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前政協主席朱明國被判死緩

2016年11月12日落馬官員
【新唐人2016年11月11日訊】週五,廣西柳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廣東省前政協主席朱明國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另外據中共紀委消息,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吳天君正在接受調查。
起訴書稱,朱明國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廣東省委常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廣東省政協主席等職務期間,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朱明國1998年起任海南省委政法委書記,之後在重慶市和廣東省政法機關任職近十年。2001年到2006年,朱明國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兼政法委書記。

朱明國是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馬仔,追隨江澤民、羅干、周永康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國際」列入追查名單。

同一天,中共紀委官方消息說,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吳天君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調查。

吳天君在河南任職期間,因迫害法輪功學員受到海外「追查國際」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