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是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師父的家鄉,吉林省長春市也是李洪志師父將法輪大法洪傳於人類的聖地。在法輪大法洪傳於世一百多個國家的今天,身居這塊聖地的大法弟子們,為了讓迷中的世人瞭解真相得到救度,他們經歷了一場慘絕人寰令人驚心動魄的魔難!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至十二日,明慧網報導了《吉林省法輪功學員十七年遭受迫害綜述》。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發起這場滅絕人性的迫害以來,從吉林省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事實,我們看到了這場迫害的程度有多麼慘絕人寰、驚心動魄!
據明慧網報導,吉林省被中共迫害十七年中,根據明慧網曝光的迫害資訊所做的不完全統計,吉林省法輪功學員至少有33,388人次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迫害致死學員至少463人,失蹤學員至少86人,非法判刑學員至少951人次,非法勞教學員至少8,795人次,強制洗腦學員至少2,686人次,綁架學員至少18,527人次。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951人次中:非法判無期徒刑學員一人,刑期不詳學員195人,757人次學員判刑合計年限為4,685年零4個月:其中:十年及以上學員151人,合計刑期1,758年,最高刑期20年(二人)。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的8,795人次中:刑期不詳的4,154人次,另外已知刑期的4,641人次非法勞教期合計為5,191年零7個月。
被強搶、勒索現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1,880人次,強搶、勒索現金5,563,611元。還有更多學員被搶走的現金無法統計。
他們利用派出所、公安局、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洗腦班等場所,極其邪惡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摧殘:毒打、暴打、老虎凳、野蠻灌食、吊銬、死人床、鐵籠子、連體手銬腳鐐、「開飛機」、拽頭髮拖地、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鐵椅子、鐵桶敲頭、塑膠袋套頭、多根電棍電擊、煙熏、罰坐、鞭子抽打、鞋底打臉、碼坐、抻銬、凳子砸頭、背銬、上繩、抻床、牙刷鑽指縫、十指插針、「小白龍」、「燒雞大窩脖」、澆涼水、蘇秦背劍、紙棍抽打、潑冷水、扣地環、浸入水缸……他們迫害這些善良民眾時從不手軟,他們已經失去了做人的底線。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晚上八時,吉林省長春市發生了震驚世界的法輪功真相電視插播事件。長春有線電視網路八個頻道同時播出法輪功真相電視片《是自焚還是騙局》、《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時間長達四、五十分鐘。長春市十萬觀眾收看了電視片,使長春市逾百萬市民由此瞭解到法輪功被中共造謠迫害的真相。
電視插播事件在中國大陸及海外引起巨大震動,對法輪功的迫害發起者江澤民為此十分恐懼,祕密下令對參與插播的學員「殺無赦」。中央「610辦公室」的頭目劉京在長春南湖賓館召開部署鎮壓法輪功的會議。會議中劉京暴跳如雷地批評了吉林省工作不力,並下達了「徹底剷除」的死命令,「可以開槍打死」法輪功學員就是在這次會議上部署的。
在插播發生後不到一小時的時間裡,包括當地軍隊、警察與政府官員等紛紛被動用,瘋狂綁架法輪功學員。五千多名長春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後投入各大監獄、集中營祕密酷刑迫害。在這次大抓捕中,至少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打死,已知姓名的有李淑芹、李容、侯明凱、劉義。
經過近半年的慘無人道的一次次刑訊逼供,酷刑折磨,長春市中級法院於九月十八日對十五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非法判刑。判刑期限分別為:周潤君二十年、劉偉明二十年、劉成軍十九年、梁振興十九年、張聞十八年、雷明十七年、孫長軍十七年、李德海十七年、趙健十五年、雲慶彬十四年、劉東十四年、魏修山十二年、莊顯坤十一年、陳艷梅十一年、李曉傑四年。
在慘絕人寰的酷刑迫害中法輪功學員劉海波,被警察用木方毒打,木方被打斷。警察將電棍插入劉海波的肛門電擊內臟,致使他在極度痛苦中死去。法輪功學員劉成軍,被警察用槍將腿打殘,被酷刑逼供後送入吉林監獄,經歷抻床、毒打、灌食等折磨後在痛苦中離世。法輪功學員雷明,在長春市公安局、吉林監獄等處經受老虎凳、背銬、毒打、電棍、塑膠袋套頭、鐵桶套頭擊打、電棍電肛門、抻床、坐板、捏睪丸等等毫無人性的酷刑,致使肺部出現結核空洞,僅剩下約了十分之二,肌肉萎縮,體重只有幾十斤,生活無法自理。奄奄一息時被所謂「保外」,之後含冤離世。被吉林監獄酷刑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張建華、崔偉東、何元慧等。
