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曾蔭權行為失當 成首位被判罪特首

2017年02月18日港澳
【新唐人2017年02月17日訊】

曾蔭權行為失當 成首位被判罪特首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2月17號被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裁定,犯下了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為香港歷史上第一位遭到刑事起訴並被判有罪的最高行政長官。

曾蔭權在2005年到2012年間擔任香港特首,他被指控在2010年1月1號至2012年6月30號,接受商人對他在深圳的豪宅進行裝修,並以此進行利益交換。

曾蔭權被指控3項罪名,其中2項行為不當罪和一項接受賄賂罪。陪審團在經過兩天的討論後,否決了一項行為不當控罪,對接受利益控罪也沒有達成一致。

曾蔭權目前獲准保釋,預計法庭下週一將繼續審理。如果罪名成立,曾蔭權將面臨7年刑期。

毆打示威者 7港警獲刑2年


同一天,香港7名警察也被區域法院判決入獄兩年。這7名香港警察在2014年「雨傘運動」中,毆打抗議人士、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

主審法官表示,被告的行為令警隊蒙羞,也讓香港警察的聲譽在國際上受損。

編輯/周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