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福州訪民林應強等憲法日舉牌控訴黑司法

【新唐人2016年12月06日訊】近日,本台收到福州訪民林應強來函,狀告福州司法迫害。他上訪舉報村幹部張春強貪腐,只因官官相護,拖案不辦,無人查貪腐。來函內容如下:

2016年12月4日憲法日,福建林應強、張秀屏、李紅花、李秀蓉、林賽英等冤民,滿懷憤慨在福州舉牌控訴福建黑司法。林應強等冤民都深受當地政府黑司法迫害,多次遭受暴力打壓致傷,身心備受摧殘。

林應強控訴,他因上訪舉報村幹部張春強貪腐,怎奈官官相護,就是拖案不辦無人查貪腐。可因舉報,他反屢受黑司法、暴力迫害,甚至一事三罰,選擇性執法等玷污國法之事都屢見不鮮!

例一:一事三罰,玷污國法。2013年1月5日,林應強等13福州冤民到美國駐北京大使館告洋狀,尋求美國時任大使駱家輝幫助伸張正義,以促使揹負的冤屈早日昭雪。現場被北京朝陽區朝外派出所抓走後作出訓誡行政處罰,後由福州倉山警方遣送回福州。沒想到當年3月11日北京兩會期間,福州警方又以此事「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對林應強作出行政拘留10天處罰。更荒唐的是當年11月北京中共18大3中黨代會期間,福州警方又以此事為由,以「尋釁滋事」罪名追究林應強刑事責任,後公檢法竟剝奪林應強訴權,枉法判3年有期徒刑。

例二:2013年8月9日林應強隨同張秀屏紀斯尊到福州市倉山區法院上訪,當天系週五法定工作時間,可法院窗口竟沒有一個法官在崗,因林應強質問並拍照存據,當場遭法院法警圍毆致傷(附法醫鑒定),滿身是血。報警後,福州倉山金山派出所同樣官官相護,至今未作出處理。

例三:杭州G20峰會,福州荒唐大抓捕。2016年9月初,因杭州G20峰會維穩,共14位福州冤民無端被抓,目前仍有林炳興、廖俊、嚴興聲3冤民在押,另石立琴、張秀屏、江智安等11冤民先被「擾亂社會秩序」行政拘留10天,再以「尋釁滋事」刑事拘留30天,後被強制取保候審。

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78條規定,累犯是不能取保候審的。據瞭解石立琴、張秀屏、江智安等被強制取保候審的11冤民,都是因上訪而被坐牢被勞教,都是剛剛釋放不久,個個都是「累犯」。顯然福州警方辦理此案程序已嚴重違法。

福州黑司法氾濫,肆意迫害林應強、林炳興、江智安、張秀屏等冤民,想抓就抓,想放就放。如此迫害冤民本就國法不容,法律蒙羞。

(圖片/訪民提供)




















(責任編輯:李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