原長春市政法委書記、紀檢書記劉元俊主管長春市的公檢法及「610」辦公室。1999年「720」開始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2002年3月長春市大法弟子電視插播法輪大法真相後,在江「徹底查清、殺無赦」的瘋狂命令下,劉元俊開始大批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不到十天時間就非法抓捕五千多名大法弟子,一部分大法弟子被非法判重刑、勞教、拘押,劉成軍等多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
劉元俊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喪盡天良,天理不容,終遭惡報。2006年4月中旬劉元俊突然發病,不到一個月就死於肝癌,時年54歲。
王儒林任吉林省政法委書記(1998-2007)時,正是王雲坤在任省委書記(1998-2006)。這個時期也是中共迫害法輪功最瘋狂時期,吉林各地發生了很多迫害法輪功的惡性案件,2002年「305長春插播案」就發生在他們任期內。作惡多端的王雲坤死了,同夥王儒林也難逃惡報的命運。
二零一一年六月五日,馮奎(即馮奎文)、宋秀偉夫婦和其他兩位法輪功學員在公主嶺市雙城堡鎮集市上向人們贈送二零一一年神韻演出光碟。因為惡人的舉報,幾十名警察和便衣開始非法抓捕他們。其間,馮奎被公主嶺市雙城堡鎮派出所副所長張正鵬與一協警追趕,被逼進一死胡同後,張正鵬向馮奎頭部開槍。馮奎被擊中後昏死過去,右腮有大拇指甲大小的血洞,耳朵、臉和頸部都是血。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四平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馮奎無期徒刑,(犯有故意殺人罪的不是馮奎,而是開槍的惡警。)宋秀偉被非法判刑五年,另兩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枉判五年和三年。
延吉市法輪功學員朱喜玉遭中共不法人員三十五次綁架、二次精神病院迫害、三次勞教迫害、五次洗腦班迫害、非法判刑四年。
長春法輪功學員王麗傑遭到三十二次綁架,一次非法勞教三年。(詳情請看近日明慧網《吉林省法輪功學員十七年遭受迫害綜述》)
十七年來,在中共江澤民集團「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下,吉林省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迫害驚心動魄令人震驚。江澤民、曾慶紅、羅干、周永康等是製造吉林省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迫害的首犯和主犯。這些人除了周永康已被繩之以法遭到了惡報以外,其他凶犯暫時還在逍遙法外。有道是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惡貫滿盈,報應轉頭即來。
說起曾慶紅、周永康之流,想起唐朝姦相李林甫。據說李林甫死後,人們都罵他「死有餘辜」。多人告發李林甫與番將阿布思謀反,唐玄宗於是追削李林甫官爵,籍沒其家產,子婿流配。人們都說李林甫「惡有惡報」,罪有應得。
據清代著名詩人查慎行在《因果輪迴實錄》一書中記載,一位有宿命通的僧人說:李林甫很姦惡,死後轉生,曾多次遭受天雷轟擊。第一次於唐朝憲宗元和年間,在惠州地區,天雷打死了一個妓女,妓女肋旁有李林甫三個紅字。第二次到了宋朝高宗紹興年間,漢陽地區的一個蔡家女兒,被天雷打死,身上也有紅字,寫著「唐相李林甫」。第三次是明朝太祖洪武年間,吳山縣裡有個人名叫陸允誠,他在家中殺雞,拔掉雞毛後,在雞背上發現有李林甫三字。另外一次發生在明朝成化年間,辭官而歸的羅倫經過揚州,到村館中避雨,忽然霹靂一聲,把田裡的一頭耕牛擊倒,肚子被雷劈開,血流一地而死,羅倫心中不平在牛身上寫道:「不去朝中擊姦相,反來田內打耕牛。」忽然看見天上烏雲滾滾,重新聚起,又是一聲響雷,再看時,那牛身上赫然又多加了兩句:「他是唐朝李林甫,十世為牛九世娼。」
想這些與佛法作對,殘酷迫害大法弟子的江澤民、曾慶紅、羅干、周永康之流,不會比李林甫好到哪裡去。現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張德江、原吉林省委書記王儒林、已經落馬的原政協副主席蘇榮等人都是「吉林幫」主要成員。「吉林幫」得到江澤民提拔後,在迫害法輪功上不遺餘力。他們身上都背著迫害法輪功的血債,在迫害法輪功上如不收手,悔過自新,等待他們的都是惡報加身的結局。奉勸那些至今仍在參與迫害的人,認清形勢,停止迫害,為自己留一條後路。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至十二日,明慧網報導了《吉林省法輪功學員十七年遭受迫害綜述》。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發起這場滅絕人性的迫害以來,從吉林省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事實,我們看到了這場迫害的程度有多麼慘絕人寰、驚心動魄!
