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之為「最好看的美劇」的這屆美國大選終於在美東時間11月8日晚落下帷幕,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唐納德‧特朗普以274:218戰勝希拉裡,出乎意料地當選為美國第45任總統,將成為白宮的新主人。
回過頭來看,這屆美國大選可謂賺夠了各國觀眾的眼球,中國觀眾的熱情更是空前高漲,不論是希拉裡還是特朗普的粉絲,沒有一個不為該由誰來就任美國新總統操碎了心,給人的感覺彷彿他們手裡正握著美利堅選票似的。而在人們為這屆美國大選吵得不可開交的同時,在有些場合也不可避免地引發了對中美政治制度優劣的爭論,其中與美國大選關係最密切的一個問題,莫過於中美領導人選舉的差異。
在查找相關資料時,我在網上搜到一篇信力建先生在上屆美國大選時寫的《中美臺領導人選舉有何差異?》,讀後深受啟發。現將其中涉及臺灣的內容刪去,略加編輯整理,供各位有心人參考。
美國是聯邦共和制國家,其憲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了總統的產生辦法:「每個州按照該州議會決定的程式,指定一些『選舉人』,人數為該州在美國國會中參議員及眾議員人數之和」,然後,這些「『選舉人』在本州內舉行會議,投票選舉總統和副總統」。也就是說,美國總統選舉可分為兩個階段:各州決定「選舉人」,然後「選舉人」投票選舉總統。美國憲法並未明確規定各州「選舉人」如何產生,各州怎樣產生「選舉人」是各州議會的許可權範圍。依照目前美國各州的習慣和法律,「選舉人」均由公民投票產生,因此美國總統選舉事實上成為全民大選。美國總統大選的整個過程,包括初選、全國黨代表大會、全民投票三個投票程式,歷時約10個月,每個階段都是公開透明的,沒有內定名額,也沒有暗箱操作,一切都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
中國國家領導人選舉主要包括黨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兩個投票程式,分前後兩年舉行,歷時約5個月。通常是大選年11月,黨代表大會產生黨的常委;次年3月,人民代表大會授予這些常委以國家職務,如國家主席、國家副主席、國務院總理、國務院副總理、人大常委會主席、政協主席等,以行使國家職權。因此,黨代表大會實際產生了國家最高領導人。常委並非在黨代表大會上直接選舉產生,而是先選舉出一個200人左右的中央委員會,再由中央委員會選舉出常委。在此規則下,不僅普通的黨員,就是黨代表也沒有選舉常委的投票權。對中國廣大普通民眾而言,國家領導人如何產生始終是一個謎。
美國憲法對總統候選人資格的規定十分簡單,只有三條,即「出生時為合眾國公民」、「年齡滿35歲」、「在合眾國境內居住滿14年」。理論上,任何符合條件的美國公民都能競選總統,實際沒有黨派的支持,幾乎沒有人能夠成功當選。至今美國共產生57屆總統,除第一屆所有競選者均為無黨派人士,華盛頓當選外,只有第49屆、52屆出現兩位無黨派總統候選人,且均以零票落選。美國總統候選人不是政黨提名或指定,而是通過預選、全國黨代表大會兩個步驟投票選出。預選給每個渴望當上總統的人以同等的機會,他們可以以個人名義或加入某個政黨的方式參加競選。在選民面前,每個競選者的智力、理解力、判斷力、行政管理能力、服務公眾的態度和謙遜程度、健康狀況以及精神狀態等要受到嚴格的考驗,只有那些成功通過測試的人,才有機會進入下一階段的總統選舉。總統預選為選民和候選人互相瞭解提供了絕好的機會。全國黨代表大會,亦稱「總統候選人提名大會」,將最終投票產生本黨總統和副總統候選人。
