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2月10日訊】中國河南南陽市的一名79歲老人,一生遵紀守法,在年邁的現今,突然寫下狀子,投往中國最高法院和最高監察院,控告對他施用包括「穿心槓」等酷刑的迫害元兇:江澤民。
「我被戴上手銬和腳鐐,坐在地板上。他們用竹槓穿在我的兩手小臂與兩小腿之間。抬起竹槓,我人頭朝下掛在竹槓上。瞬間呼吸困難,一會兒就不省人事,昏過去了……」79歲的退休工程師李岩森,回憶2004年,他因為修煉法輪大法,遭受中共酷刑「穿心槓」的情況。
那時,李岩森已經年近70歲,被南陽市宛城區國保大隊段獻成、杜思偉、趙紅偉等人綁架,在該市絲織廠後街的農科所旅社裡,他們私設公堂,對老人拳打腳踢,只因李岩森堅持修煉法輪功。
據明慧網2月9日報導,在中共最高法院2015年5月宣佈「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79歲老人李岩森控告了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李岩森在控告狀中陳述了部分自己被迫害的事實經歷。
原來患有心臟、肺結核、甲亢等疾病,經常住院的李岩森在1995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不到一個月,他的病就痊癒,一身輕,渾身有使不完的勁。
他介紹,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對祛病健身、淨化心靈、提高生命層次有顯著奇效,在短短數年間就有上億人在學煉,修心向善。
他說:「我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放下名、利、情,做到師父要求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變得更加善良、寬容和真誠 。家庭和睦,生活充實,是我獲得的最大收益。」
李岩森表示,對當政者來說,這本來是件好事。正如當年已退休的喬石委員長組織人員對法輪功調查後所下的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但我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而被江澤民犯罪集團屢屢迫害,非法抄家2次,抄走現金、物品等價值8萬多元。還被上酷刑『穿心槓』、刑訊逼供,被非法判刑。」
中共酷刑「穿心槓」示意圖。(明慧網)
1999年7月24日,宛城區新華派出所,臥佛寺居委會支部書記毛金霞帶人抄了李岩森的家,抄走法輪功書籍資料、音響設備等物品,並逼迫李岩森和其妻子寫檢查、寫保證,威脅他們不准出門、不准上訪。每天監控他們。
2004年3月4日,李岩森被宛城區國保大隊段獻成非法綁架到南陽市第二看守所,遭勞役迫害。
李岩森說:「當時我近70歲,眼睛老化,動作慢,經常遭打罵、扇耳光,踢屁股是家常便飯,熬到深夜才能完成任務。幹完活還不讓睡覺,每天夜裡輪流站崗,睡眠時間嚴重不足。」
「因長時間睡在水泥地板上,兩胯關節麻木,兩腿沒有知覺,走路非常困難,至今行動不便。長期低頭彎腰苦役,造成我駝背,現在還不能直起來。」
2005年1月6日,宛城區檢察院宋長太、宛城區法院徐瑋等人對李岩森非法判刑3年,緩刑3年。
2013年過年,臥佛寺居委會支部書記李某逼迫李岩森的妻子張淑芳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嚇得她渾身發抖,經常失眠,精神不振,常發呆。2015年,張在痛苦中去世。
李岩森說:「江澤民是迫害我妻子死亡的凶手。」
李岩森的兒子李振是南陽市「現臥龍區」醫藥公司化玻門市部正式職工,只因父母煉功而受株連。在沒有任何手續下被開除,失業至今,給生活造成很大的困難。
李岩森的家也經常被臥龍區居委會治保主任、片警騷擾,他仍被一直監控、監聽和跟蹤。
李岩森控告說:「國家法律的宗旨是懲惡揚善。在江澤民的指令下,法律成了打擊好人的工具。江澤民破壞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明知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卻昧著良心犯罪,種下了迫害佛法的惡緣。跟隨江的很多人遭惡報,成為犧牲品。」
「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也成了迫害的受害者。江澤民已對受謊言蒙蔽毒害的所有善良人犯下滔天大罪。控告他,也是給世人重新認識法輪功的機會。」
