅根不願透露。肖氏、羅渣士、貝爾和研科等網路服務商,也沒有一家透露已向客戶發出多少這樣的通知。僅1家叫TekSavvy的小網路公司今年年初透露每天平均發出近5千個這樣的通知。
網路安全與科技專家羅爾(WilKnoll)說,這種做法就是撒網搶錢,專門盯住一些不瞭解網路科技的人。收到這樣的郵件,一般人被嚇住了,都會選擇交錢消災。麥克米蘭住的是公寓,網路沒加密,肯定被人盜用然後從她的IP地址下載了盜版遊戲。即使網路加密安全,也有可能被攻擊,不能根據IP地址來斷定此人有非法下載行為,尤其像麥克米蘭這種情況,是幾個月以前發生,就更難斷定了。
批評人士呼籲,版權法需改革,讓加人瞭解自己的權利。知識產權律師弗爾(DavidFewer)說,版權法應規定侵權函正式格式,不能有法律訴訟或罰款威脅。否則發出這類恐嚇郵件,許多人害怕付了錢,就會讓這種事成為一個有利可圖的產業。
弗爾還說,發出這種郵件的公司,並不是像他們說的只要求對方支付和侵權等同損失的金額,而是獅子大開口,才能維持這種盈利模式。一般知識產權侵權案被要求的損失罰款,也就在盜版內容的市場合法價格和幾倍價格之間,而不是所謂的5千元最大罰款。
聯邦創新科技經濟發展部長辦公室在郵件中對CBC新聞說,收到侵權通知不一定就是說你真的有侵權行為,或會因侵權被起訴,通知法不會對收到通知的當事人強加任何法律義務,也不要求當事人直接聯繫版權所有人或中間方,當事人沒有法律義務向版權所有人支付甚麼和解費。加拿大版權法下次審查是在2017年。
(記者王蘭報導/責任編輯:唐昀)
'Shocked' grandmother on hook for illegal mutant game download https://t.co/AJrIlGPUNM pic.twitter.com/t7jcvNMbl0
— The National (@CBCTheNational) November 1, 2016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公眾曝光節目報導,發郵件的是加拿大知識產權執法(CANIPRE)的私人追債公司,據麥克米蘭的網路服務商,該郵件為合法,並非來自駭客或詐騙犯。
老太太:法律太愚蠢
問題是,年逾八旬的老太太,別說下載這樣的遊戲,就是聽也沒聽說過。而且,電腦只有她自己用,家中雖有已成年的孫子,但也從未用過她的電腦。
版權通知法規定,懷疑有人非法下載視頻遊戲或電影等,網路服務提供商可向當事人發出知識產權侵權通知。但非法下載當事人的身份,只能通過IP地址確定,網路服務商不會將客戶任何個人信息提供給版權執法機構。自新法去年實施後,截至目前已有成千上萬用戶收到視頻開發者或電影工作室等版權持有者聘請的像CANIPRE等第3方反盜版追債務公司通知,被要求支付和解費。
老太太被追債,很可能是有人盜用了她家公開的無線網路非法下載了該遊戲。她說,有人公開在網路上這麼威脅她交錢,就是一種赤裸裸的威脅,政府居然還支持這種做法,這種法律真是太蠢了。反正上法庭打官司對雙方都吃力不討好,她不會將此當回事,希望問題就此能過去。
專家:撒網搶錢專欺老實人
CANIPRE老闆羅根(BarryLogan)對CBC說,忙的時候,一天要收到400個電話或郵件,多數都交錢和解。自新法去年出臺後,已幫客戶追回近50萬款項。他還說,公司發給麥克米蘭的郵件,是找律師起草的,措辭完全合法。
至於和解案件數量、和解金額和抽成比例,羅根不願透露。肖氏、羅渣士、貝爾和研科等網路服務商,也沒有一家透露已向客戶發出多少這樣的通知。僅1家叫TekSavvy的小網路公司今年年初透露每天平均發出近5千個這樣的通知。
網路安全與科技專家羅爾(WilKnoll)說,這種做法就是撒網搶錢,專門盯住一些不瞭解網路科技的人。收到這樣的郵件,一般人被嚇住了,都會選擇交錢消災。麥克米蘭住的是公寓,網路沒加密,肯定被人盜用然後從她的IP地址下載了盜版遊戲。即使網路加密安全,也有可能被攻擊,不能根據IP地址來斷定此人有非法下載行為,尤其像麥克米蘭這種情況,是幾個月以前發生,就更難斷定了。
呼籲改革版權法
批評人士呼籲,版權法需改革,讓加人瞭解自己的權利。知識產權律師弗爾(DavidFewer)說,版權法應規定侵權函正式格式,不能有法律訴訟或罰款威脅。否則發出這類恐嚇郵件,許多人害怕付了錢,就會讓這種事成為一個有利可圖的產業。
弗爾還說,發出這種郵件的公司,並不是像他們說的只要求對方支付和侵權等同損失的金額,而是獅子大開口,才能維持這種盈利模式。一般知識產權侵權案被要求的損失罰款,也就在盜版內容的市場合法價格和幾倍價格之間,而不是所謂的5千元最大罰款。
聯邦創新科技經濟發展部長辦公室在郵件中對CBC新聞說,收到侵權通知不一定就是說你真的有侵權行為,或會因侵權被起訴,通知法不會對收到通知的當事人強加任何法律義務,也不要求當事人直接聯繫版權所有人或中間方,當事人沒有法律義務向版權所有人支付甚麼和解費。加拿大版權法下次審查是在2017年。
(記者王蘭報導/責任編輯:唐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