中國大陸主要領導職位(常委)候選人的產生細節不為外界所知。與以前歷屆黨代表大會相比,2012年的常委大選在選舉程式方面有所進步。據新華網消息,當年5月「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預備人選也進行了民主推薦」。至於「民主推薦」遵循了怎樣的程式,哪些人有資格「民主推薦」,「民主推薦」結果如何,黨代表大會是否和多大程度上尊重了「民主推薦」結果,該消息語焉不詳。與美國總統「候選人」建立在民意支撐的基礎上不同,中國大陸的「候選人」產生過程不與民意發生直接聯繫。新華網的說法是,「中央根據民主推薦的結果、組織考察的情況和班子結構的需要,就新一屆中央領導機構的組成方案反覆進行醞釀,多次聽取意見,提出了新一屆中央領導機構人選建議名單」。由此可知,「中央」對這份「候選人」名單擁有絕對發言權,「民主推薦」僅僅是形成「候選人」名單的參考因素之一,組織考察、班子結構需要等傳統因素應該是更重要的考慮。本質上,這形同於前一代「中央」,指定下一代「中央」。
競選活動的主要目的是說明公眾瞭解候選人的政治理念、政策主張,通過比較和判斷,民眾選擇自己滿意的候選人。在這一過程中,人民實際決定了國家的政策走向,真正實現了國家的「人民主權」。
美國總統競選一般在總統選舉年的9至11月進行。競選期間,競選者在全國各地發表演說,利用各種媒體宣傳自己的施政綱領,接見選民,向選民做出各種各樣的承諾,此外,他們還要與自己的對手展開公開的辯論。兩位總統候選人不同的施政主張,到底誰的更符合人民利益,美國選民擁有最終發言權。
中國大陸常委大選實行等額選舉,不存在競選過程。在常委產生過程中,有直接投票權的既不是全體黨員,也不是參加黨代表大會的全體代表,而是由200人左右組成的中央委員會。實際上,即使有投票權的這200餘人,也沒有機會選擇不同的人,他們只有說yes或no的機會。在國家治理層面,這意味著,從黨代表大會開始,就沒有人能夠通過選擇不同的候選人,選擇其認為合適的國家政策。由於中國大陸候選人不需要向民眾公開表達自己的執政理念、政策主張,沒有人知道他們的想法,沒有人知道他們上臺後想要做甚麼。此種情形,頗類似於中國古代法家「術不欲見,藏於胸中」社會治理之術。對於普通老百姓而言,他們只能根據新任領導人的出身經歷和癖好,揣測他們可能實施的政策,及其可能產生的後果。
綜上所述,美國總統的產生是透明的,由誰來當總統,選民擁有最終發言權。中國則不然,領導人的產生是不透明的,由誰來領導這個國家,不取決於選民的意志,取決於上一屆的領導人。
中美政治制度不同,領導人產生的方式當然也不同。你贊同哪種方式?#
作者提供,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回過頭來看,這屆美國大選可謂賺夠了各國觀眾的眼球,中國觀眾的熱情更是空前高漲,不論是希拉裡還是特朗普的粉絲,沒有一個不為該由誰來就任美國新總統操碎了心,給人的感覺彷彿他們手裡正握著美利堅選票似的。而在人們為這屆美國大選吵得不可開交的同時,在有些場合也不可避免地引發了對中美政治制度優劣的爭論,其中與美國大選關係最密切的一個問題,莫過於中美領導人選舉的差異。
在查找相關資料時,我在網上搜到一篇信力建先生在上屆美國大選時寫的《中美臺領導人選舉有何差異?》,讀後深受啟發。現將其中涉及臺灣的內容刪去,略加編輯整理,供各位有心人參考。
先說選舉程式的不同
美國是聯邦共和制國家,其憲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了總統的產生辦法:「每個州按照該州議會決定的程式,指定一些『選舉人』,人數為該州在美國國會中參議員及眾議員人數之和」,然後,這些「『選舉人』在本州內舉行會議,投票選舉總統和副總統」。也就是說,美國總統選舉可分為兩個階段:各州決定「選舉人」,然後「選舉人」投票選舉總統。美國憲法並未明確規定各州「選舉人」如何產生,各州怎樣產生「選舉人」是各州議會的許可權範圍。依照目前美國各州的習慣和法律,「選舉人」均由公民投票產生,因此美國總統選舉事實上成為全民大選。美國總統大選的整個過程,包括初選、全國黨代表大會、全民投票三個投票程式,歷時約10個月,每個階段都是公開透明的,沒有內定名額,也沒有暗箱操作,一切都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
