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3月14日訊】中華民國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涉嫌教唆洩密案,今天遭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資法和刑法洩密罪起訴;翻閱法條,最重可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中央社報導,教唆洩密案源自特偵組於2013年偵辦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前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案,引起「馬王政爭」事件,導致馬英九、黃世銘被控教唆洩密與洩密等罪嫌。
北院在2016年11月8日,首度開庭審理。馬英九當時在庭上說,「我沒有犯罪!」。他說,柯建銘提本件自訴案,是為了轉移焦點,但任何人都不該對進行中的司法案件請託關說,此舉已破壞最基本的司法正義,這是大是大非問題、不能迴避。
當時柯建銘則直指馬英九介入司法個案是民主憲政之恥,這起案件的本質根本是「假辦關說案,進行政治鬥爭」。
針對馬英九遭起訴,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非常非常遺憾檢察官沒有接受馬英九在北檢的完整說明,馬英九處理干涉司法關說重大醜聞,因此事件涉及部會首長的政治責任,馬英九是執行元首依據憲法的職權,根本不應該構成犯罪。
徐巧芯說,如今卻是涉及司法關說的人沒事,處理司法關說醜聞的人卻被起訴,公道何在?馬英九表示對自己清白有信心,會到法院為堅持力爭大是大非,也期待法院最後會做出公平正義的判決。
--2013年8月31日,黃世銘晚間赴總統馬英九官邸,主動向總統報告「司法史上最大關說醜聞」。
--9月1日,馬總統就黃世銘所報告其中不了解的細節部分,進一步請黃世銘到寓所說明。
--9月4日,黃世銘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關說案。
--9月5日,特偵組將關說案簽結。
--9月6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指控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立法委員柯建銘關說。
--9月9日,前法務部次長李進勇到特偵組,控告馬總統、黃世銘、特偵組代理發言人楊榮宗涉嫌洩密。
--10月3日,北檢以被告身份傳喚黃世銘到案說明;以證人身份傳喚馬總統、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
--11月1日,全案偵結,北檢依洩密及通保法起訴黃世銘。
--12月14日,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將黃世銘報由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建議撤職。
--103年1月7日,黃世銘彈劾案,監察院未通過。
--3月21日,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通保法等罪,判決黃世銘應執行1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2015年1月6日,黃世銘退休。
--2月12日,台灣高等法院判決黃世銘1年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2016年12月1日,台北地檢署以被告身份傳喚馬英九、黃世銘、江宜樺到案說明。
--2017年3月14日,台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起訴馬英九。
(責任編輯:許惠安)
中央社報導,教唆洩密案源自特偵組於2013年偵辦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前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案,引起「馬王政爭」事件,導致馬英九、黃世銘被控教唆洩密與洩密等罪嫌。
北院在2016年11月8日,首度開庭審理。馬英九當時在庭上說,「我沒有犯罪!」。他說,柯建銘提本件自訴案,是為了轉移焦點,但任何人都不該對進行中的司法案件請託關說,此舉已破壞最基本的司法正義,這是大是大非問題、不能迴避。
當時柯建銘則直指馬英九介入司法個案是民主憲政之恥,這起案件的本質根本是「假辦關說案,進行政治鬥爭」。
馬英九:對自己清白有信心
針對馬英九遭起訴,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非常非常遺憾檢察官沒有接受馬英九在北檢的完整說明,馬英九處理干涉司法關說重大醜聞,因此事件涉及部會首長的政治責任,馬英九是執行元首依據憲法的職權,根本不應該構成犯罪。
徐巧芯說,如今卻是涉及司法關說的人沒事,處理司法關說醜聞的人卻被起訴,公道何在?馬英九表示對自己清白有信心,會到法院為堅持力爭大是大非,也期待法院最後會做出公平正義的判決。
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大事紀
--2013年8月31日,黃世銘晚間赴總統馬英九官邸,主動向總統報告「司法史上最大關說醜聞」。
--9月1日,馬總統就黃世銘所報告其中不了解的細節部分,進一步請黃世銘到寓所說明。
--9月4日,黃世銘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關說案。
--9月5日,特偵組將關說案簽結。
--9月6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指控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立法委員柯建銘關說。
--9月9日,前法務部次長李進勇到特偵組,控告馬總統、黃世銘、特偵組代理發言人楊榮宗涉嫌洩密。
--10月3日,北檢以被告身份傳喚黃世銘到案說明;以證人身份傳喚馬總統、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
--11月1日,全案偵結,北檢依洩密及通保法起訴黃世銘。
--12月14日,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將黃世銘報由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建議撤職。
--103年1月7日,黃世銘彈劾案,監察院未通過。
--3月21日,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通保法等罪,判決黃世銘應執行1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2015年1月6日,黃世銘退休。
--2月12日,台灣高等法院判決黃世銘1年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2016年12月1日,台北地檢署以被告身份傳喚馬英九、黃世銘、江宜樺到案說明。
--2017年3月14日,台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起訴馬英九。
(責任編輯:許惠安)