據明慧網報導,吉林省被中共迫害十七年中,根據明慧網曝光的迫害資訊所做的不完全統計,吉林省法輪功學員至少有33,388人次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迫害致死學員至少463人,失蹤學員至少86人,非法判刑學員至少951人次,非法勞教學員至少8,795人次,強制洗腦學員至少2,686人次,綁架學員至少18,527人次。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951人次中:非法判無期徒刑學員一人,刑期不詳學員195人,757人次學員判刑合計年限為4,685年零4個月:其中:十年及以上學員151人,合計刑期1,758年,最高刑期20年(二人)。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的8,795人次中:刑期不詳的4,154人次,另外已知刑期的4,641人次非法勞教期合計為5,191年零7個月。
被強搶、勒索現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1,880人次,強搶、勒索現金5,563,611元。還有更多學員被搶走的現金無法統計。
他們利用派出所、公安局、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洗腦班等場所,極其邪惡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摧殘:毒打、暴打、老虎凳、野蠻灌食、吊銬、死人床、鐵籠子、連體手銬腳鐐、「開飛機」、拽頭髮拖地、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鐵椅子、鐵桶敲頭、塑膠袋套頭、多根電棍電擊、煙熏、罰坐、鞭子抽打、鞋底打臉、碼坐、抻銬、凳子砸頭、背銬、上繩、抻床、牙刷鑽指縫、十指插針、「小白龍」、「燒雞大窩脖」、澆涼水、蘇秦背劍、紙棍抽打、潑冷水、扣地環、浸入水缸……他們迫害這些善良民眾時從不手軟,他們已經失去了做人的底線。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晚上八時,吉林省長春市發生了震驚世界的法輪功真相電視插播事件。長春有線電視網路八個頻道同時播出法輪功真相電視片《是自焚還是騙局》、《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時間長達四、五十分鐘。長春市十萬觀眾收看了電視片,使長春市逾百萬市民由此瞭解到法輪功被中共造謠迫害的真相。
電視插播事件在中國大陸及海外引起巨大震動,對法輪功的迫害發起者江澤民為此十分恐懼,祕密下令對參與插播的學員「殺無赦」。中央「610辦公室」的頭目劉京在長春南湖賓館召開部署鎮壓法輪功的會議。會議中劉京暴跳如雷地批評了吉林省工作不力,並下達了「徹底剷除」的死命令,「可以開槍打死」法輪功學員就是在這次會議上部署的。
在插播發生後不到一小時的時間裡,包括當地軍隊、警察與政府官員等紛紛被動用,瘋狂綁架法輪功學員。五千多名長春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後投入各大監獄、集中營祕密酷刑迫害。在這次大抓捕中,至少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打死,已知姓名的有李淑芹、李容、侯明凱、劉義。
經過近半年的慘無人道的一次次刑訊逼供,酷刑折磨,長春市中級法院於九月十八日對十五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非法判刑。判刑期限分別為:周潤君二十年、劉偉明二十年、劉成軍十九年、梁振興十九年、張聞十八年、雷明十七年、孫長軍十七年、李德海十七年、趙健十五年、雲慶彬十四年、劉東十四年、魏修山十二年、莊顯坤十一年、陳艷梅十一年、李曉傑四年。
在慘絕人寰的酷刑迫害中法輪功學員劉海波,被警察用木方毒打,木方被打斷。警察將電棍插入劉海波的肛門電擊內臟,致使他在極度痛苦中死去。法輪功學員劉成軍,被警察用槍將腿打殘,被酷刑逼供後送入吉林監獄,經歷抻床、毒打、灌食等折磨後在痛苦中離世。法輪功學員雷明,在長春市公安局、吉林監獄等處經受老虎凳、背銬、毒打、電棍、塑膠袋套頭、鐵桶套頭擊打、電棍電肛門、抻床、坐板、捏睪丸等等毫無人性的酷刑,致使肺部出現結核空洞,僅剩下約了十分之二,肌肉萎縮,體重只有幾十斤,生活無法自理。奄奄一息時被所謂「保外」,之後含冤離世。被吉林監獄酷刑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張建華、崔偉東、何元慧等。