中國國家領導人選舉主要包括黨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兩個投票程式,分前後兩年舉行,歷時約5個月。通常是大選年11月,黨代表大會產生黨的常委;次年3月,人民代表大會授予這些常委以國家職務,如國家主席、國家副主席、國務院總理、國務院副總理、人大常委會主席、政協主席等,以行使國家職權。因此,黨代表大會實際產生了國家最高領導人。常委並非在黨代表大會上直接選舉產生,而是先選舉出一個200人左右的中央委員會,再由中央委員會選舉出常委。在此規則下,不僅普通的黨員,就是黨代表也沒有選舉常委的投票權。對中國廣大普通民眾而言,國家領導人如何產生始終是一個謎。
再說候選人產生的不同
美國憲法對總統候選人資格的規定十分簡單,只有三條,即「出生時為合眾國公民」、「年齡滿35歲」、「在合眾國境內居住滿14年」。理論上,任何符合條件的美國公民都能競選總統,實際沒有黨派的支持,幾乎沒有人能夠成功當選。至今美國共產生57屆總統,除第一屆所有競選者均為無黨派人士,華盛頓當選外,只有第49屆、52屆出現兩位無黨派總統候選人,且均以零票落選。美國總統候選人不是政黨提名或指定,而是通過預選、全國黨代表大會兩個步驟投票選出。預選給每個渴望當上總統的人以同等的機會,他們可以以個人名義或加入某個政黨的方式參加競選。在選民面前,每個競選者的智力、理解力、判斷力、行政管理能力、服務公眾的態度和謙遜程度、健康狀況以及精神狀態等要受到嚴格的考驗,只有那些成功通過測試的人,才有機會進入下一階段的總統選舉。總統預選為選民和候選人互相瞭解提供了絕好的機會。全國黨代表大會,亦稱「總統候選人提名大會」,將最終投票產生本黨總統和副總統候選人。
中國大陸主要領導職位(常委)候選人的產生細節不為外界所知。與以前歷屆黨代表大會相比,2012年的常委大選在選舉程式方面有所進步。據新華網消息,當年5月「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預備人選也進行了民主推薦」。至於「民主推薦」遵循了怎樣的程式,哪些人有資格「民主推薦」,「民主推薦」結果如何,黨代表大會是否和多大程度上尊重了「民主推薦」結果,該消息語焉不詳。與美國總統「候選人」建立在民意支撐的基礎上不同,中國大陸的「候選人」產生過程不與民意發生直接聯繫。新華網的說法是,「中央根據民主推薦的結果、組織考察的情況和班子結構的需要,就新一屆中央領導機構的組成方案反覆進行醞釀,多次聽取意見,提出了新一屆中央領導機構人選建議名單」。由此可知,「中央」對這份「候選人」名單擁有絕對發言權,「民主推薦」僅僅是形成「候選人」名單的參考因素之一,組織考察、班子結構需要等傳統因素應該是更重要的考慮。本質上,這形同於前一代「中央」,指定下一代「中央」。
最後來看看競選活動的不同
競選活動的主要目的是說明公眾瞭解候選人的政治理念、政策主張,通過比較和判斷,民眾選擇自己滿意的候選人。在這一過程中,人民實際決定了國家的政策走向,真正實現了國家的「人民主權」。
美國總統競選一般在總統選舉年的9至11月進行。競選期間,競選者在全國各地發表演說,利用各種媒體宣傳自己的施政綱領,接見選民,向選民做出各種各樣的承諾,此外,他們還要與自己的對手展開公開的辯論。兩位總統候選人不同的施政主張,到底誰的更符合人民利益,美國選民擁有最終發言權。
中國大陸常委大選實行等額選舉,不存在競選過程。在常委產生過程中,有直接投票權的既不是全體黨員,也不是參加黨代表大會的全體代表,而是由200人左右組成的中央委員會。實際上,即使有投票權的這200餘人,也沒有機會選擇不同的人,他們只有說yes或no的機會。在國家治理層面,這意味著,從黨代表大會開始,就沒有人能夠通過選擇不同的候選人,選擇其認為合適的國家政策。由於中國大陸候選人不需要向民眾公開表達自己的執政理念、政策主張,沒有人知道他們的想法,沒有人知道他們上臺後想要做甚麼。此種情形,頗類似於中國古代法家「術不欲見,藏於胸中」社會治理之術。對於普通老百姓而言,他們只能根據新任領導人的出身經歷和癖好,揣測他們可能實施的政策,及其可能產生的後果。
綜上所述,美國總統的產生是透明的,由誰來當總統,選民擁有最終發言權。中國則不然,領導人的產生是不透明的,由誰來領導這個國家,不取決於選民的意志,取決於上一屆的領導人。
中美政治制度不同,領導人產生的方式當然也不同。你贊同哪種方式?#
作者提供,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