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副書記仇和判刑14年半

2016年12月15日落馬官員
【新唐人2016年12月15日訊】週四,貴陽中級法院對中共前雲南省副書記仇和受賄案宣判,仇和被判有期徒刑14年半。仇和被指在昆明建立龐大的政商關係網,是「江蘇幫」成員之一,涉嫌江派官員薄熙來和回良玉。

2008到2015年,仇和擔任中共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雲南省委副書記等職期間,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433.98萬元。

2015年3月,仇和被調查。

據報,仇和被查與其涉嫌昆明土地城建系統的腐敗問題有關。

據報,仇和被指是「江蘇幫」成員之一,與江派官員薄熙來和回良玉有牽連。

此外,仇和在宿遷、昆明任市委書記期間,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