(責任編輯:任浩)
「我被戴上手銬和腳鐐,坐在地板上。他們用竹槓穿在我的兩手小臂與兩小腿之間。抬起竹槓,我人頭朝下掛在竹槓上。瞬間呼吸困難,一會兒就不省人事,昏過去了……」79歲的退休工程師李岩森,回憶2004年,他因為修煉法輪大法,遭受中共酷刑「穿心槓」的情況。
那時,李岩森已經年近70歲,被南陽市宛城區國保大隊段獻成、杜思偉、趙紅偉等人綁架,在該市絲織廠後街的農科所旅社裡,他們私設公堂,對老人拳打腳踢,只因李岩森堅持修煉法輪功。
據明慧網2月9日報導,在中共最高法院2015年5月宣佈「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79歲老人李岩森控告了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李岩森在控告狀中陳述了部分自己被迫害的事實經歷。
原來患有心臟、肺結核、甲亢等疾病,經常住院的李岩森在1995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不到一個月,他的病就痊癒,一身輕,渾身有使不完的勁。
他介紹,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對祛病健身、淨化心靈、提高生命層次有顯著奇效,在短短數年間就有上億人在學煉,修心向善。
他說:「我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放下名、利、情,做到師父要求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變得更加善良、寬容和真誠 。家庭和睦,生活充實,是我獲得的最大收益。」
李岩森表示,對當政者來說,這本來是件好事。正如當年已退休的喬石委員長組織人員對法輪功調查後所下的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但我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而被江澤民犯罪集團屢屢迫害,非法抄家2次,抄走現金、物品等價值8萬多元。還被上酷刑『穿心槓』、刑訊逼供,被非法判刑。」
中共酷刑「穿心槓」示意圖。(明慧網)
1999年7月24日,宛城區新華派出所,臥佛寺居委會支部書記毛金霞帶人抄了李岩森的家,抄走法輪功書籍資料、音響設備等物品,並逼迫李岩森和其妻子寫檢查、寫保證,威脅他們不准出門、不准上訪。每天監控他們。
2004年3月4日,李岩森被宛城區國保大隊段獻成非法綁架到南陽市第二看守所,遭勞役迫害。
李岩森說:「當時我近70歲,眼睛老化,動作慢,經常遭打罵、扇耳光,踢屁股是家常便飯,熬到深夜才能完成任務。幹完活還不讓睡覺,每天夜裡輪流站崗,睡眠時間嚴重不足。」
「因長時間睡在水泥地板上,兩胯關節麻木,兩腿沒有知覺,走路非常困難,至今行動不便。長期低頭彎腰苦役,造成我駝背,現在還不能直起來。」
2005年1月6日,宛城區檢察院宋長太、宛城區法院徐瑋等人對李岩森非法判刑3年,緩刑3年。
2013年過年,臥佛寺居委會支部書記李某逼迫李岩森的妻子張淑芳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嚇得她渾身發抖,經常失眠,精神不振,常發呆。2015年,張在痛苦中去世。
李岩森說:「江澤民是迫害我妻子死亡的凶手。」
李岩森的兒子李振是南陽市「現臥龍區」醫藥公司化玻門市部正式職工,只因父母煉功而受株連。在沒有任何手續下被開除,失業至今,給生活造成很大的困難。
李岩森的家也經常被臥龍區居委會治保主任、片警騷擾,他仍被一直監控、監聽和跟蹤。
李岩森控告說:「國家法律的宗旨是懲惡揚善。在江澤民的指令下,法律成了打擊好人的工具。江澤民破壞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明知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卻昧著良心犯罪,種下了迫害佛法的惡緣。跟隨江的很多人遭惡報,成為犧牲品。」
「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也成了迫害的受害者。江澤民已對受謊言蒙蔽毒害的所有善良人犯下滔天大罪。控告他,也是給世人重新認識法輪功的機會。」
(責任編輯:任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