原長春市政法委書記、紀檢書記劉元俊主管長春市的公檢法及「610」辦公室。1999年「720」開始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2002年3月長春市大法弟子電視插播法輪大法真相後,在江「徹底查清、殺無赦」的瘋狂命令下,劉元俊開始大批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不到十天時間就非法抓捕五千多名大法弟子,一部分大法弟子被非法判重刑、勞教、拘押,劉成軍等多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
劉元俊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喪盡天良,天理不容,終遭惡報。2006年4月中旬劉元俊突然發病,不到一個月就死於肝癌,時年54歲。
王儒林任吉林省政法委書記(1998-2007)時,正是王雲坤在任省委書記(1998-2006)。這個時期也是中共迫害法輪功最瘋狂時期,吉林各地發生了很多迫害法輪功的惡性案件,2002年「305長春插播案」就發生在他們任期內。作惡多端的王雲坤死了,同夥王儒林也難逃惡報的命運。
二零一一年六月五日,馮奎(即馮奎文)、宋秀偉夫婦和其他兩位法輪功學員在公主嶺市雙城堡鎮集市上向人們贈送二零一一年神韻演出光碟。因為惡人的舉報,幾十名警察和便衣開始非法抓捕他們。其間,馮奎被公主嶺市雙城堡鎮派出所副所長張正鵬與一協警追趕,被逼進一死胡同後,張正鵬向馮奎頭部開槍。馮奎被擊中後昏死過去,右腮有大拇指甲大小的血洞,耳朵、臉和頸部都是血。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四平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馮奎無期徒刑,(犯有故意殺人罪的不是馮奎,而是開槍的惡警。)宋秀偉被非法判刑五年,另兩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枉判五年和三年。
延吉市法輪功學員朱喜玉遭中共不法人員三十五次綁架、二次精神病院迫害、三次勞教迫害、五次洗腦班迫害、非法判刑四年。
長春法輪功學員王麗傑遭到三十二次綁架,一次非法勞教三年。(詳情請看近日明慧網《吉林省法輪功學員十七年遭受迫害綜述》)
十七年來,在中共江澤民集團「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下,吉林省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迫害驚心動魄令人震驚。江澤民、曾慶紅、羅干、周永康等是製造吉林省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迫害的首犯和主犯。這些人除了周永康已被繩之以法遭到了惡報以外,其他凶犯暫時還在逍遙法外。有道是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惡貫滿盈,報應轉頭即來。
說起曾慶紅、周永康之流,想起唐朝姦相李林甫。據說李林甫死後,人們都罵他「死有餘辜」。多人告發李林甫與番將阿布思謀反,唐玄宗於是追削李林甫官爵,籍沒其家產,子婿流配。人們都說李林甫「惡有惡報」,罪有應得。
據清代著名詩人查慎行在《因果輪迴實錄》一書中記載,一位有宿命通的僧人說:李林甫很姦惡,死後轉生,曾多次遭受天雷轟擊。第一次於唐朝憲宗元和年間,在惠州地區,天雷打死了一個妓女,妓女肋旁有李林甫三個紅字。第二次到了宋朝高宗紹興年間,漢陽地區的一個蔡家女兒,被天雷打死,身上也有紅字,寫著「唐相李林甫」。第三次是明朝太祖洪武年間,吳山縣裡有個人名叫陸允誠,他在家中殺雞,拔掉雞毛後,在雞背上發現有李林甫三字。另外一次發生在明朝成化年間,辭官而歸的羅倫經過揚州,到村館中避雨,忽然霹靂一聲,把田裡的一頭耕牛擊倒,肚子被雷劈開,血流一地而死,羅倫心中不平在牛身上寫道:「不去朝中擊姦相,反來田內打耕牛。」忽然看見天上烏雲滾滾,重新聚起,又是一聲響雷,再看時,那牛身上赫然又多加了兩句:「他是唐朝李林甫,十世為牛九世娼。」
想這些與佛法作對,殘酷迫害大法弟子的江澤民、曾慶紅、羅干、周永康之流,不會比李林甫好到哪裡去。現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張德江、原吉林省委書記王儒林、已經落馬的原政協副主席蘇榮等人都是「吉林幫」主要成員。「吉林幫」得到江澤民提拔後,在迫害法輪功上不遺餘力。他們身上都背著迫害法輪功的血債,在迫害法輪功上如不收手,悔過自新,等待他們的都是惡報加身的結局。奉勸那些至今仍在參與迫害的人,認清形勢,停止迫害,為自己留一條後路。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