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1.4億 前河北常委景春華判18年

2016年12月24日落馬官員
【新唐人2016年12月23日訊】據中共官媒報導,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週五判處中共前河北省委常委、祕書長景春華有期徒刑18年。景春華被控受賄人民幣六千多萬元,另有八千多萬元財產來源不明,涉案金額總計人民幣1.4億多元。

法院稱,2001到2013年,景春華在擔任中共承德市委副書記、承德市長、衡水市委書記、河北省委祕書長、省委常委等職務期間,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6054萬7598元。另有8635萬7137元個人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據海外媒體披露,景春華曾向令計劃的妻子谷麗萍行賄5千萬元。

有報導稱,河北省委祕書長是河北省權力系統運行的「神經中樞」,在河北,景春華的地位猶如「河北省的令計劃」。

景春華和已落馬的中共國安部副部長馬建,以及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張越,號稱周永康王國的「三劍客」。

張越、景春華和前河北省組織部長梁濱都是周永康、令計劃團隊的核心成員,三人控制河北政壇,又是江派「河北幫」的主要成員。

據《明慧網》報導,景春華在任河北省衡水市委書記期間,曾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