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佔中7警毆打案罪成 外界對比雷洋案

2017年02月16日雷洋死亡事件
【新唐人2017年02月15日訊】香港7名警察,涉嫌於兩年前的「佔領中環」期間毆打示威者曾健超,2月14號,被區域法院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裁決一出,大陸民眾馬上聯想到人大碩士雷洋案,涉嫌打死雷洋的5名警察,被北京檢方做出不起訴的決定。

2014年10月15號凌晨,香港警方到金鐘龍和道清場,拘捕多名示威者。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被拘捕後,7名警察把他帶到變電站暗角拳打腳踢,攝影鏡頭正好捕捉到了這一幕,令輿論嘩然。曾健超當日在龍和道示威時,向多名警察淋潑液體,被控襲警罪名成立,判監五星期。

歷時2年多後,今年2月14號,案件在香港區域法院裁決,7名被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7人即時還押,不准保釋,等候17號判刑。

香港自由撰稿人張成覺說,案件拖了很久,所幸的是最終彰顯了公平正義。

香港自由撰稿人張成覺:「說明司法方面還是能夠維護香港的價值觀,能夠保護市民的權益,能夠顯示香港的司法方面的公平公正。」

不過,香港民間人權陣線重申,7警案只反映佔中運動期間警方濫用暴力的冰山一角,最廣為人知的退休警司朱經緯毆打途人事件,經過800多天,朱氏至今仍逍遙法外。

儘管如此,大陸民眾聯想到北京的雷洋案,仍羨慕香港至少還有司法公正,而中共司法體制早已經徹底腐爛。

大陸自由撰稿人朱欣欣:「香港處理這個案件和雷洋的案件一對比,我們可以看到,儘管香港受中共的間接或直接的影響和控制,畢竟香港有很紮實的司法制度的基礎,畢竟還保持著比較完整的司法獨立的制度,所以說在處理這個案件中,能夠把政治的問題和法律的問題區別開,能夠依法處理警察對示威者的人身傷害。」

去年5月7號,人大碩士雷洋在前往機場接機途中,被警方扣押期間打死,案發後,中共企圖藉央視「漂白」雷洋之死。但在雷洋家屬的堅持、人大校友的呼籲,以及律師界的發聲下,涉事的5名警察被抓。

不過,去年平安夜前夕,北京豐臺檢方宣佈案件最終結果,稱涉案的5名警察「玩忽職守罪」,犯罪情節輕微,不予起訴。此結論一出,引發民間群情激憤,數以千計的民眾和各地高等院校學生紛紛在網上聯署簽名表達不滿,但雷洋案仍不了了之。

原陝西電視臺記者馬曉明表示,雷洋案5警免起訴,對比香港7警罪名成立,可以看出大陸和香港司法環境的巨大差別。

原陝西電視臺記者馬曉明:「中國大陸的警察,他是一個專制政權的工具,所以他即便有了嚴重的違法的犯罪的事實,也可以不受法律制裁,但是香港它就不一樣了,香港雖然它也受到中共的很大的影響,但是畢竟香港它有相對獨立的法院。」

馬曉明認為,最關鍵的是香港民眾、香港社會有法治意識,有依法辦事的意識。

馬曉明:「像中國大陸當政者他的法律也不停的在說依法辦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這只是表面的一種說辭,它的法律體系、執法部門,它不是獨立的,它是受到中共政權完全操縱的。」

馬曉明表示,真要做到依法辦事,就要做到司法獨立,使中國的法律體系和執法機構,真正從某一個政治團夥,或某一個政黨的操控中,完全獨立出來。

採訪編輯/李韻 後製/田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