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流動人口管理新規 走親住三天要登記

2016年12月08日時政
【新唐人2016年12月08日訊】日前,大陸山東出臺流動人口管理新規,要求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流動人員,居住他地3日以上,必須到該地的公安機關進行居住登記。也就是說,到親戚家串串門,住上三天也要登記。

12月6號,大陸山東省政府公佈《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流動人口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由公安派出所發放居住登記憑證。」

《辦法》中說的流動人口,是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跨縣(市、區)居住3日以上的人員。

另外,流動人口除了來時登記外,離開時也要及時到公安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註銷手續。如果不申報,會受到處100元以下的罰款。

有網友表示,類似的規定「在新疆早有了,不稀奇」;如「年輕男子不能留鬍鬚,女的戴紗巾拘留。」

山東聊城市民方先生:「(出臺新規)它的目的應該就是加強管理、要維穩的需要。」

山東維權律師李向陽:「去走親戚住一星期是很正常的,這樣要到派出所去登記,會給民眾出行帶來很大的麻煩,這樣的管理是非人性化的。」

《暫行辦法》在總則中表示,這一辦法的制定是為了「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加強管理,維護社會秩序」。

對此,網友朝左表示:有身份證不行,還要居住證,居住證不行還要登記,這幫人是有多害怕。

山東聊城市民方先生:「害怕他們的政權最後被推翻。」

山東維權律師李向陽:「怕復仇暗殺,像前段時間各地出現的針對官員復仇的血腥事件,我認為這樣的事件會越來越多,因為強權流氓橫行、民不聊生,難免會有人為了人格尊嚴、生存鋌而走險去復仇。」

山東聊城市民方先生表示,中共為了穩固政權,會出臺越來越多這樣限制人的措施和政策。

新唐人記者易如、元真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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